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语通论(十二) 人称代词指示代词,者字,所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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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汉语同现代汉语一样,也有人称代词、指示代词和疑问代词。但古今汉语的代词体系仍有很大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古代汉语有两类比较特别的代词是现代汉语所没有的。一类是无定代词“或”和“莫”,另一类是辅助性代词“者”和“所”。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意思
第二,古汉语的人称代词、指示代词和疑问代词都使用了许多与今天完全不同的形式,比如同是第一人称代词,古汉语不但有“我”,还有“吾”、“余”、“朕”、“卬”等;与现代汉语指示代词“这”相当的,不但有“此”,还有“是”、“斯”、“兹”等。
第三,古代汉语人称代词体系不完备,第三人称代词发育不全。严格来说,先秦汉语没有真正的第三人称代词,第三人称代词的职务是由指示代词“其”和“之”来承担的。
(一)人称代词
    (1)“吾”“我”“予”(男人嘴唇有痣图解)都属於第一人称。例如:
    吾日三省吾身。(论语·学而)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
    我非爱其财而易之以羊也,宜乎百姓之谓我爱也。(同上)
在上古汉语里,“我”和“予”()可以用作主语、宾语、定语;“吾”可以用作主语、定语,但一般不用作宾语。《庄子·齐物论》“今者吾丧我”(如今我忘记了自身),这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不能换成“今者我丧吾”或“今者吾丧吾”。但是这只是位置的关系;如果在否定句里,宾语放在动词的前面,却又可以用“吾”字了。例如:
    居则曰:“不吾知也。”(论语·先进)
第一人称代词还有“朕”,先秦一般人都可以用,如:
  皋陶曰:“朕言惠。”(《尚书·皋陶谟》)
  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楚辞·离骚》)
  用乍朕皇考大仲尊簋。(大簋)
“朕”到了秦始皇统一中国后规定为皇帝专称,一般人不能使用。
(2)“女”()“尔”“若”“而”“乃”都属於第二人称。例如:
力不足者中道而废,今女画。(论语·雍也)
往之女家。(孟子·滕文公下)
必欲烹乃翁,幸分我一杯羹。(汉书·项羽传)
第二人称代词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女(汝)、尔、若”,可以作主语、宾语和定语;另一类是“而”和“乃”,一般只作定语,偶尔可作主语,但绝不作宾语(连否定句的宾语都不能)
另外,第二人称的“女(汝)”注意跟男女之“女”区别。“尔”还可以作指示代词和语气词;“若”还可以作动词(像)、指示代词、假设连词等;“而”可以作名词(胡须)、连词;“乃”可以作副词,这些都需要根据上下文进行区别。
    (3)“其”和“之”同属第三人称,“其”字略等於现代汉语“他的”“她的”“它的”;“之”字略等於现代汉语的“他”“她”“它”。这种“其”用作定语,“之”用作宾语。例如:
    管仲以其君霸,晏子以其君显。(孟子·公孙丑上)
    今吾於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论语·公冶长)
    师之所为,郑必知之。(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虽有天下易生之物也,一日暴之,十日寒之,未有能生者也。(孟子·告子上)
  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
上面的例子表明:“其”字只能用作定语,“之”字只能用作宾语。
在上古汉语里,“其”字不能用作主语。在许多地方“其”字很像主语,其实不是;这是因为“其”字所代替的不是简单的一个名词,而是名词加“之”字。例如:
    孟子,吾见师之出而不见其入也。(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不见其入”等於说不见师之入。“其入”是名词性结构作“见”的宾语。)
    且夫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庄子·逍遥游)
   (“其负大舟”等于“水之负大舟”,是名词性结构作“无力”的主语。)
这些地方的“之”字不能译为现代汉语的“的”。同理,这些地方的“其”字也不能译为“他的”、“她的”、“它的”,只能译为“他”、“她”、“它”。也就是说,这样的句子,我们在翻译的时候,可以把偏正结构译为主谓结构,但是,我们不能根据译文来分析古代的语法结构。从语法结构上看,正如这些地方的名词必须认为是定语一样,“其”字也必须认为是定语,不能认为是主语。因为这种“其”字只能和後面的成分合成一个词组作整个句子的主语(如“其负大舟”)或宾语(如“其入”),而不是“其”字本身能用作主语。这是古今语法的一个不同之点。中古以後,偶然有人把“其”字用作主语,那是不合上古语法规律的。古文家仍旧遵用上古语法。
以上是本教材的观点。但是下面的句子似乎与此说法相悖,“其”其实可作主语。如:
绛无贰志,事君不避难,有罪不逃刑,其将来辞,何辱命焉?(左传·襄公三年)(“其”指代魏绛)
  其似恶闻君王之臭也。(战国策·楚策)(“其”指代楚王新纳的美人)
因此,上古汉语第三人称“其”的语法功能应该改为“一般只作定语”比较合适。
“之”和“其”虽然同属第三人称,但是可以灵活运用:有时候是说话人本人自称,有时候是指称对话人。也就是说,有时活用为第一人称,有时活用为第二人称。例如:
    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首其请於寡君而以戮於宗,亦死且不朽。(左传成公三年)
    (“免之”的“之”,说话人知罃自称。)
    士季曰:“谏而不入,则莫之继也。会请先,不入,则子继之。”(左传宣公二年)
    (“莫之继也”的“之”,指称赵盾。“则子继之”的“之”,士季自称。)
古代汉语的第三人称,除了“其”“之”外,还用“彼”。它本来是指示代词,但有时也用来称代人。如:
彼,丈夫也;我,丈夫也。吾何畏彼哉?(孟子·滕文公)
总之,上古的第三人称代词基本上都是借用别的词类来充当,而且用法也比较特殊。真正的第三人称代词到六朝时才出现,最早是用“伊”和“渠”。现在的闽方言仍保留着“伊”,粤方言则保留着“渠”。如:
伊必能克蜀。(世说新语·雅量)
  女婿昨来,必是渠所窃。(三国志·吴书·赵达传)
至于现代汉语的第三人称代词“他”,其字则古已有之,但却是一个旁指代词,意思是“别的”、“其他的”。如: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诗经·小雅·鹤鸣)
  所以遣将守关者,备他盗之出入与非常也。(史记·项羽本纪)
到了唐代,“他”才发展成为第三人称代词。如:
  世人欲得知姓名,良久问他不开口。(高适·渔父词)
  他亦知有李十郎名字。(霍小玉传)
而表示女性的“她”,本是“”的异体字,见于《玉篇》,“五四”时期,由于刘半农的倡议,后用以专指女性的第三人称。
(刘半农《她字问题》:“一,中国文字中,要不要有一个第三位阴性代词?二,如其要的,我们能不能就用‘她’字?”)
