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餐食品安全承诺书
营养餐食品安全承诺书
一、学生承诺:
我是年级班学生。做出以下承诺,若不遵守,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本人和监护人承担。
1、自愿接受国家提供的营养餐补助。
2、不购买“三无”食品,不在流动摊点购买零食,防止误食不
卫生食品、过期变质食品,造成食物中毒。同时注意不暴饮暴食。
3、有事要先做好请假手续,经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才能离校,决不私自离校。
4、遵守学校规定,执行课间就餐,不把营养餐私自带出学校,
不乱扔营养餐包装代,不浪费营养食品。
5、若有身体不适时,自愿放弃食用营养餐,避免引起不良反应。
6、不饮用生水冷水,自觉饮用开水或矿泉水,自备饮水杯子,
不与他人共用。在营养餐就餐时,若发现不良反应,立即告诉老师,并停止食用。
二、学生家长承诺:
我是年级班学生的家长。做出以下承诺,若不遵守,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本人和本人子女承担。
1、自愿让子女接受国家提供的营养餐补助。
2、经常对子女进行食品安全教育,不让子女食用不卫生、过期
变质食品。
4、教育子女不饮用生水冷水,自觉饮用开水或矿泉水。
5、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发现子女身体、生理和心理状况出现
异常时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密切与学校配合,确保子女身心健康发展。
6、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学生家长和学校各一份。
年级班学生签名:班主任签名:家长(监护人)签名:学校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责任状承诺书
为了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
饮服务监督办法》及省县有关文件精神,确定各自在学生营养餐安
全中的责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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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营养餐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成立学校学生营养餐工作领导机构,确定有专职或兼职领导和人员,专门负责营养餐安全管理工作。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学校校长的首要责任和相关人员责任。
2、副校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县有关学生营养餐安全工作
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本校营养餐安全工作的管理。加强对学
校食堂的民主管理,使食堂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定期组织开展学
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和督促检查工作,保证学校食堂各场所日常卫
生整治,各项制度落实到位,食品采购、储存、加工、供应、消毒
等重点环节规范。及时整改食品卫生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
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整改意见,并整改到位。建立营养餐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如实上报、保留现场,采取有
效控制措施,并组织抢救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积极配合
市食品卫生监管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
3、总务主任负责办理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严格按
照食品安全有关要求规范操作,组织开展年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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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健康档案,所有从业人员均办理健康证。定期组织开展对从业人
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及法规知识培训。
4、食堂采购食品,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采购有证
照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按规定进行索证索票,认真记好进货台帐。
5、食堂要认真做好食品的验收和保管,保证食品使用时的安全性,严格杜绝向学生供应过期和腐烂变质食品。
6、食堂要严格按照学校提供的食谱进行配餐和供餐,绝对保证
食物制作过程中的洁净和安全,绝不准加工私菜。
7、食堂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食品留样保存工作,食品留
样不低于48小时,保存食品留样的冰柜钥匙要做到专人保管,食品
留样标签时间要准确到时、分、秒。
8、食堂人员要做到食品存放和制作的安全性。食品存放要通风
良好,食堂钥匙要做到专人保管。
9、食堂人员发现食品安全有存疑时,应立即向学校报告,不得
隐瞒实情。食堂人员签字:
银行合规演讲稿第一责任人:校长:第二责任人:副校长:总务主任:
迓驾镇完小
2015年3月7日验收人:留样人:记录人:
学生营养餐专管员承诺书
通过学生营养餐专管员培训会,使我进一步认识到管理员的责任重大。依据培训会的精神和我校的实际情况,我对今后学生营养餐
管理作出以下承诺:
1、严把接收环节,拒绝接收教育局规定外的任何品牌产品,严
格检查产品生产日期,拒绝接收过期产品。配送产品必须出具质检
报告单,确保配送产品质量安全。
2、认真填写配送产品收货单,做到配送数量和应接收数量统一。
3、对学生讲解营养餐饮用安全知识,使学生安全饮用。
4、加强发放环节管理,发放时检查是否有牛奶破损、胀饱现象、鸡蛋是否有破损、蛋糕是否有霉变、香肠是否有异味现象存在,确
保学生饮用产品的安全性。
5、及时清点库存,做好相关表格的填写工作。
6、定期检查库房,确保库房所有产品始终处于保质期内。
营养餐工作安全生产承诺书
马场镇波那小学:
我作为本校的一名学校领导,根据学校的分工安排及岗位职责,对本工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负具体责任,根据《贵州省深化法人代表
清华大学博士后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方案》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做
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二、依法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和应急方案,并做好演练训练,保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三、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
四、定期参加安全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按要求参加安全培训,培养和提高安全意识。
七、在事故易发部位设置明显标的安全警示志,加强管控。
八、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治理和消除事故隐患。
九、定期检测、维护所属设施设备,保证正常运转。
十、自觉接受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学校做好
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从严处罚--具体参照《安顺市安全生产事故
处罚条例》执行。学校法人(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在学校发生事故时所受处罚条款如下:
1、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责任人员:不留遗憾
一般事故接受上一年收入的2%;
较大事故接受上一年收入的5%;
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收入的10%;
特别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收入的20%;
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接受终身不再担任本学校主要领导职务的处罚;
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绩处分。
单位方面:
一般事故接受50元以上100元以下;
较大事故接受100元以上200元以下;
重大事故接受200元以上500元以下;
大路边村特别重大事故接受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承诺期限:2015年3月1日--2011年6月31日。
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