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歌》的读后感5篇
  青灰的弄堂,几缕袅袅的炊烟,一簇攀出墙外的夹竹桃,和偶尔停在青瓦上的白鸽子在王安忆笔下缓缓地铺成一幅画,这是上海四十年的风情,浓郁却夹杂着小市民的辛酸,散发着樟脑丸的味道。可是她笔锋一转,是十里洋场的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的生活。王琦瑶在这儿长大,度过她沉浮变幻的一生。
  其实我是很怜悯王琦瑶的,四十年前的她还是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她的世界只有从弄堂顶上的天空这么大,只能望见飞鸟飞过的痕迹。她总是习惯以高于同龄人的眼光打量这上海,决心过上另一种生活,其实她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女,对于这个世界而言。面对突如其来的名利,她只能故作纯熟地应对自如。周旋于名利场,她失去了与她无话不谈的密友,失去了深爱她的男人。感情丰富的她一次次,最终死于非命。有时候我想,如果当初王琦瑶没有参加那次的选角,没有被突如其来的名利扰乱她原本安宁的生活,也许她的一生不需要像柳絮般随风摇摆,会在弄堂里洗衣,做饭,安度余生。这是一个好的结局吗?
  可是四十年前的上海,处于变迁之际,日新月异的生活触动着每一个人。有千千万万的王琦瑶,渴望一夜成名,向往奢华的名利场。王琦瑶本来是幸运的,却也是不幸的。
  “汉皇重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开头一句很巧妙的引出了这段令人赞叹又令人遗憾的历史,长恨歌的读后感。“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这句平淡的话引出了这个看似普通大家闺秀的女子。“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鲜明的表现出杨玉环脱俗的魅力,她的一举一动是那样的动人,使所有宫中的妃子都为之黯然失,同时也为后面的隐患埋下了一个不可忽略的伏笔。
长恨歌读后感
  “春宵,不早朝,侍宴,春游”,无一不表现出作者的痛惜,由于唐明皇过度的宠爱玉环,导致国政荒废,宫里宫外莺歌燕舞,百官整日只知寻欢作乐,也为唐朝的衰败埋下了。
  “九重城阙烟尘生,千乘万骑西南行”。出乎人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的事终于发生了——安史之乱。各地烽烟四起,百姓流离失所。衰败的唐朝,在这次战争中练练败退,六军被迫停留在马嵬坡,面对唐明皇和杨贵妃,将士的冲动之情是难以容忍的。在军谏之下,唐明皇悲伤的望着那位曾经深爱的女子。“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看着玉环被军士推出去的时候,他心中是如此的无奈却又焦急。可看着军士冲动的情绪,自己没有能力去抚慰。看着自己破碎的山河,自己却没有能力。他只能仰望着天空,默许了军士,然后单独一人默默地流泪。
  终于,安史之乱完毕了,宫中恢复了往日的平静。风光依然是不变的风光,可是赏景的人却已离去,“行宫见月伤心,夜雨闻铃肠断声”。我们读出了唐明皇心中那股难以言喻的心痛。
  “云髻,花冠,仙袂,霓裳”描绘出一种仙境的生活,在那里,人不需要受到任何拘束,此时的“玉环”虽然依旧有着倾城的容貌,不过脸却较之以前已显憔悴。内心思念着明皇,却音容相隔在2个不同的世界。“唯将旧物表深情,鈿合金钗寄将去”。睹物思人,这估计是十分悲伤的事吧。所有的思念,只能寄托于小小的物品上。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这2句话不仅写出了对国家衰败的惋惜,也写出了对唐明皇和杨玉环爱情的惋惜。虽然我痛恨唐明皇沉迷女,荒废江山,导致一代王朝从此湮没。但我同时也为唐明皇和杨玉环至死不渝,纯真的爱情所有感动。
  长恨歌,让我读出了一个别样的恨,一首不会逝去的歌。
  对长恨歌三个字最早的印象于的《长恨歌》,那几句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让年少时候的我感慨不已,很难理解这种感情。后来渐渐经历的事情多了以后,也慢慢体会到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什么感同身受。想起多年前和一个朋友聊到数学,他说数学抽象,但不是最抽象的,比数学抽象的是人的感情。