关于古代汉语人称代词的复数表示法:
在上古汉语里,人称代词是单复数同形的。因此在具体的句子中,人称代词是单数还是复数,要根据上下文来确定。
  古代汉语名词活用作人称代词的问题
古人常用谦称和尊称。谦称代替了第一人称,尊称代替了第二人称。谦称和尊称都是名词(或形容词用如名词),不是代词,所以它们不受代词规律的制约(在否定句中不放在动词前面);但是,从词义上说,它们又表示了“我”或“你”。例如:
普法教育    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左传僖公四年)
    虽然,必告不谷。(左传成公三年)
    (以上是尊称。)
此外,自称其名也是一种谦称,称人之字也是一种尊称。例如:
    文倦於事,憒於忧,而性懧愚,沉於国家之事,开罪於先生。(战国策·齐策四)
  (以上自称其名。)
今少卿抱不测之罪。(司马迁:报任安书)
  (以上称人之字。羊有跪乳之恩)
总的来看,古代汉语的人称代词用得少些,有两个原因:(1)古代汉语省略主语的地方较多,而且第三人称代词不用作主语;(2)谦称和尊称代替了人称代词。
()指示代词豪华卧室
古代汉语的指示代词有“是”“此”“斯”“兹”“彼”、“夫”、“之”、“其”、“若”、“尔”、“然”等。
1、是、此、兹、斯
这四个是近指代词,可译为“这”、“这个”、“这些”等。其中“此”的指示性最强,与远指代词“彼”相对,是真正的近指代词。“斯”有些近似远指代词的“夫”,指代性比“此”轻。“兹”出现得早,甲骨文中就有,本来是远近不分的,是个泛指代词。“是”更多的是用在承前指示中,用于复指。例如……:
2、彼、夫
这两个是远指代词。如:
  彼一时也,此一时也。(孟子·公孙丑上)
“彼”的指示性很强,后来发展为带有人称代词的性质,差不多完全等於现代的“他”或“他们”。例如:
  彼且奚适也?(庄子·逍遥游)
    彼丈夫也,我丈夫也,吾何畏彼哉?(孟子·滕文公上)
但是,“彼”字始终没有完全丧失它的指示性。由於它表示远指,所以它又常常带着轻视的意味(如《论语·宪问》:“或问子产。子曰:‘惠人也。’问子西。曰:‘彼哉!彼哉!’”意即“那人哪!那人哪!”不加以评论。) ,可见“彼”到底不是正式的人称代词,所以古代汉语里一般不用它来表示“他”或“他们”的意义。
“夫”的指代性较轻,翻译时往往不必译出;用在句首时,往往虚化为句首语气词,表示要发议论。如:
夫夷以近,则游者众;险以远,则至者少。(王安石·游褒禅山记)
其实这种句首语气词“夫”还仍然带有指示性质,因此语气词“夫”和指示代词“夫”的界限并不十分清楚。
3、之、其
“之”是一个泛指代词,“其”是一个特指代词。如:我们结婚吧歌曲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诗经·周南·桃天)
    (于归:出嫁。)
这种“之”既非远指,又非近指,杨树达称为泛指代词。这种“之”只作定语和宾语,不作主语。
“其”是和“之”相对的一个代词,相当于“那个”、“那种”,用作定语。如:
晏子立于崔氏之门外,其人曰:“死乎?”(左传)
4、若、尔、然
“若”常作定语。如:
    以若所为,求若所欲,犹缘木而求鱼。(孟子)
“然”和“尔”字,经常用作句子的谓语。略等於现代汉语的“这样”、“那样”。
    其谁曰不然?(左传隐公元年)
  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陶渊明:饮酒诗)
单说“然”字,是应答之词,表示“是的”、“正是这样”。例如:
    王曰:“然。”(孟子,梁惠王上)
 这三个指示代词和前面八个指示代词的区别在于:前面八个是体词性的指示代词,而这三个是谓词性的指示代词。体词性指的是名词、代词等;谓词性包括形容词和动词。所谓体词性的指示代词,就是说它们具有形容词或动词的性质。
 5、无定代词“或”和“莫”
a.“或”字是肯定性的无定代词,“或”字通常用来指人,而且只用作主语。例如:
    或问乎曾西曰:“吾子与子路孰贤?(孟子·公孙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