2019年奉贤区公办幼儿园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园指南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满3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间出生,持有本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二选一)且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
2、申请父母一方须持本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二、申请时间
2019年5月25日(周六)
三、申请地点
申请人其父母父母一方居住所在(街道、社区、开发区)的受理点(见附件3)。
、申请办法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人的父母一方居住所在(街道、社区、开发区递交申请材料,经初审符合入园条件者填写《2019年奉贤区学前教育阶段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园积分申请表》。
、录取办法
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
(街道、社区、开发区及区相关部门对申请人递交的材料验证和实质性审核后,符合入园条件者,由(街道、社区、开发区)进行积分和公示。根据当年度申请人所在镇(街道、社区、开发区的公办幼儿园可提供的学位数,按申请人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公示与学位数对等的录取名单。无学位提供的,可自行选择到民办幼儿园就读。
申请材料
(一)必备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申请人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者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或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申请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簿(户口簿无法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提供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
4、申请人的居住情况(居住地址为奉贤区,且与各证件地址一致):自购房的,提供父母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租赁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