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赵岐对“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解释的荒谬性
作者:蔡爱东
来源:《现代语文(学术综合)》2013年第02期
作者:蔡爱东
来源:《现代语文(学术综合)》2013年第02期
摘 要:汉代赵岐对孟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中“不孝有三”的解释与孟子本人“不孝者五”的阐释相去太远,荒谬至极,与孔子、孟子的孝道思想完全不符,但却对后世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孟子 赵岐 孝 无后 荒谬的意思祭祀
一、什么是不孝
怎么做才算孝,孔子有很多论述,但对于怎么做是不孝,却没有直接的资料记录。孔子的弟子曾参论孝与不孝的内容很多,但都与结婚、生育无关。孝,说到底,就是做子女的要尊敬父母,善待他们,尽力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曾参认为孝有大孝、中孝、小孝之分。能做到大孝的人固然不多,可一般人都能做到中孝、小孝;只有让父母蒙羞或危及父母的,才是不孝之人。
孟子对孝也有很多论述,这里暂且不提。对什么是不孝,孟子有两段相关的论述,尤其值得我们注意。一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一是“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很,以危父母,五不孝也”。而且二者都在《孟子·离娄章句》中,相去不远。
在后一段意思的理解上,人们没有多大歧义。“不孝者五”中的前三者是说儿女自私,有条件或有能力赡养父母而不对父母进行赡养;后两条是说儿女嫌父母丢脸面(一说让父母蒙羞),或儿女给父母带来灾祸。这五条中只要有一条符合,那么儿女就是不孝;除此之外都算不得不孝,当然未必都算得上大孝。
至于前一段的理解,人们一般都采用东汉末年赵岐(约108至201)的注释。赵岐的《孟子章句》是流传至今最早的一部《孟子》注本,其他注本包括朱熹的《孟子集注》基本上都延用了赵岐的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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