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灾害:是以生存环境受到破坏,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的结果体现的。
城市灾害是指由于发生不可控制或未加控制的因素造成的,对城市系统中的生命财产和社会物质财富造成重大危害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
自然灾害的种类:1、气象灾害:①台风:特指其中心附近地面或海域12m高处最大风力≥12级(或≥64nm/h或≥32.7m/s)的热带气旋。②大风:指瞬时风速≥17m/s③干热风:在我国,一般把日最高气温≥30°,最小相对湿度≤30%,并伴有3级以上风的综合性天气现象。④沙尘暴:指大量沙粒和尘土被强风吹起卷入空中,使空气混浊,水平能见度不足1000m的现象。⑤霾:指空气中悬浮的微小尘粒、烟粒或盐粒使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会对交通、环境、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⑥暴雨:(50mm≤日降水量<100mm),大暴雨(100mm≤日
降水量<200mm),特大暴雨(日降水量≥200mm)。暴雪一般是指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10mm或以上,或12小时内积累降水量达6mm或以上的固态降水,会对农牧业、交通、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高温:指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2、洪涝灾害
3、海洋灾害与海岸带灾:海岸崩塌是指发生在海岸的崩塌,主要发生在陡峭的岩岸或黄土类土组成的海岸。
4、火灾与爆炸
5、地质灾害与地震:地质灾害主要包括地震、火山爆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
崩塌又称塌方,山崩是指陡峻斜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迅速崩落滚动,而后堆积在坡脚或沟谷的现象,崩塌包括岩崩和土崩崩塌体完全脱离母体,发生的垂直位移量远大于水平位移量。
滑坡是指岩体或土体在重力作用下沿着贯通的剪切破坏面整体向下滑移现象,也称垮山、走山、地滑、土溜。
泥石流是指在山区沟谷中,由大量降水和冰雪融水等急促地表径流激发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块等固体物质,并有强大冲击力和破坏作用的特殊洪流。
地面沉降,又称为地面下沉或地陷,是指在自然条件和人为作用下所形成的地表高程不断降低的环境地质现象。
地面塌陷: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因自然动力或人为动力造成地表浅层岩土体向下降落,从而在地面形成陷坑的动力地质现象。
地裂缝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产生开裂,并在地面形成一定长度和宽度的裂缝的一种地质现象。
6、生物灾害
7、生态灾害
城市灾害分类:1、自然灾害与人为灾害
2、城市主灾与次生灾害:发生在前,造成较大损害的城市灾害称为城市主灾,发生在后,由主灾引起的一系列灾害称为城市次生灾害。
城市灾害特征:1、高频度与发性
2、强连续性和高扩张性
3、高灾损性与难恢复性
4、强区域性。
城市防灾范畴:防灾:是指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防御灾害发生和防止灾害带来更大损失与危害。
减灾:简单地理解就是减少或减轻灾害的损失。
抗灾、救灾、灾后重建
城市防灾:是指为抵御和减轻各种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及由此而引起的次生灾害,是对城市居民生命财产和各项工程设施造成危害的损失所采取的各种预防措施。
1城市防灾目标(P20):灾前预防——灾中应急措施——灾后重建
2城市防灾任务(P20):
(1)加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和信息管理能力建设
(2)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
(3)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防范防御能力建设
(4)加强城市自然灾害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
(5)加强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建设
(6)加强巨灾综合应对能力建设
(7)加强城乡社区减灾能力建设
(8)加强健在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9)加强健在科普宣传教育能力建设
3.城市防灾与城市建设的关系(P21)
通过城市规划及公共设施建设,增进城市空间及城市服务设施的防灾功能(城市建设用地选择、布局形态、交通系统、绿地系统、市政系统)
4.城市防灾与城市规划的关系(P23):城市规划是最有效的防灾手段,城市的建设用地选择,布局形态,交通系统,绿地生态,市政设施的规划都与城市综合防灾密切联系。
5.城市综合防灾定义(干热风P25):城市综合防灾主要包括两层含义,意识为应对自然灾害与人为灾害,原生灾害与次生灾害,要全面规划,制定综合对策,二是要针对灾害发生前,发生时,发生后的各项避灾、防灾、减灾、救灾等各种情况,采取配套措施,因此,可将城市综合防灾的特点概况为三点,多灾种,多手段和全过程。
城市综合防灾应该是从灾前、灾中、灾后整个过程来考虑城市的防灾问题。
6.城市综合防灾规划范畴: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是指城市在面临越发多样化复杂化的灾害类型时,通过风险评估明确城市的主要灾种和高风险地区,针对灾害发生的前期预防、中期应急、后期重建等不同阶段,制定包括政策法规型、管理型、经济金融保险型、教育型、空间性、工程技术型等全方位应对类型,对城市灾害管理体制进行整合,全社会共同参与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过程,并对单项城市防灾规划提出规划的基本目标和原则的纲领性计划。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的类型与编制体系(P31)图
