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
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先秦时期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以下简称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在提升城乡社会文明水平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促进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创建和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常态创建、动态管理,推动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和《山东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山东省文明村镇建设管理条例》、《山东省文明社区考核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文明单位(村镇、社区)是指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物质文明建设
高考录取分数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村镇、社区)。
第三条学与问  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创建和管理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为主要任务,坚持贴近实际、贴近众、贴近生活,坚持创建与管理协调推进,坚持重在建设、重在积累、多办实事,吸引干部众广泛参与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和单位文明水平,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第四条  文明单位(村镇、社区)的创建和管理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同级文明委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文明创建活动作为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一项基本任务,纳入领导干部任期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
第五条  文明单位(村镇、社区)的创建和管理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级文明委是创建活动的主管部门。市文明委负责评选市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推荐省级及以上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候选对象,指导和监督全市范围内文明单位(村镇、社区)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文明委负责评选县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推荐市级及以上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候选对象,以及本地范围内文明单位(村镇、社区)的日常管理工作。市委各直属党(工)委负责评选所属系统市直部门及部门下属单位的县级文明单位,推荐市级及以上文明单位候选对象,及本系统市属单位范围内文明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向寿 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实行分级制。
文明单位的级别分为:全国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县级文明单位。
文明村镇的级别分为:全国文明村镇、省级文明村镇、市级文明村镇、县级文明村镇。
文明社区的级别分为:省级文明社区、市级文明社区、县级文明社区。
第七条  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实行届期制。全国文明单位(村镇)每三年一届,省级文
明单位(村镇、社区)每一年一届,市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每两年一届。独当一面
 
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第二章  标准条件
 
第八条  文明单位的标准条件:
(一)组织领导有力,创建活动扎实。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务实、开拓创新、廉洁勤政,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及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领导能力和众威信高,工作实绩突出。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计划周密,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做到全员参与、氛围浓厚、成效明显。
(二)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积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宣传教育。大力加强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认真组织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富有成效。积极组
织和参与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未成年人教育网络建设,重视对青年干部职工的道德教育、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道德讲堂建设有具体计划、规章制度和固定场所,活动开展经常,流程规范,效果显著。充分利用宣传栏、学习园地等阵地开展“一台双评”活动。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我们的节日”、文明交通、“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和集中性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文明礼仪教育培训,建立员工文明守则和文明上网规范要求,引导全体员工修身律己、做文明人,在网络和现实中广泛传播文明风尚。
(三)业务工作领先,社会效益显著。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转变作风、廉洁勤政、依法行政,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责任明确、落实到位,工作富有规范性和创新性。管理服务单位工作标准高,办事程序规范,充分利用服务窗口展示服务文明、优质、高效,文明服务品牌得到社会广泛认可。教育科研单位制度健全完善,教学科研成果突出,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居领先水平。生产经营单位诚信经营、管理科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主要经济指标居同行业前列。各类单位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新闻舆论、社会公众监督,投诉处理机制运转高效,有良好的社会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