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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投江罗伯特·弗罗斯特 (1874一1963)美国诗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是在马萨诸塞州劳伦斯上的中学,也在达特第斯学院时而务农,时而到中学教希腊语和拉丁语。他的第一部诗集出版于1913年。被认为是“新英格兰的农民诗人”。他通过自然来表达一种象征意义,而不是什么田园式的思乡情调。弗罗斯特是一位独具风格的美国现代诗人。他吟唱着20世纪的音调,又采用了接近于传统诗的诗体;他的诗富于象征和哲理意味,同时又有浓厚的乡土彩。《未选择的路》是弗罗斯特写的,这首诗采用了象征的艺术手法。
诗中的叙述者在清晨散步时来到了林间的一个岔道口,在他面前有两条路可供选择。一条路比较僻静,另一条路则有纷杂的脚印,显然平时行人比较多一些。但是在那天早晨,那两条路上的小草都还挂着露水,说明还没人从那儿经过。经过片刻的犹豫,叙述者决定走那条比较僻静的道路,因为那条道走的人少,更有探索的价值。但他虽然作出了选择,心里仍在嘀咕,假如选择了另外那条路,他将会遇见些什么样的东西。在诗歌的末尾,叙述者设想自己在多年以后向后人讲述自己在这个早晨所作出的选择,并且感叹在作选择时的一念之差往往会造成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经历。
和弗罗斯特的其他作品一样,这首诗虽然只是描写了生活中一个普通情景,但它表现的却是内涵及其丰富和深刻,具有普遍意义的人生哲理。这正是诗歌的艺术魅力所在。
各段详解
第一节:他站在人生的路口上,他两条都想去,犹豫不决。
第二节:他选择人少的一条路,这条路充满挑战。
第三节:他想留下一条路改日再来走,但路很长很长。他知道自己不可能再回来了。
第四节:他回忆他的往事,又想起了那片森林,未选择的那条路.
诗人告诉我们:人生的道路千万条,但一个人一生中往往只能选择其中的一条,一旦选定了绝无重走之机,所以,必须慎重;人生的道路上不要随波逐流,而要经过自己慎重的思考,做出独立自主的选择。
《未选择的路》表面说的是自然界的道路,而实际上是借自然界的道路来表达对于人生之路的思考,告诫人们:人生只能选择一条路,如果选择了就不能回头,因此必须慎重,不能随波逐流。这是一种象征手法。我们曾学过的《在山的那边》和《行道树》等都采用了这种写法。
诗的前三节似乎仅在平直地描写林中的那两条路的不同,但其中却蕴含着极大的比喻意义,第四节诗人笔锋一转,从林中之路跃到描写人生之路,“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这结句
最大的鸡寄寓着诗人无限的人生感慨,具有深刻的象征性和哲理性。诗人以含蓄清新、别具一格的艺术风格再现出优美的自然风光,并且通过对自然景物的描写,反映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波澜,诗还注意引起人
们的联想,把理性与不情感融于一首短诗之中,深化了这首诗的意蕴,给人以丰富的启迪。诗人是通过优美的意境创造和浓郁的抒情表达把哲理隐含其中并传递给读者的。
白细胞酯酶在这首诗中,诗人以朴素自然的语言和韵律来表现自己对人生的思索。这种质朴无华的风格使这首诗如夏夜里清凉柔和的风,洋溢着清新自然的情趣,给人一种沁人心脾之感。
人生的选择
这首诗描绘的是一个面临选择的人和他进行选择时的心态,至于选择的具体内容并没有写出,诗人的着眼点是选择本身。每一 个读者都能够在这首诗中发现自身的生活体验,理解其中的哲理内容。
因为这首诗具有内涵的开放性,犹如一个巨大的构架,其中的内容有待读者去填充,在其中回顾自己的人生之路,从而受到触动而引发深深的思索。
这篇文章写出了人生应正确看待眼前的“路”,他影响着我们整个人生。
艺术特
小金鱼吃什么食物未选择的路采用了象征的艺术手法,“路”是象征着人生之路,而象征是诗歌中常见的艺术手法。 《未选择的路》是一首哲理抒情诗,它表面平易,实则蕴含深邃的哲理;看似倾诉个人经历,实则表达人们的共同感受。在这首诗里,弗罗斯特抓住林中岔道这一具体形象,用比喻的手法引起人们丰富生动的联想,烘托出人生岔路这样具有哲理寓意的象征。诗人选择的是人们司空见惯的林中岔道,来阐发
如何抉择人生道路这一生活哲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