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西南大学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报表)
一级学科名称
        教育
专业名称
      教育学原理
专业代码
        040101
西南大学研究生院制表
填表日期:2006年7月4日
修订日期:  年  月  日
一、学科(专业)主要研究方向
序号
研究方向名称
主要研究内容、特与意义
研究生导师
(博导注明)
1
教育基本理论
教育的本质、教育目的、教育制度、儿童身心发展等理论问题。特:立足西南,辐射全国。
张诗亚教授
周  鸿教授
(博士生导师)
2
救赎 电影教育社会学
运用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和理论,研究教育与中国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相互关系以及存在的问题,并运用社会学的研究成果,对解决、改善和改革当前各种教育活动和如何促进社会发展等问题做出研究,为教育发展提供政策性咨询和建议。
杨昌勇教授
(博士生导师)
3
教育政策法规
教育法学原理、教育法的制定、教育法的实施我国现有教育法律的主要内容和教育法治实践中的重要问题,特别是校园伤害问题、学校的权利义务问题、教师的权利义务问题、学生的受教育权问题、学校与政府及社会的权利义务关系等当代教育法治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等理论问题进行探讨研究
张维平教授
(博士生导师)
4
德育原理
深入研究国内外中小学学校德育基础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中国传统文化与道德传承对学校德育的影响,丰富和发展学校德育基础理论研究。
易连云教授
(博士生导师)
5
教育哲学
研究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哲学基础和依据。
崔延强教授
(博士生导师)
二、培养目标与学制及应修学分
培养目标(本表可不填政治标准):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和谐发展,具有系统教育基本理论修养,专业知识扎实,对教育问题具有高度敏感性,能够熟练使用科学的方法,具有很强的独立进行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能力的高级专门研究人才。
学制:全日制博士生3~6年,基本学习年限掌握在3年。
应修学分:  16学分(各学科自定)
其中  必修: 12  学分
        选修: 4    学分
三、课程设置(包括前沿讲座、学术报告等)
类型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开课学期
学时
学分
任课
教师
考核
方式
备 注
必修课
公共课
010*******
第一外国语 (第二外国语)
1
100
3
研究生院
考试简历个人描述
外语专业为第二外国语
010*******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专家系列讲座)
1
家庭日
60
3
研究生院
考试
平台课
010*******
教育核心问题研究
1
60
2
张诗亚等
考试
教育学原理
专业课
010*******
教育基本理论专题研究
2
60
2
周鸿等
考试
教育学原理
010*******
专题研究及学术报告
2
40
2
国内外专家学者
考查
教育学原理
010*******
学校问题诊断研究
2
40
2
朱德全
考查
教育学原理
010*******
学校德育理论研究
2
40
2
易连云
考查
教育学原理
010*******
教育学原理研究
2
40
2
易连云等
考查
教育学原理
010*******
西南民族文化与教育专题研究
2
40
2
张诗亚等
考查
民族教育学
010*******
教育前沿问题研究
2
40
2
张学敏等
考查
教育学原理
010*******
法规研究
2
40
2
陈恩伦
考查
教育法学
010*******
教育社会学原理研究
2
40
2
杨昌勇
考查
教育社会学
010*******
民族学与民俗学专题研究
2
40
2
巴登
考查
民族教育学
010*******
教育与区域发展研究
2
40
2
兰勇
考查
教育社会学
必修环节
学术活动(至少8次) 参加学术报告、前沿讲座、学术研讨活动并做至少2次学术报告
教育学论文
2
提交学术报告册,导师签字,学院核查
综合考试
2
不计学分,评定考试成绩后,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一份
文献综述及论文开题报告
2
不计学分,完清审核签字手续,向学院提交选题报告一份
中期考核及论文进展检查
4
不计学分,完清审核签字手续,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各一份
同等学力考生补修课程
教育心理学
不计学分
中外教育史
不计学分
教育科研方法
不计学分
相关专业课程一门
不计学分
不计学分
注:1、平台课即一级学科专业基础课1门,按一级学科范围设置
2、每个二级学科设专业课1-2门,按一级学科制定培养方案者须在备注栏内标明所属二级学科
3、必修环节在研究生毕业前必须完成,构成答辩的必备条件
四、学术活动的基本要求
1、学术活动(前沿讲座课、学术研讨、学术报告)的基本内容和基本形式:
前沿讲座与学术报告专家主要外聘,本学科将聘请国内外同行中较有影响的学者,利用博士生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进行专场学术报告会,或专门邀请专家进行短期的学术讲座,形式不定,采用集中授课与学术报告会相结合。
主要内容包括如下方面:
带鹿字的成语
    第一、当前国内外教育理论研究新进展;
    第二、我国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问题研究
    第三、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前沿问题
    第四、社会科学研究新方法与技术
    第五、相关学科研究发展
    基本形式:   
    第一、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与学者
    第二、进行校内外学术交流(如访学、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
2、次数、考核方式及基本要求:
学习期间博士研究生至少参加8次学术报告,每次要交学术心得或评论。参加一次至二次省级的学术会议或一次全国或国际性学术会议,完成两次学术报告。(学术报告指在博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参加校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要有证明依据。)
五、综合考试的基本要求
学科综合考试的要求:(时间、方式、内容、标准及考试形式等)
时间:学习年限为3年的博士生,在入学后的第二学期末之前,进行学科综合考试。
学习年限为5~7年的硕博连读生,在入学后第四学期末之前进行学科综合考试。
方式:由考试委员会主持。每一博士生的综合考试专设一考试委员会,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五名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考试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导师可以参加考试委员会,但不能担任主席。考试委员会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核同意,并经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进行考试。考试委员会聘一名讲师以上职称的人员作学科综合考试的记录。详细记录材料经分委员会主席审阅后由教学秘书存入博士生个人档案袋中。
内容:考查博士生是否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深厚、宽广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相关研究方向学术前沿的动向,以及必要的相关学科知识,同时考查该生是否具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其范围除本方案规定学习的课程,还包括导师指定学习的其他有关文献。
标准:按照考生对考试内容涉及领域知识的掌握程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给出评语,并按优、良、不合格三级评定成绩。考试成绩达到优或良为合格,可进入(或继续)博士学位论文工作;成绩未达到优或良,则为不合格。视其情况,或按硕士生培养,或予以退学。按规定时间逾期末考试者,按不合格处理。
形式:口、笔兼试。考试之前,导师向考试委员会报告博士生的专业、研究方向及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和科学研究任务。考试委员会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及博士生个人培养计划的要求,确定考试范围,拟定考试题目。
六、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和论文进展检查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