从体系范畴角度,城市综合防灾规划可以分为全方位的城市综合防灾规划和城市规划中的城市综合防灾规划两个类型。
全方位的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是城市范围内防灾工作的综合安排,一般由城市应急管理部门为主体组织编制,城市规划中的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是城市规划领域内要考虑的城市防灾问题,一般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为主体组织编制。
(1)全方位的城市综合防灾规划——应急管理部门
(2)城市规划中的城市综合防灾规划——城市规划管理部门
(3)各单项防灾规划——各专业部门编制
7.城市规划中的城市综合防灾规划的编制体系构成(P34)图
8.中心城区的城市防灾综合规划(P35)
(1)总体规划层面:城市综合防灾规划的主要规划内包括现状的调查与问题研究、城市现状综合防灾能力评估、城市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潜在损失预测、规划目标与原则、城市总体防灾空间结构、防灾分区、疏散避难空间系统规划、防救灾公共设施布局规划、市政基础设施系统防灾规划、重大危险源和次生灾害防治规划、特定地区的综合防灾规划、实施建议等。
(2)详细规划层面
A.明确规划目标与策略
B.防灾空间结构的优化
C.防灾分区的规划策略
D.防灾安全线的划定
第二章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与相关专项防灾规划的关系
第1节 概述
1、城市综合防灾规划与各单项城市防灾规划的总体关系P45
2、全方位的城市综合防灾规划与各单项城市防灾规划的协调关系P46
3、城市规划中的城市综合防灾规划与各单项城市防灾规划的协调关系P48
第2节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与城市主要专项防灾规划的关系
1、城市综合防灾规划与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关系P54
补充内容:
(1)百害之首——地震
①地震成灾机制:指地震对人和社会造成危害的原因、方式和过程。
原生灾害:地震原生现象直接造成的
直接灾害:建筑物破坏、地表破坏、海啸
次生灾害:火灾、瘟疫、冷空气、大雨雪等
②地震成灾条件
地震方面:地震强度和频度影响;地点影响;时间影响
受灾对象方面:人口建筑物等财产密度;建筑物的抗震性能;政府防灾职能和公众防灾意识
③地震烈度:按所在地区受影响和破坏程度进行分级,共12个等级,6度为强震,7度为损害震
地震震级:按震源释放的能量来划分等级
(2)建筑物抗震设计原则: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
①建筑物设防标准:
甲类(国家审批、特殊要求的建筑;提高一度设计)
乙类(重点抗震城市的生命线工程;6-8度提高一级,9度加强抗震措施)
丙类(不属于甲、乙、丁类建筑,按设防烈度设计)
丁类(次要建筑,低一度设计)
②抗震防灾规划按城市规模、重要性和抗震防灾要求分为甲、乙、丙三类模式:
甲类(位于地震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的大城市)
乙类(中等城市和位于地震烈度6度地区的大城市)
丙类(其他城市)
2、城市综合防灾规划与城市防洪规划的关系P59
城市防洪规划的类型与主要内容P60
补充内容:
(1)洪灾:指洪水给人类正常生活、生产带来的损失与祸患,它是通常所说的水灾和涝灾
城市洪灾:城市地区的洪水灾害
特点:不透水面积大、自然和人工两套排水系统、地面径流量大
(2)城市防洪规划标准
①城市等级和防洪标准
等级 | 重要程度 | 城市人口(万人) | 防洪标准 河洪海潮 | 山洪 |
特别重要城市 | ≥100 | ≥200 | 100-50 | |
重要城市 | 100-50 | 200-100 | 50-20 | |
中等城市 | 50-20 | 100-50 | 20-10 | |
一般城市 | ≤20 | 50-20 | 1-5 | |
②城市防洪校核标准
防洪标准设定 | 防洪标准设定 |
1%(百年一遇) | 0.2%-0.3%(500-300年一遇) |
2%(50年一遇) | 1%(百年一遇) |
5%-10%(20-10年一遇) | 2%-4%(50-25年一遇) |
(3)一些零碎
①城市防洪规划内容:确定城市防洪、治涝规划标准;确定城市用地防洪安全布局原则
②城市治涝标准:重现期10-20年
③城市防洪规划标准:用防御洪水重现期或频率表示,分为设计一级标准和设计校核两级标准
洪水频率用重现期的倒数表示:50年洪水,频率2%
④治涝工程措施:排水能力、采取排截抽等方式、具体确定排水闸规模、抽水
(4)洪灾的形成原因
①水灾:
A、围湖造田和泥沙淤积严重,使蓄洪能力大为减弱
B、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加剧洪灾的发生
C、防洪标准偏低,病险工程多
D、河道上人为设障,影响防洪
②涝灾
A、排水管网管道老化,排水标准比较低
B、硬质铺装降雨时水渗透性不好,不容易入渗
3、城市综合防灾规划与城市消防规划的关系P63
补充内容:
(1)城市消防规划内容:
①城市功能分区与防火分隔;②消防站布局;③消防给水;④消防车通道;⑤疏散线路与避难场所
(2)消防站布局
①5min责任区,面积4-7km²
②考虑水上消防站、特种消防站等各种消防站的搭配
③位于责任区中心,交通便利地点
④与医院、小学等建筑维持50m以上距离,与易燃易爆危险品保持200m以上间距,且位于这些设施上风口或倒风向
⑤合理利用高层建设消防瞭望台,配备监视和通信报警设备
(3)消防栓沿城市道路设置,靠近路口,间距120m,特殊60m
道路宽度大于60m,双侧设置消防栓
4、城市综合防灾规划与城市人防工程规划的关系P67
人防工程规划的内容P68
补充内容:
(1)人防工程规划编制:由人防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及其他部门共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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