  王安忆在《长恨歌》里想讲的不是一个缠绵悱恻的爱情,而是想通过女主人公王琦瑶的四十年的悲欢离合,一生的爱恨情仇来展现在历史的变迁。不过,个人以为,王安忆的文字功力比之同样以写女性主题的严歌苓,差了不少,更不用说民国的前辈和苏青。虽然,对景物的描写很有画面感,但显得重复拖沓。
  因为没有到纸质版的书,只好读了读电子版的《长恨歌》,只是粗略地读了下,没有来得及细细品读,拖沓的语言使我无法细读下去。读书和个人的喜好有很大的关系,相比之下,展现女性主题的,我更喜欢严歌苓的《一个女人的史诗》、《第九个寡妇》。如果非要说从这部《长恨歌》里有什么体会的话,我想有一点是体会是最深的,就是:人生道路上,选择比努力也许更重要。头顶着上海小光环的王琦瑶,却也受限于上海小这个角,歌哭于斯,亦死于斯。个人的命运反映了时代的背景,借用张爱玲的一句话来说:悲壮是一种完成,苍凉是一种启示。
  这段时间闲来无事,有想着自己要进步,对自己家里的书没有兴趣,自己也没有什么书可读。于是,就向同事了借了几本,真是书非借不能读的缘故,书还没有读完就想着写一点读书的感受。
  《长恨歌》是家王安忆先生写的。我以前似乎听说这个人的名字,但是一点都不知道这个人是做什么呢?认识还是从去年开始,确切的说应该说是知道。去年,也是在无聊的时候,就在淘宝网上搜索有什么热销的书可看。发现王安忆还挺热的,查了写的《王安忆小说讲演稿》非常畅销,就买了一本回来拜读。每次阅读,都是中午休息的时候,由于是夏天午休时间比拟长,我这样的人又睡不着的,就只好在休息室看书,断断续续的也看完了,只是没有多少想法,也懒的去动手去记忆点什么,以至于现在的印象还是限于书名和书里大概是讲些什么的了。
  《长恨歌》我也是断断续续中阅读的,一个多星期了还没看完。开始,我对书中讲些什么并不清楚,书上也没有内容简介,开始就是目录,第一部,第二部的,每部里面都是假设干个词,象弄堂,流言,三小等之类的,中间用个圆点分开,以示区别,没有表注页码。在开始也尽是描写上海弄堂的情形和王琦瑶是千万个上海普通女孩中的一个,以至于
我开始看的时候不知道长篇小说,还以为是集呢?看到中间的时候突然看到出现了章,也还以为书里弄错了,翻翻目录并没有几章这样的说法,只有几第几部,当然后来就没有深究,没心没肺的读了下去。
  开始的情节也不怎么感人和扣人心弦,我也只是平淡的阅读着。描述的老上海的情形,只觉得很短,读起来不费力气,但是也算不上十分的流畅。给人的感觉是文字特别的细腻,描述的事物有特别的贴切和真实,仿佛事物就在眼前,文字也都是些稀松平常的文字,感觉经过作者的组合就变的有意义起来,给人一舒服的感觉。
  书中讲的是上海一个女孩子王琦瑶的故事,大概是从他读初中这样的学校开始讲起,他是一个快乐、有点追求、有一点不与众不同的女孩。他有个好朋友叫做吴佩真,两个人因为某中关系而非常的要好,用书中的话将就是两个人都在对方里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至可以维护他们的关系十分的平衡。有点象两只刺猬保持适当间隔取暖一样的道理。就这样,她们两个快乐的生活着、交往着。吴佩珍有个表哥在当时的电影制片厂工作,说是个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清扫垃圾的。但是,由于每次去吴佩珍都穿一件制服似衣服,有能吹上几句,把工作说的如何的有趣和能见到明星等等,总是能吸引少女的心思,赢得她们的
好感。在假设干次的邀请下,吴佩珍去了一次摄影基地,但是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也算是个不小的收获吧,于是,好朋友王琦瑶就在第二次与她一起去了拍摄现场。并看到了一些拍摄的画面,但是并没有看到明星,感觉有点失望。但是,王琦瑶的气质被导演看中了,有点象当时的一个明星,导演就要了她的号码,说有时机可以上她上镜。当然,,后来,导演就给她一次时机,但是,表演的不是很令人满意,整个事情都这样搁置了先来。后来,导演把王琦瑶推荐给了一个拍照片的朋友,那时候拍照片也是个十分时尚、潮流、摩登的职业。王琦瑶还是比拟出相的,拍摄的照片被当时的一家杂志看中,选做了一期封面。于是,王琦瑶就知名了,成了学校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