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原理》告诉我们“如果信客‘求知’属于阅读的认识价值,‘向善’、‘立德’属于阅读的思想价值,‘审美’属于阅读的艺术价值。”在语文教学中,学生通过阅读文学作品,感受到文学的意蕴,获得审美感受,不但思想得到教育,情感得到熏陶,而且在整体素质上得到潜移默化的提升,这就是阅读审美价值的实现。那么,如何才能实现文学作品的审美价值?我认为,主要注重以下几方面。
一、注重作品的意蕴
《文学理论》指出:“意蕴是指潜伏在艺术作品的内在含义、意义和意味。”也就是说,它不但是艺术作品所表现的内容,更重要的是作品所表现的深层意、言外意等。黑格尔说:“意蕴总比直接显现的形象更为深远的一种东西。”他还以人为比喻,阐述了意蕴如同人的灵魂和心胸一样,在作品中就如深层的人生哲理、诗情画意或精神内涵。在优秀的文学艺术作品中,作者对生活人生的集中表现,因而意蕴是深厚的,审美价值是巨大的。如,余秋
雨的《信客》,作者描述了两代信客对自己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不辞辛劳为他人送“信物”,这集中表现出“信客”的勤劳美以及讲求诚信的道德美。现代作家朱自清的《背影》,就表现的是 “父亲”对儿子的至情美。古代田园诗人陶渊明的《桃花源诗》所呈现出的是一个没有剥削压迫,男耕女织,老有所归,少有所养,人与人和谐共处的生活场景,这完全表现了作者的超越现实的理想美。这些积极的思想情感不但能唤起学生的思考,而且是学生在情感上获得陶冶,思想上得到教育。这样的阅读结果,正是文学作品审美价值的实现。
二、注重作品的形式
《美学与美育》指出:“形式美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而且“作品的意蕴蕴含在作品的形式、内容和艺术形象之中”。文学艺术审美价值的实现,就形式而言,就是要培养学生“有音乐感的耳朵”和“感受形式美的眼睛”,实现欣赏上的直观把握。这是实现阅读教学中的文学作品的审美价值的必要前提。总的来说,就是培养学生感受艺术的形式美的因素及其组合规律和特性。那么,怎样培养学生审美的“耳朵”和“眼睛”,实现文学作品的审美价值?具体来说,主要注重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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