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尔安德森《清平乐•村居》是宋代大词人辛弃疾的词作。此词描绘了农村一个五口之家的环境和生活画面,借此表现人情之美和生活之趣。作者把这家老小的不同面貌和情态,以及他们的美好的农家生活描写得有声有,惟妙惟肖,活灵活现,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表现出作者对农村和平宁静生活的喜爱。全词以白描手法描述了农村的乡土风俗,呈现出一种清新宁馨的风格。[1]
作品原文
清平乐⑴•村居
茅檐低小⑵,溪上青青草。醉里吴音相媚好⑶,白发谁家翁媪⑷?
大儿锄豆溪东⑸,中儿正织鸡笼⑹。最喜小儿亡赖⑺,溪头卧剥莲蓬(8)。 ⑵ [3]
注释译文
词句注释
⑴清平乐(yu6):原为唐教坊曲名,取用汉乐府“清乐”、“平乐”这两个乐调而命名。后用作
词牌名。《宋史•乐志》入“大石调”,《金奁集》、《乐章集》并入“越调”。双调四十六字,八句,前片四仄韵,后片三平韵。
⑵茅檐:茅屋的屋檐。
⑶吴音:吴地的方言。作者当时住在信州(今保定方言上饶),这一带的方言为吴音(今吴语)。相媚好:指相互逗趣,取乐。
⑷翁媪(δo):老翁、老妇。
⑸锄豆:锄掉豆田里的草。
大连房屋出租⑹织:编织,指编织鸡笼。
苏轼是哪个朝代的⑺亡初次见面说(W1n赖:《汉书♦高帝纪》:“始大人常以臣亡赖,不能治产业,不如仲力。”注云:“江淮之间,谓小儿多诈狡狼为亡赖。”这里指小孩顽皮、淘气。亡,同“无”。
⑻卧:趴。[3] [4] [5]
白话译文
草屋的茅檐又低又小,溪边长满了碧绿的小草。含有醉意的吴地方言,听起来温柔又美好,那满头白发的老人是谁家的呀?村居古诗原文
大儿子在溪东边的豆田锄草,二儿子正忙于编织鸡笼。最令人喜爱的是小儿子,他正横卧在溪头草丛,剥着刚摘下的莲蓬。[6]
创作背景
此词作于辛弃疾闲居带湖期间。由于辛弃疾始终坚持爱国抗金的政治主张,从二十一岁南归以后,他一直遭受当权投降派的排斥和打击。从四十三岁起,他长期未得任用,以致在信州(今江西上饶)闲居达二十年之久。理想的破灭,使他在隐居中更加关注农村生活,写下了大量的闲适词和田园词。这首《清平乐•村居》就是其中之-O[5] [7] ⑵
作品鉴赏
整体赏析
辛弃疾词中有不少作品是描写农村生活的佳作,其中,有风景画,也有农村的风俗画。这首《清平乐•村居》就是一幅栩栩如生、有声有的农村风俗画。
刘熙载说,“词要清新”,“澹语要有味”(《艺概•词曲概》)。作者的此作正具有“澹语清新”、诗情画意的特点。它表现在描写手法、结构和构思三个方面。
在描写手法上,这首词,没有一句使用浓笔艳墨,只是用纯粹的白描手法,描绘了农村一个五口之家的环境和生活画面。作者能够把这家老小的不同面貌和情态,描写得惟妙惟肖,活灵活现,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如若不是大手笔,是难能达到此等艺术意境的。
上阕头两句,写这个五口之家,有一所矮小的茅草房屋、紧靠着房屋有一条流水淙淙、清澈照人的小溪。溪边长满了碧绿的青草。在这里,作者只用了淡淡的两笔,就把由茅屋、小溪、青草组成的清新秀丽的环境勾画出来了。不难看出,这两句在全首词中,还兼有点明环境和地点的使命。
三四两句,描写了一对满头白发的翁媪,亲热地坐在一起,一边喝酒,一边聊天的悠闲自得的画面,这几句尽管写得很平淡,但是,它却把一对白发翁媪,乘着酒意,彼此“媚好”,亲密无间,那种和谐、温暖、惬意的老年夫妻的幸福生活,形象地再现出来了。
这就是无奇之中的奇妙之笔。当然,这里并不仅仅是限于这对翁媪的生活,它概括了农村
普遍的老年夫妻生活乐趣,是有一定的典型意义。“吴音”,指吴地的地方话。作者写这首词时,是在江西上饶,此地,春秋时代属于吴国。“媪”,是对老年妇女的代称。
下阕四句,采用白描手法,直书其事,和盘托出三个儿子的不同形象。大儿子是家中的主要劳力,担负着溪东豆地里锄草的重担。二儿子年纪尚小,只能做占铺助劳动,所以在家里编织鸡笼。三儿子不懂世事,只知任意地调皮玩耍,看他躺卧在溪边剥莲蓬吃的神态,即可知晓。这几句虽然极为通俗易懂,但却刻画出鲜明的人物形象,描绘出耐人寻味的意境。尤其是小儿无拘无束地剥莲蓬吃的那种天真活泼的神情状貌,饶有情趣,栩栩如生,可谓是神来之笔。“无赖”,谓顽皮,是爱称,并无贬意。“卧”字的用得极妙它把小儿天真、活泼、顽皮的劲儿,和盘托出,跃然纸上,比“坐”“躺”“趴”等用得更妙。所谓一字千金,即是说使用一字,恰到好处,就能给全句或全词增辉。这里的“卧”字正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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