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农村矛盾纠纷案例
【篇一:常见农村矛盾纠纷案例】
事例一:2004年5月份,湖口县流泗镇东风村潘家村落社区方舜家请石匠潘修水建房子,由于潘修水不小心将一块砖头,从二层砸向另一帮工的头上,顿时鲜血直流,人被送到医进行,共花去医疗费三千多元。受伤者伤好出院后,房主要求他付治病用的医疗费。房主不答应,认为受伤者是自己请来帮工的,但砖块是石匠不小心失手砸到受伤者,与自己无关。石匠潘修水则讲,他是房主请来建房的,自己是不小心失手将砖块摔下去的,出了事应由房主负责。受伤者由于房主、石匠都不肯付医疗费,非常恼火,了自己的兄弟、本宗族的人准备到房主家闹事,眼前一场宗族械斗体事件将发生。
村落社区志愿者协会民间纠纷调解站站长潘茂国知道后,立即与其它成员一道上门劝阻,由于潘茂国为人很正直,处事公道,非常受村民尊重,在他的劝阻下,一场械斗避免了,但医疗费的事情仍摆在他们的眼前。他们通过法律咨询后,三番五次、不厌其烦地到房主
、石匠家上门宣讲法律知识。讲清到底谁应该承担责任,同时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耐心细致的做工作。最终,不仅房主和石匠都同意按比例付给受伤者医疗费,而且三家当事人继续互相来往,和睦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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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上市 通过这场纠纷调解后,村落社区的村民更加信任协会纠纷调解站了,无论大事还是小事,村民都到纠纷调解站去说,从而使一起起纠纷不出村落就化解了,村落里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全镇处于前列。
事例二:5月8日,于都县贡江镇东溪村庄上组村民黄某甲,急切地到该村的村干部邬元发,心情激动地叙述了他近段时间的烦恼。
2月11日,黄某甲6岁的儿子与本组另一村民黄某乙10岁的女儿在一块儿玩耍时打架,被黄某乙的女儿打成轻微伤甲级,花去医药费1000余元。黄某甲黄某乙要求其承担责任、赔偿医药费时,黄某乙不但不赔偿医药费,反而恶言相向,蛮不讲理,拒不赔付医药费,态度很恶劣。无奈之下黄某甲只好到了村委会干部,村干部得知情况后,马上召集双方当
事人进行调解,黄某乙故伎重演,摆出一付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就是不赔医药费,村委会干部调解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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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此时的黄某甲灰心了,扬言要打黄某乙出气。此时此刻,该村干部始终坚持“为民解忧、为民解困、为民所想、为民所急”的理念没有变,邬元发又召集该村委会的几个干部,经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黄某乙还是故伎重演,就是不赔医药费,村委会的调解又一次的失败。在这无奈之下,该村干部亲自到该镇司法所所长巫建洲同志。巫建洲所长听了情况介绍后,立即同该村干部一起前往东溪村调查核实情况,并到黄某乙,向他和风细雨地讲解了法律知识,并拿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和他一起学习,指出作为家长有义务监护和教育好自己的小孩。
同时,也有义务为未成年的孩子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既然孩子给他人造成了伤害后果,作为家长的理应为此负责任,要是对方诉讼到法院,你远不止出点药费,反而还要出诉讼费,那样损失会更大。一番有理有据的调解后,黄某乙深刻认识到自己拒不赔付药费是错误的。当场乐意地写下调解协议书,表示愿意赔偿黄某甲小孩的全部医药费1100元。
同时,承认自己平时没有教育好自己的孩子,表示以后会加强教育自己的小孩。至此,两家因小孩打架发生的纠纷圆满地划上了句号。
临走时,黄某甲由衷地说:“感谢司法所,感谢村干部免费为我讨回了公道。”此事的调解成功,树立了该村干部的新形象,赢得了广大众的好评,真正做到了“以实事感人”,始终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众”的理念,真正是“三个代表”精神落到实处的具体表现。
战疫先锋 事例三:永丰县三坊乡下坊村委会上坊村落社区村民王振银,因右上腹疼痛,今年4月前往吉安市第一中心人民医院住院诊治。经该院详细检查,确诊为胆囊结石,应尽快进行胆囊切除手术。
