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简报(最新4篇)
篇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简报 篇一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年初,我局按照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召开局长办公会和中干会部署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全年任务,并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同时,分解下达了全年的工作任务,保证了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股室和相关人员。我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区打下良好基础。
二、制度健全、措施具体
一战到底题库参照我县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有关要求,水务局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县水务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把城乡环境建设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治理、重点县小农水建设以及农村人饮安全、渔业船舶安全等工作有机统一起来,逐步健全和  完善了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质量管理机制,实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管理的长效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加强宣传教育,搞好专项治理宣传工作
我局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动员众广泛参与,自觉维护水环境。一是开展宣传动员工作,进一步开展对水环境和城乡环境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和学习,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治理”活动以来我局已出动宣传检查车辆15余次,参加宣传50人次发送宣传资料1000余份,利用标语、通知、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行动声势,努力提高全县人民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意识;二是在辖区内开展调查摸底,督促各采砂业主完善相关手续;三是联合相关部门和乡镇对辖区内的采砂场地进行检查和治理。
四、求真务实、成效显著
今年我局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管理工作任务主要完成的是:
(一)治理办公区和居住区的环境。
十八大
重点改善了办公区和居住区的治安环境和卫生环境,治理了脏乱差现象,使办公区和居住区排水良好,路灯亮灯率90%以上,无脏、乱、差现象。
(二)治理施工现场。
重点治理了施工现场污染环境、噪声扰民和运输抛撒等问题。施工单位严格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现场规范管理,场地周围无施工污染及噪声扰民,无撒漏污染道路现象。
(三)治理河道水环境。
突出清理江河两岸白垃圾,开展了县境内主要江河溪沟的有垃圾清理工作,累计清理漂浮物淤泥与周边垃圾约300余吨,做到了河、库、渠、塘、池内无水葫芦,无白垃圾及其它垃圾堆放。
(四)加强督促监管。
督促各工程管理单位,责任主体,加强管护范围内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特别是塘、渠道、池、水窖等小型水利工程,调动农民投入城乡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及时清除淤泥、废弃的杂物。
(五)绿化升级工作。
歌圩节
为认真贯彻落实屏府发〔20XX〕9号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我局认真组织、精细施工,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了绿化完善和升级任务并进行了自查验收,共完成土方整理1498平方米,种植樱花180株,三角梅600株,巨桉30株。该绿化工程于10月份通过了县级验收。
红酒保存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
环境整治1投入经费不足,建议列入财政预算
2.点多面广,开展治理工作难度较大。
3.专项治理人员相对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克服重重困难,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环境治理工作家喻户晓,让村居民“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做好环境治理工作,完成市县下达的目标任务。
篇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简报 篇二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环境整治各项工作,继续深化“五城同创”,现将全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总结如下。
一、健全机构,组织保障
年初,我局成立以局长胡德华为组长,副局长李兵、蒋孟淇为副组长,罗佳、代颖、李俊林为成员的招商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做到“一把手”亲自抓,有专人具体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定了城乡综合治理工作制度,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积极开展周五环境大清理活动。
福州雍和会根据《关于继续扎实开展好周五环境卫生大清理活动的通知》(汉创文办〔2014〕2号)精神,我局在保证机关办公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每周五对网格化责任区和联系居民点进行卫生大清扫,对垃圾、杂物、小广告进行清理,对乱停乱放车辆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建立长效机制,保持包干区清洁卫生,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