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报告一个评估报告能否出具两个不同价值类型的评估结果
——涉案资产评估实作中的困惑于复核过程中的冷思考脑安胶囊
云南华益精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廖克忠
涉案资产评估师众多资产评估中的一类,有其自身固有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由于资产评估专业和法律专业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审理或是执行案件的法官,在委托评估涉案资产时往往会要求评估人员在一个评估报告中给出两个不同价值类型的评估结果,如持续使用条件下的在用价值,迫售变现条件下的清算价值(保留价)等。在这种情况下,评估人员如何执业?是值得我们学习和探讨的。本文结合评估实际,谈一谈对评估目的、评估估价标准、评估方法、评估假设、评估结果和评估的价值类型间的因果关系(匹配关系)的再学习体会,进而得出自己的处理意见,并希望得到同行的指教。
一、实际案例简介一个人的苦
某炼铁厂拥有冶炼赤铁矿的主体装置一套,高炉容积70m³,年生产能力3.67万吨,成套辅助装置为:供汽系统为蒸发量1t/h,工作压力1.25MPa的卧式快装锅炉;供水系统由流量2
80m³/h,扬程42m,泵汽蚀余量5m,转速2950r/min的200S—42离心式清泵两台及相应的给水管道组成;供变电系统由GY型800KVA变压器和相应的BSL系列配电装置组成。为获取银行贷款,该厂2003年以该套主体装置及其成套辅助装置与厂区内的建(构)筑物连同其他单位为之提供担保的资产设定抵押。2005年贷款期限届满,债务人不能按期偿债,贷款银行遂诉至法庭,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设定抵押的资产进行评估。评估委托书上明确载明,要求评估机构以2005年4月8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价格评估(评估价、变现价)”。
在评估实务中,评估人员将“评估价”理解为在用条件下的公允价值;“变现价”理解为迫售变现条件下的保留价,并按这一思路开展后续工作。
二、评估实际中出现的问题
根据上述委托和相应的理解,评估人员以“确定委托评估资产在用续用条件下的公允价值,为法院执行涉案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为目的,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按照委托评估资产市场价值类型实际和评估目的与评估标准,以及委托评估资产的现状及市场情况,二者皆采用同样途径进行评估,仅具体计算方法存在差异。变现价遵循清算价格标准,需在确定委托评估资产市场价的基础上考虑时间限制因素,买主限制因素及其他诸多不可测限制因素
确定,基于此,本项目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
魔兽地图怎么用通过上述文字表述,确定了评估的技术途径和具体的评估方法,进而通过评估计算得出:①、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评估值为8,467,784.00元;②、整体清算变现价为5,080,670.00元。
为防范风险,陈述有关事项,评估人员在评估报告第十部分特别事项中交代:“①、本报告确定的评估市场价是在正常继续使用前提下按照本次评估的特点目的提出的公允价值既没有考虑担保抵押变现因素,也没有考虑可能发生的其他事项诸如……。②、评估目的不同,评估遵循的原则和采用的标准不同,取价的依据不同、考虑的因素不同,评估方法有异,评估结果自然随之存在差异。本报告依本次评估的特定目的而作,报告使用的有关方面不宜偏离评估目的将报告移作它用。换言之,依本次评估的特点目的得出的评估结果,不能盲目套用于与评估目的不同的其他途径”。
在第十二部分,评估报告的法律效力中,评估人员设定了如下前提和假设:“①、本报告中评估值成立的前提条件适用于持续经营假设和公开市场假设,即评估的资产是在公开市场价格标准下进行的,本报告以委托评估资产正常持续经营使用,评估计算中的有关取费标
准不变,市场价格走势平稳正常、社会平均资金成本率在评估确定期限内不发生变动为前提和限制条件;②、本报告中变现价成立的前提条件,适用于清偿假设,即委托评估资产的价值类型为非公开市场价值类型,本报告以市场价格不发生剧烈波动,委托评估资产在短期内要快速变现偿债,资产在非正常市场条件下处置为前提。”
纵观报告结果和相关文字表述可以发现,评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评估人员是根据一个评估目的——“确定委托评估资产在用续用条件下的公允价值,为法院执行涉案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遵循两个标准——公开市场价格标准和清算价格标准;考虑两种不同的价值类型——公开市场价值类型和非公开市场价值类型差异;“采用同样的途径进行评估”,并且认为“仅具体计算方法存在差异”;设定三种假设——持续经营假设、公开市场假设和清偿假设,评定估算得到上述两个评估结果,然后在报告中来分别表述。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不在评定估算的技术层面,而在于评估人员对评估目的、评估的估价标准、评估方法、评估假设、评估结果、评估的价值类型间的内在相互关系认识不到位,概念模糊、思路不清。自然逻辑紊乱、前后矛盾。不能清楚、理性地认识自己做出来的评估结果的属性,在报告中就无法给予充分合理的说明。
三、评估目的、评估的估价标准、评估方法、评估假设、评估结果、评估的价值类型之间的相互关系的再学习与复核过程中的冷思考
为科学、规范地做好此类资产评估业务,我们有必要对资产评估的基本理论问题、基本要素及其相互间的关系进行一次再学习和仔细琢磨。
