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中的三种基本评估方法的比较分析
作者:胡梅
来源:《现代经济信息》 2018年第3期
    资产评估中的三种基本评估方法的比较分析
    胡梅四川大学锦城学院
    摘要: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这三种基本的评估方法,每种方法都有不同的假设使用条件和评估前提;因此根据不同评估对象的特点不同,在选择方法时有不同的选择问题。
    关键词:市场法;资产评估的方法;成本法
    中图分类号:F239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8)004-0-01
    一、三种基本评估方法的概述
    1.市场法的概述
    评估准则中对市场法的含义的表述为:指在市场上到与被评估资产相同的或者相类似的资产的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将被评估资产与参照物资产进行直接比较或者类比分析,将他们之间影响价值最大的差异进行分析,从而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得出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市场法是采用比较或者类比的思路及方法判断资产的价值。
    (1)市场法的假设前提条件有2个:A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B公开市场上能够到与被评估资产相同的或者相似的参照物。
    (2)市场法使用的领域:
    主要适用于在市场上能够到参照资产的评估,如通用的机器设备和交易案例比较多的房地产的评估,一般不适合于不到参照物,或者参照物的市场交易价格很难确定的资产的评估。
    2.收益法的概述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学费
    收益法是指估测被评估资产评估基准日以后每年的预期收益,将未来预期收益折现到评估基准日时点,用这些现值之和来判断被估资产的价值的一切方法。收益法的思想是:资产评估价值大小取决于该资产在未来期间收益净额折现之和。基本理论公式为:
   
    其中Ri表示资产未来期间各期收益额;r表示折现率;n表示收益期限。
    收益法的基本前提条件:
    A要考虑被评估资产的未来收益是否可以单独进行测算从而确定预期收益;B能够确定折现率或资本化率;C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从而确定取得未来预期收益所持续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