氏族之根:古时的家族宗法演变(一)
百川之水,必有其源
参天之树,必有其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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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全国各地兴起家族文化,那么在做自己的家族文化时,了解古时的家族宗法是很有必要的。
那么今天小编就和大家聊一聊古时的家族宗法演变过程。
前已说及,宗族是一种社会团体,作为一种组织的形成,需要几项条件,或者说几种要素。
首先是血缘的因素,即组成宗族的各个家庭的男性成员,是一个共同祖先的血胤,都有着老祖宗
的血素,也就是说,构成宗族的各个家庭,互相之间有着血缘关系,是血缘纽带把他们联结在一起,因此血缘是宗族体形成的基本要素。
其次是地缘因素,人总要居住在一个地域,在古代个人很流动,同有血缘关系的族人居住在起,于是在一个村落生活的人,都有血缘关系,这种情况,就是所谓的“聚族而居”。
族人生活在一起,就为建立组织提供了方便。这样,也使人与地域密不可分,说到某个家族就是同某地联系在一起,如太原王氏,就是说这个王家是山西太原的王氏。
有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的人们,只是有组织宗族的可能,并不等于已经形成了团体,它还需要有人出面做组织工作,把众人集合起来。为此要有组织原则,要成立领导机构,所以宗族要想成为团体,还需要第三个条件,即有领导者和组织机构。
有了这三项条件,宗族就可以成立了。
汉朝人在《白虎通义》一书中解释“族”和“宗”,说“族”是聚合相互恩爱的、从高祖到玄孙的不同辈分的各代人的家庭,说“宗”是尊重的意思,是族人敬重主持祭祀祖先的人,并接受他的治理。它把“族”和“宗”区别得很清楚。因此,我们综合古人的认识和宗族史的实际情形,认为宗族是由男系血缘关系的各个家庭,在宗法观念的规范下组建的社会组织。
情人节卖花我们讲宗族史,离不开这种认识,不能忽视血缘关系、地缘关系、宗族法规、组织结构及其领
导人。事物总是在变化着的,宗族体在漫长的历史中,几度发生演变,在当代变异尤其显著,我们即将展开叙述的,是古代的宗族,因此不可用当今的宗亲会观念去看待它。
一、先秦宗子制和典型宗法制宗族形态
历史文献和考古资料,都很难说明远古宗族的产生及其状况,到了股商始能对宗族作出粗疏的描述。公元前17世纪至前11世纪的商代是王权贵族专政的社会。
根据甲骨文、青铜器铭文,考古发据和古典文献所提供的资料,我们知道商代社会有阶级,等级的差异,存在着宗族组织。
殷人宗族有多种类型,有王族,系子姓,由在位的国王及其儿子和没有分出去的兄弟、侄儿组成。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在位的国王”,即“时王”,以他为中心组成王族,其成员仅仅是时王之子及其未分离的亲兄弟和亲侄。
前几代国王的兄弟都不属于王族,他们早已分离出去,成为另一种类型的宗族,就是子族。
子族,是国王儿子分家而产生的,它是老王在位时分出的还是老王死后才分的,不大清楚,可能两种情形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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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又有两种情况:绵马贯众的功效与作用
一是它的首领在甲骨卜辞中称为“子某”,他与时王血缘关系近,另一种首领不能称作“子某”,显然与时王血缘关系较远,也就是从王族中分离出来的时间长了,只是殷王同姓亲族。以上三种类型,是子姓宗族。
这个系统以外,有许多异姓宗族,可以区分为:与股王族世代联姻的宗族,如有莘氏、有苏氏等;被殷王征服,而在文化上互相融合的异姓宗族。这样,殷商宗族由子姓系统与异姓系统两大类构成。
诸宗族共同生活在一个社会中,把他们联结在一起的,是血缘关系、姻亲关系、臣属关系和共同的文化,因而形成整体结构,而其核心则是王族。
在各种类型的宗族中,还有其内部成员的组成结构状态西周初年曾经把“殷民六族”封给周公的儿子鲁公,《春秋左传·定公四年》记载说,封鲁公以“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使率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从“率其宗氏”,“辑其分族”来看,股人的宗族有宗氏和分族两个层级,宗氏即宗族,分族是宗族的支族,受宗族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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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族由族人家庭组成,还有依附于他们的奴隶----类丑。小学二年级语文教案
因此殷人宗族内部结构式是:宗氏一分族一族人家庭及其依附人口。《春秋左氏》记叙的虽是西周初年的股人宗族情形,但周朝并未对殷人宗族作内部结构的改造,所以这时的形态也应是殷代的实况和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