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木县尼木乡完全小学
民族团结教育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教育工作委员会、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关于大力推进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拟在全校师生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通过开展活动,提高师生民族团结意识,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反对分裂的自觉性。
一、指导思想
以《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关于大力推进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弘扬民族精神活动”为载体,把民族团结教育作为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用生动的事实,坚定走中国特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大力唱响共产党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确保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落到实处。
二、健全领导
组长:巴桑次仁(校长)
副组长:次仁多杰(书记)阿旺次仁、普布次仁(副校长)
成员:次仁(少队负责人)拉巴潘多(德育负责人)各班主任
三、组织实施
(一)、在教师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1.提高认识:利用全体教职工大会集体学习,向全体教师传达《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了解掌握民族团结教育的目
标和任务。提高对开展此项工作意义的认识。
2.学习、掌握相关业务知识:
(1)组织相关学科老师,学习有关民族团结教育所包含的内容、学习原则,丰富相关业务知识,使之具备课堂教学能力,并能够在课堂教学中做到有机渗透。
(2)组织教导处、大队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文件,领会活动精神,在学习的基础上,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
(二)、在学生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1.在学生中开展国情教育:让学生了解祖国的传统文化,增进对中华民族的认同以及增强对中国历史、文化的了解,开展国情讲座。
2.扩宽课堂教育渠道:结合思品、科学、语文、艺术等学科课程,强化民族常识教育。每学年8课时安排教学内容,具体安排为:一、二年级在《品德与生活》安排4课时,在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中各安排2课时进行民族团结教育;三至六年级在《品德与社会》中各安排4课时,在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中各安排2课时,进行中华民族大家庭教育。了解我国的民族构成;地域分布特点;各民族在文化艺术、发展等方面的特和成就;各民族对祖国大家庭的发展所作的贡献,增进各族学生对我国各民族共同缔造伟大祖国历史的认识。让民族教育走进课堂。
3.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系列活动
(1)举办经典诗文朗诵会。
(2)“我与我的祖国”读书教育活动。
(3)举办“我的祖国”征文竞赛。
(4)开展“向国旗敬礼,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活动。
(5)民族教育主题的升旗仪式(祖国是个大家庭,56个民族一家亲,校长作专题讲话)。
(6)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开设系列国学讲座(如:弟子规、三字经、唐诗宋词、论语等)。
(7)开展“爱我中华,建设美好家园”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主题活动。
(8)民族团结教育手抄报、电子小报展览(团结奋斗共同繁荣等)。
(9)“祖国发展我成长”少先队主题班队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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