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与不自由作文(精选7篇)
自由与不自由作文(精选7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自由与不自由作文(精选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自由与不自由作文 篇1
每个人都渴望自由,追求自由,但是,在现实中,又往往有许多不自由,不自在:你可自由行动,可又常常被目的制约;你可自在玩耍,却又经常受任务限制。你可活动自由,但又往往被纪律约束;你可行为潇洒,然又时常受法律束缚。自由与不自由,如手掌和手背,连在一起,密不可分。正因为这样,必须正确认识,科学对待,艺术使用。
客观存在,相互依存,必须学会选择,走向生存绿洲。回想生活,只要有自由,就有某些不自由;只要有不自由,就会有某些自由。自由与不自由,如影随形,难舍难分;如伴如侣,终身相随。它们始终存在于生活之中,伴随在人们身边。深入去想,自由是相对的,不自由是
绝对的。唯一能做的,就是选择方式方法,选取途径道路。只有这样,才能生存下去,活得潇洒。网络上,有一则寓言:河水不断掀起激流,冲击河畔,想冲毁河岸,可惜都未能如愿。面对失败,河水发出咆哮:你如墙立在我的两旁,阻挡我的随意流淌;你整天呆在我的身边,限制我的自由生活。如果没有你的束缚,我会过得更好!听到咆哮,河岸严肃劝告:正因为有我的阻挡,你才得以形成;如果没有我的限制,你就不会存在。倘若挣脱我的束缚,你就会很快消失!不听劝告,河水继续冲击,终于冲毁堤岸,满地自由流淌。不一会儿,烈日照耀,河水受到蒸发,便渐渐消失。河岸不复存在,河水何以能单独存在?河岸不再束缚,河水何以能自由流淌?自由与束缚,相依相存,缺一不可;相生相成,密不可分。
对立统一,同步共振,必须深入思考,和谐生命环境。自由与不自由,常常截然相反,鲜明相背;既是矛盾的,又是对立的。但是,它们又往往同处一境,合为一体;既是统一的,又是和谐的。如果它们能同步共振,那就能达到最大统一,进入最佳和谐。而要想同步共振,效果超强,那就必须深研彻讨,想方设法,和谐环境。进而,使生命达到最大和谐,进入最佳境界。足球比赛,是世人最为喜爱的。但如果没有比赛规则,没有那些不自由,恐怕就不会受人喜爱,更不会被人痴迷。试着想想,如果没有规定一定场地,那足球不光会横冲直撞,骚扰百姓,甚至还会误入陷阱,或坠落悬崖。如果没有设置球门,没有进球
方向,那踢球就会像小孩胡乱玩耍,还能有什么趣味?如果不是规定用足踢球,不可用手携球,那比赛跟蓝球还能有什么区别?还能有什么优点?如果没有设定主裁,没有配设边裁,那谁来执行比赛规则,判定比赛输赢?正是深入研究,精心设计,制定了足球规则,设置了比赛环境,让人们从比赛中感觉自由,获得乐趣。是深思熟虑,和谐了最佳环境;是同步一体,赢得了最强共振。
变化发展,呈现动态,必须积极行动,穿越人生沙漠。应该说,自由与不自由,都是不断变化的,始终处于变化之中;都是不停发展的,永远呈现发展之态。可以说,没有不变化的自由,也没有不发展的不自由。无论是自由,还是不自由,其范围都可能越来越广,其标准都可能越来越高,其要求都可能越来越严,其程度都可能越来越大。面对二者动态,必须积极努力,以赢得自由;必须不懈奋斗,以成就自在。从而,越过事业沙漠,铸就人生辉煌。比如法定婚龄,唐代开元时期,规定男l5岁,女13岁。宋朝嘉定年间,规定男16岁,女14岁。明朝洪武时代,规定与宋代相同。中华民国,在《民法》中规定男18岁,女16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l950年的《婚姻法》规定男20岁,女18岁;1981年施行的《婚姻法》规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显然,从唐代到今天,法定婚龄几经变化,呈现上升趋势;结婚年龄也随之变化,一路不断飙升。每位适龄者,必须在法定之后,
选择最佳年龄,成就美好婚姻。看来,顺从变化,才能自由选择,创造最佳;顺应发展,才能自在拼搏,造就最美。
和谐作文自由与不自由,不可否认,不能回避。最佳办法,就是积极面对,追求最好:精于选择,追求最大自由,使自由最大化;深于思考,促成最优的不自由,使不自由最优化;善于行动,生成最美的二者和谐,使二者和谐最美化。一言以蔽之,不遗余力,完美两者关系,促成人生的完美化。
自由与不自由作文 篇2
人要走出沙漠,这是生存的前提条件,也是自由选择穿越沙漠的道路和方式的首要考虑的要求。也就是说,在自由之前,首先有着不自由的束缚。
旅行者常视穿越沙漠为一种束缚,一种被迫接受的任务。而人们对于不自由也常常抱有抵触的情绪。但“不自由”也是纪律的代名词。黑格尔说“纪律是自由的第一条件。”人生活在体中,若要保证和谐共存。在发展自我时又不干涉他人的发展,就必须有纪律或是规则在其中起作用,并且在必要时让渡权利。倘若自由不被套上“不自由”的枷锁,那么它就是非理
