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12.31
【字 号】鄂政发〔2021〕38号
【施行日期】2021.12.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全民健身计划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湖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31日
 
湖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精神,加快推进体育强省、健康湖北建设,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体育强省建设,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国家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作出积极贡献。到2025年,人民众的体育健身意识、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2%以上,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3%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5名,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强化全民健身法治保障,修订出台《湖北省全民健身条例》。深化全民健身重点领域改革
创新,出台《湖北省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以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为引领,制定实施我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
  按照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我省创建活动,推动县域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实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融合化、多元化。
  (二)增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
  各地负责编制体育设施专项规划,组织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行动计划,对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众需求,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多功能运动场、足球场等健身设施。持续实施湖北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到2025年,全省市(州)、县(市、区)基本建成“一场两馆”,新建居住社区健身设施配套基本达到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既有居住社区健身设施短板基本补齐,乡村健身设施提档升级基本实现全覆盖。
  创新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模式,支持公共体育场馆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运营。完善
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推动公共体育场馆为学校开展体育活动提供免费或低收费服务。鼓励对现有学校场地设施进行社会通道改造,委托专业机构集中运营本地区符合对外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运营和维护管理,确保使用安全。
  (三)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坚持“崇尚人人体育、共创美好生活”全民健身主题,构建全社会参与、全人覆盖、多项目普及、多层级联动、贯穿全年、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广泛开展足球、篮球、排球等运动项目赛事活动。推广摆手舞、龙舟、武术等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以北京冬奥会为契机,推动冰雪运动进校园,积极开展冰雪众赛事活动。办好长江超级马拉松、大众山水运动季、冰雪大会、社区运动会、武汉马拉松、中国(京山)网球节等品牌赛事。
  体育部门建立年度众体育赛事活动指南目录,对外公布赛事活动规程,降低办事门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加强赛事活动应急处置、疫情常态化防控、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估工作,保障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有效开展。
  (四)健全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网络。
  完善以各级体育总会为枢纽,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体育协会为支撑,覆盖城乡、富有活力、就近就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网络。实现省、市、县三级体育总会全覆盖,向乡镇(街道)延伸,并推进实体化运行。引导扶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等体育社会组织建设,鼓励全民健身社会组织下沉行政村(社区),积极参与承办基层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推进各级体育总会和体育社会组织实体化改革,探索推广“体育协会+公司”运作模式,逐步提升体育社会组织的自治、更新和发展能力。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将党建考核纳入体育社会组织登记、检查、评估等管理服务工作。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建立体育社会组织等级评定机制,培育一批立足基层、服务百姓的示范性体育社会组织,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全民健身活动和参与体育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五)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广泛吸纳优秀教练员、退役运动员、体育教师、健身达人
等成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注册制度和激励机制,强化社会体育指导员专项技能和业务知识培训,通过线下与线上相结合方式,推进科学健身讲座、健身技能培训、赛事活动组织等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普及推广健康理念、健身方法、运动技能。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与管理体系,形成完善的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服务、激励流程制度,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把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志愿服务体系。
  建立国民体质监测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省、市、县三级国民体质监测站建设,探索依托城市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社区科学健身共享中心,推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和国民体质监测常态化。深化体卫融合,探索在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布局国民体质监测站,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提高城乡国民体质抽样检测比例。持续开展“全民健身大讲坛荆楚行”活动,倡导运动是良医的健康理念,强化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发挥全民健身在健康促进、慢性病防治和康复等方面的作用。
  (六)加强重点人健身服务。
  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农民体协、老年体协等作用,推动职工、青少年、
妇女、残疾人、农民、老年人、少数民族等重点人参与健身。开展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突出问题的科学普及和体育干预,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校外体育活动。组织开展老年人健身锻炼,办好老年人体育赛事活动,推出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健身休闲项目。优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无障碍环境,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办好残疾人各类赛事活动。组织妇女积极参与众性健身活动,提高妇女身心健康水平。广泛开展职工运动会和农民运动会,积极引导职工、农民参与健身。挖掘和推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办好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七)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深化“体教融合”。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加强学生体育技能培训,让学生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推动体育俱乐部和体育社会组织进学校,开展体育活动指导、培训和服务。建立健全校内竞赛、校际联赛、选拔性竞赛为一体的大中小学体育赛事体系。积极推进体育考试改革,逐步提高分值,丰富选考项目,完善测试标准,注重过程评价。
  加强“体卫融合”。推动健康关口前移,构建集运动营养、科学健身、伤病防护、心理调适为一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主动健身健康新模式。出台慢性病防治运动干预服务指南,促进重点人通过运动提升身体素质。扩大体卫融合试点范围,建立跨行业、跨部门的“体卫融合”复合型人才培养合作机制。试点推行运动处方师、运动防护师、体育社会指导员挂靠医院健康管理中心的公益岗位。
  促进“体旅融合”。依托山水、人文、历史等资源,推动山地、航空、水上、冰雪等户外运动项目与旅游融合,建设一批山地户外营地、航空飞行营地、运动船艇码头、滑雪场等体育旅游设施,打造一批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和体育旅游目的地。实施“体育+乡村振兴”,培育一批田园山水特体育赛事活动和乡村体育旅游项目,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