4月15日上午9时35分,王振银进人手术室,中途心跳骤停,抢救无效,11时20分死亡。未经家属同意,院方擅自将尸体运往吉安市殡仪馆冷冻。王振林家属院方理论,院方却避而不见。王振银家属一筹莫展之际,电话告知上坊村落社区志愿者协会。协会连夜召开会议,决定委派王振林前往协商调解。
王振林到达吉安市第一中心人民医院后,先详细了解事故经过,并想方设法到院长。院长说,死者因患有心脏病,院方检查不出来,不能称医疗事故。王振林据理力争:手术前医生已做了检查和化验,均未查出死者患有心脏病,象这种手术出了人命怎么不是医疗事故?事故发生后,院方为何不及时告知家属,擅自将尸体运往吉安市殡仪馆?最后,在王振林的搓合下,死者家属与院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院方赔偿死者家属1万元,并退回死者家属手术费866元。
                                                                                                                        事例四:2004年正月初六上午,艳阳高照,人们还沉浸在春节的喜悦之中。永丰县三坊乡下坊村委会上坊村落社区村民王老汉家大门两侧贴着“八旬乐逢盛世,一心再献社区”的寿联,厅堂正中红烛高照,喜爆声声,宾客盈门。看着儿子和媳妇为自己八十大寿忙碌的身影,王老汉满面红光,喜气洋洋。当协会会长登门道贺时,王老汉握住会长的手,连声说:“我老汉有今天,应当感谢党和政府,也应当感谢我们协会。”
王老汉为什么要感谢协会呢?这还得从去年10月说起。2003年10月15日上午,协会全体成员正在集中政治学习,主老汉愁眉不展,泪痕未干,踉踉跄跄来到协会,诉说与儿子媳妇
吵口的事情:王老汉因无米下锅,早饭后便去儿子家称口粮谷。儿子默不作声,媳妇借故大吵大闹,不肯称谷。王老汉大骂媳妇是母老虎,儿子是忘恩负义的中山狼。说到伤心处,王老汉顿足捶胸,失声痛哭。
会长安慰王老汉说:“这件事我们协会一定会管,而且会管到底!”
下午2点,调解组一行5人来到王老汉儿子家。会长说明来意后,详细询问吵口的事,调解站站长则认真作着记录。此时,王老汉儿子默不作声,媳妇自知理亏,说话也比平时小声多了:“我们不是不肯称谷,我们是要他下午来称谷,可他一听就发火了!”几位老年会员接着说,这样就好!孝敬老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美德,古话说,“养儿防老,积谷防饥”。现在王老汉八十岁了,理应由儿子、媳妇赡养。
最后,达成了调解协议:每月按时称口粮谷100斤,茶油1斤。
西沙湿地公园 自此之后,王老汉儿子和媳妇的态度大有改变,不仅按时称口粮谷,而且对老人非常孝敬,
逢年过节,儿媳妇还请老人到家吃团圆饭,今年正月初六又主动操办起王老汉的八十大寿。此事,在村落传为美谈。
事例五:都昌县阳峰乡南坂村有一对结婚多年的夫妻,生有一男一女。丈夫在外打工期间受到不良影响,不顾妻儿在外寻欢作乐,甚至提出要与妻子离婚。村志愿者协会占昌支、占民福二位会员了解情况后,主动上前调解,他们又是写信又是电话,耐心劝说男的改正错误,并自己掏钱坐车到男的打工工地,做耐心的说服工作,终于感化了男方,使一宗已闹到法庭的离婚案以撤诉告终。
事例六:浮梁县曹家坦村落社区两妯娌闹家庭纠纷,打得不可开交,社区民间纠纷调解站得知后,立即上门调解处理,先自己掏钱让伤者去,然后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经过耐心细致的教育调解,妯娌消除了误解,和好如初
事例七:浮梁县瑶里村落社区,有一陈姓青年好逸恶劳、不赡养母亲,在“五老”的教育下,小陈与母亲签订了赡养协议,并且逐渐改掉了好逸恶劳的不良习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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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例八:2003年夏久旱无雨,永丰县佐龙乡南塘村落社区一百多亩二晚缺水待插,部分村民认为南塘人多势众,预备夜间突击抢水。志愿者协会发现苗头后,逐个做思想工作,并加派人员和抽水机日夜轮班抽水,既缓解了旱情,又避免了一场宗族械斗的发生。
事例九:都昌县瓦塘村落社区志愿者协会成立后的几天里,邻村郑家死了人,送殡队伍要穿村而过。这在以前瓦塘村是绝对不能容忍的,也是没有先例的。如强行通过,会激化矛盾,造成严重后果。当时有的村民上前阻拦且言语激烈,协会民事纠纷调解站得知后立即出面调解,耐心说服本村村民,使送葬队伍顺利通过,化解了一场纠纷。程浪村有二户邻居为争地皮由口角纠纷发展到双方准备斗殴,经过村落社区民事调解站双方协商调解,化解了矛盾,平息了纠纷,使俩邻居握手言欢,重归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