性的,或者说,是一种令人生厌的任性。诸如人们有追求物质的自由,但若官员无视规章以权敛财,记者收钱模糊事实、胡乱报道、医生凭红包大小决定看病态度,那么其他公民的自由与权利就被破坏了。因此,若没有不自由,自由也无从谈起。若他们接受物欲被控制的沙漠,他们就能在此过程中,实现自己为民谋福利、报道真相和为病人解除痛苦的价值,达到道德之境,从而自我实现。
明确要走出沙漠后,方法就是多样的。我们若在不自由之上加诸创造力,那么自由就能够被达到,人作为人的身份是绝对的,其能力也是被限制的。但在萨特的观点里,人对其本质的选择是完全自由的。西班牙古谚亦有云:“做什么事,成什么人。”即我们有改变与成长的自由。而陶身体舞团则在人体的大部分保持静止的情况下,不断挖掘每个部分运动的可能性,提高其自由度。词人填词亦是如此,在同一个词牌下,词人运用不同的手法与内容进行填充,所得之物可以是家国之思,也可以是儿女情长。可见,不自由并不一定会限制自由。
对绿洲的渴望能激发其前进,合理的不自由能促进自由的实现。当今社会,一个重要的自由便是言论自由。互联网让言论的自由程度前所未有的高,这也得益于匿名的发言制度。
那么,又为什么会有人呼吁网络实名制去限制这种自由呢?因为过分的自由让言论容易变得偏激,许多不实言论无法被追究责任,造成许多批评变成抹黑,科普变谣言的现象。当然,处理这种情况并非只有实名制一途。值得强调的是,对自由的限制有时能提升自由的品质。
自由与不自由,并不是截然相反的两个概念。后者并不否定前者,甚至可以使前者有序化。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实现和谐但多元的状态,两者是相互依存且辩证统一的。
自由与不自由作文 篇3
哲学家卢梭说过:“人生而自由,又无往不在枷锁中。”这看似矛盾的一句话实际上蕴含着深刻的道理。人们虽说又着诸多自由,却受到无数不自由的限制,如法律的限制,时间的限制,生命的限制……
既然人们有着这么多的不自由,只能在人生的一片沙漠中蹒跚前进,况且最终也无法摆脱死亡的命运,那么人们又何苦“苟活”于世间呢?
由此可以引申出物极必反的人生哲理。假如一个人到了无法无天,无所顾忌的地步,他就
会成为祸患。就像放风筝一样,有了线绳的约束,它才能够在蓝天翱翔若是没有了约束,风筝就会肆无忌惮地满天飞,与飞上天的垃圾袋交织“共舞”,也就失去了美感。
也可以想象成大自然的食物链,一旦缺少了捕食者,另一方就会大量猖獗地繁衍下去,不仅破坏了生态平衡,也可能会感染疾病,最后自取灭亡。如此看来,限制自由不一定是坏事。上苍早已定下这一规则,又何必打乱呢?我们不能飞翔,但是我们造出了飞机;我们不能潜水,但是我们造出了潜水艇。我们利用智慧与劳动建设了这一切,也是值得引以为傲的。
我们能选择穿越沙漠的方式,但是我们不可避免经过沙漠。正如我们能够选择生活的方式,又不可避免要面对生活的许多未知。
生活中不如意十有八九,忧愁与挫折始终会困扰着我们,但我们也可以高喊“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去复还来”这样的豪迈诗句。在人生的荒漠中挥洒激情与热血,开辟出一片绿洲。
霍金是一名扬名海外的科学家。他在弱冠之年就患上了罕见的硬化症疾病,但恰恰是它成
就了霍金辉煌的一生。霍金患病后生活甚至都无法自理,只能坐在轮椅上工作生活。日后的他又丧失了说话功能,不得不依靠计算机与合成器的帮助。上天禁锢了他的身体,却无法禁锢他的灵魂。当他得知自己的病情后,或许会有晴天霹雳的感受,但是他都默默承受着,化悲痛为力量,成功穿越了人生更为干涸的沙漠,获得了心灵上的自由。
既然无法逃脱应有的宿命,倒不如一心一意的过自己无怨无悔的生活。无论自由与不自由,都不该怨天尤人,裹足不前。我们要做精彩的自己!
自由与不自由作文 篇4
束缚,扭曲了天性,是人与动物莫大的悲哀。
有一个故事,说的是从前有一个国王,热衷于聆听树林里一只金丝雀的歌声。那个歌声婉转动听,恍如天籁。于是国王想:如果把它抓到皇宫里来,他不就可以天天为我歌唱了吗?几天后,可怜的金丝雀耷拉着翅膀,被关在镀金的鸟笼中,那鸟笼是多么华丽,那食物时多么美味,可他却中就丧失了歌唱的心情,在自由的束缚与天性的扭曲中痛苦的死去。
试问,此情此哀,于我们人不也一样吗?
有道是不自由,毋宁死。自由,不仅是身体上的释怀,也是心灵的解脱。
如今,虎爸虎妈等词被炒得火热,他们的孩子在鞭策之下,显得有多威风,索菲亚十六岁就在卡内基音乐大厅中演出,路易莎十岁就被誉为"音乐神童",但作为同龄人的我却认为他们毕竟是可悲的。他们在幕后所承受的痛苦就如囚笼中的金丝雀一般。旅途中,露露也要在严厉的妈妈的监督下在宾馆里练习小提琴。而好动好玩毕竟是孩子的天性,不是吗?这不禁让我想起鲁迅在《五猖会》中记叙父亲让他再看会前背诵书本的一段,可谓剥夺了孩子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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