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程标准》解读之一
自从1958年《汉语拼音方案》公布以后,汉语拼音教学就成为小学语文课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占有重要的地位。但是,由于人们对汉语拼音的作用和功能认识不同,汉语拼音教学在中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定位也随之发生变化。尤其是曾经盛行的汉字拼音化的呼声,使人们一度迷失了汉语拼音教学的方向,将其推至极端,以至于到现在很多小学语文教学实验还走不出其强大的背影,仍然沿着这样的思路苦苦地努力着。2001年《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对汉语拼音教学做了相当大的改革,如何理解和认识汉语拼音教学要求的变化直接决定着小学语文教学的理论和实践。
1992年大纲对汉语拼音作了这样的说明,“汉语拼音是小学语文教学的重要内容,是帮助识字、阅读和学习普通话的有效工具。”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把汉语拼音当作帮助阅读的有效工具,而且在教学要求中建议,“低年级学生在写话的时候,可以用音节代替没学过的汉字;”对大纲中这样的表述,至少可以作出如下的解释。第一,强调汉语拼音的作用和功能。如果说汉语拼音是帮助识字和学习普通话的工具作为基本的定位,那么增加其在阅读和写作中的作用,这就意味着在小学低学段语文学习的听说读写都与汉语拼音密切相关。第二,沿着这样的思路,在教材的编写和教学过程中可以继续深入发展。在帮助识字的基础上,如果强调汉语拼音帮助阅读的作用,只有作到直呼音节才能够真正实现这样的目的。学生在阅读时,遇到不认识的字通过看字上面的拼音直接读出字音,而不用拼读,从而尽可能减少对阅读的影响。如果仅此而已,应该说还不至于走弯路。然而遗憾的是,一些人在教材编写和教学中还在此基础上勇往直前。为了作到直呼音节,要求学生只读拼音进行反复训练,而不重视汉字。只要作到了能够直呼音节,即使没有要求,面对上下两行,学生在阅读时关注更多
的也是上面的汉语拼音。甚至在一些语文教材中,为了训练直呼,用拼音给出一段话,要求学生读出来,或者读拼音写汉字,诸如此类的练习随处可见。这就违背了语文阅读教学的基本规律,应该让学生读的是汉字,不应该花大量的时间去读拼音。更为麻烦的问题是,既然可以达到直呼音节和默写声母、韵母这样熟练的程度,那么在写话时也自然要发挥汉语拼音的作用。因此,1992年的大纲六年制小学一年级就要求“写话时可以利用汉语拼音代替没学过的汉字。”从广泛意义上说,写作时遇到没学过或忘记的字用拼音代替,是不成问题的。问题就在于小学一年级本来就没有学会写多少汉字,(一年级结束时会认可能达到1000,会写达到600就相当不错。)所以写出来的话大多是拼音。
也许有人说,这样做不是很好吗?学生很有成就感,阅读和写作能力发展快,尤其是一年级就能够写一大段话。问题是学生读的和写出来的是什么,如果是汉字,当然值得提倡。在语文学习中,学生应该学的是汉字,而不应该把帮助识字的工具作为主要学习对象。这样做虽然在短时间内似乎成效显著,但是代价也巨大,并且对后面的学习产生副作用。让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更多地去识汉字,也能实现尽快进入阅读状态的目的,同时学生识字越多,就越容易意识到汉字的一些规律,从而增加识字的方法,不仅仅局限于注音识字。另外,如果过分强调注音识字,学生一旦产生依赖情结,不利于学生探索其它的识字方法,
以及根据汉字的特点总结识字规律。而这些恰恰又是语文学习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不仅有利于识字,而且会产生深远的作用,如字形的掌握、字义的理解、字的运用等,而注音识字仅仅是解决字音问题。
根本的拼音考查小学语文教学大纲的发展历程,对汉语拼音的教学要求,1992年大纲基本是在1986年大纲基础上发展而来,不同之处是直呼音节的要求。1986年大纲六年制小学二年级才建议有条件可以逐步作到直呼,在一年级则没有。1980年大纲没有直呼的要求,也没有借助汉语拼音阅读的要求。1963年大纲一年级的要求是,“学会汉语拼音字母,能用来帮助识字。”由此看来,1992年大纲对汉语拼音的定位是最高的。
2000年修订大纲对汉语拼音的定位是,“能利用汉语拼音识字、学习普通话。”虽然在低、中、高三个学段都把汉语拼音单独出来,与识字写字、阅读等并列(沿袭了1992年大纲),但是回到了基本的定位。
2001年课程标准没有把汉语拼音和识字与写字、阅读等并列,而是放在了识字与写字部分,(除了1992年和2000年大纲之外,其余大纲都如此。)突出帮助识字的作用,即“能借助汉语拼音认读汉字。”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学段目标中为什么没有对汉语拼音与普通话之间做出明确的表述。虽然在学段中没有说利用汉语拼音学习普通话,但是并不是忽视这个问题,例如在评价建议中,强调借助汉语拼音纠正地方音。课程标准做这样的处理,主要原因如下。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