1、 资产评估的目的。 资产评估的目的有一般目的和特定目的之分,一般目的包含了特定目的的,特定目的是一般目的的具体化,就后者而言,通俗地讲,就是评估结果的期望用途,做评估要解决什么问题?资产评估要实现的一般目的是资产在评估时点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是一种相对合理评估值。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是资产业务对评估结果的具体用途,一般情况下,资产评估目的指的是特定目的,它贯穿于资产评估的全过程,影响着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的界定、资产价值类型的选择,是评估人员在进行具体资产评估时必须首先明确的基本事项。
2、 资产评估的估价标准。 资产评估的估价标准是资产评估价值形式上的具体化,遵循资产评估估价标准是资产评估具有科学性和有效性的根本前提。普遍认同并在实践中广泛使用的是重置成本标准、现行市价标准、收益现值标准和清算价格标准四种。
新经典3、 资产评估的方法。 资产评估方法是实现资产评估的技术手段。仔细推敲、深层思之,可分为基本方法(途径)和具体技术方法,二者虽无明确界限但层面不同。评估方法的选择与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在评估过程中的条件和资产的价值类型相关,并受其影响制约,故要与之相适应,也就是我们说的要匹配。
4、 评估假设。 评估假设是对要进行评定估算的对象做出合乎逻辑的假定说明。资产评估和其它学科一样,其理论、方法体系包括评估实作都是建立在一系列假设基础之上的。资产评估中的基本前提假设有:交易驾驶、公开市场假设、持续使用假设和清算假设,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科学合理地使用评估假设,并在评估报告中披露评估假设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5、 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即评估值,评估值是在特定时间内按一定评估方法对最可能形成的价格的评估值。评估值是一个经济概念,具有目的性、科学性和公允性的特点。评估值说明的是资产在不同的评估目的、不同的条件下的价值。就同一资产而言,不同的经济行为与价值类型下的评估值是不相同的。
6、 价值类型。价值类型是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属性及其表现形式的抽象和归纳。按照评
空字成语估的标准、假设、业务性质、市场条件和自身条件可对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作不同的分类,其中以市场条件和自身条件为依据,划分设定的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应该说是对评估师执业最具有指引作用的划分。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并对价值类型予以明确定义”,据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通过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可明了评估的途径(技术路线、技术思路)和评估的价值内涵,在此基础上清楚评估结果的性质、适用范围、限制条件,进而对评估结论作出科学合理的说明。
通过温故和再学习,我们可以这样说,资产评估目的、资产评估标准、资产评估方法、资产评估假设、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和资产评估结果之间不是孤立的、简单的、或是一一对应的关系,而是互相影响、互相约束、客观存在、互为因果的关系(匹配关系)。其中,评估的特定目的居于核心地位,不但决定着资产评估结果的具体用途,而且在匹配和适应的基础上与其他相关条件一起共同影响、作用,决定了应选择的资产的价值类型、应遵循的评估标准、与评估标准相适应的资产评估方法和经评定估算得出的相应评估结果。
四、结论
综上所述,资产评估的目的、标准、方法、假设、价值类型和结果之间是互相影响、互相约束、客观存在、互为因果的关系(匹配关系),这种因果关系(匹配关系)是内在的、是一因一果的而非一因多果的,因而可以认为:
1. 一个评估目的,虽然可以遵循一个以上评估的估价标准,确定与估价标准相适应的不同的评估基本方法(途径),诸如遵循收益现值标准采用收益法,遵循现行市价标准采用市场法等。在评估目的确定的情况下,评估人员对评估假设和资产价值类型的设定和选择应是唯一的,比如持续使用假设和清算假设,就同一评估目的而言二者是互斥的,从假设的角度表述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包括继续使用价值类型、公开市场价值类型、清算价值类型三种,三种类型亦是不可同时选用的。至于市场价值与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非市场价值)则是另外一个角度的划分。因而在评估目的特定的情况下,一个评估报告不宜也不应该出现两个不同价值类型的评估结论。
2. 同一评估对象,要求出具不同价值类型条件下的评估结果,是不同的评估目的和不同的资产评估报告解决的问题,评估人员不能不假思索、不能受人为因素影响在一个报告在笼而统之地进行处理。不同价值类型的评估结果“仅具体计算方法存在差异”这样的认识是错误的,理论上也是不通的,这不是一个评估报告能解决的问题。
3. 评估报告的使用,其范围评估师是要限定的,一般情况下是为实现特定评估目的服务,目的唯一、评估结果自然亦就唯一。如果说,资产评估报告及其结果是商品的话,委托方就是商品的购买者,评估机构及评估师是商品的卖者,要买什么性能、什么规格的商品,委托方应该明了,或者至少买着和卖者沟通后应该明了,否则生意就无法做,本文举例的法院委托就属于这种情况,根据这样的委托,严格的讲,后续工作无法开展,就评估机构而言,这是我们一般意义上讲的前期工作没有做好,评估师在接受委托时与客户没有进行良性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