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人员入党动机
【篇一:入党动机】
入党动机
正确的入党动机是:入党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了实现共产主义。只有端正入党动机,才符合党章规定的入党条件;入党以后才能发挥一个党员应有的作用,从而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战斗力。反之,如果让那些动机不纯的人特别是企图利用党员称号来捞取好处的人进入党内,就难以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甚至给党带来严重损失。因此党组织把端正入党动机作为对申请入党的同志的最基本要求,把考察要求入党同志入党动机和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作为保证新党员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和措施。发展新党员,只能把那些入党动机端正,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表现出,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近来;那些动机不纯的决不能吸收入党。
入党的标准程序
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和程序:①递交申请书(3个月后合格)→ ②积极分子(3个月后合格)
→ ③培养对象(6个月后合格)→ ④发展对象(12个月后合格)→ ⑤预备党员(12个月后合格、开始缴纳党费)→ ⑥正式党员(一个正式党员的培养需要3年以上时间)
党组织吸收申请入党的同志入党,不是一种单纯的技术性工作,而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必须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和程序。发展一名新党员主要经过两个阶段:一、是从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到被确定为发展对象阶段;二、是从被党组织接收为预备党员到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阶段。每个阶段都有要求入党人和党组织必须履行的一整套严格的程序。
1、自愿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入党必须由本人自愿申请,这是因为申请入党就意味着决心承担起一个共产党员的责任和义务。对此,来不得半点强迫,必须自觉、自愿。为了郑重表达自己的决心,也为了便于党组织培养考察,申请入党人必须自觉向党组织递交书面申请。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从申请人递交首份申请书的时间算起、3个月期限考察合格确定为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是指在写了入党申请书之后,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和考察,各方面表现较好,入党愿望迫切,符合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
研究,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人。
3、确定党员培养对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起考察3个月)。入党积极分子表现好的,可以确定为党员培养对象,填写《党员培养对象考察登记表》,支部对他们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一般采取以下方法: ①党支部指定1—2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经常性的帮助,促进他们尽快成熟,每两个月填写一次培养情况。
②参加党课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小组学习。
③吸收他们参加党内的有关活动。
政治理论学习④给他们分配一定社会工作,提供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党员培养对象要定期向党组织递交出书面思想汇报。
4、确定发展对象。(确定培养对象起考察6个月)党员培养对象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以及团组织的推荐,在充分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内外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可将其中基本具备党员条件而准备近期发展的入党申请人确定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必须要经过党的基本知识的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5—7天或不少于40学时,且考试合
格,否则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被定为发展对象后,在培养和教育方面,要有更为严格的要求。同时还要对即将发展的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公示和预审。
①政治审查。这是发展党员工作中必须严格履行的手续,政审的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掌握入党申请人的情况,弄清他们本人及其亲属的政治历史和政治表现,发展对象在接受党组织的审查时,一定要忠诚老实,不能回避问题,要向组织交真心、说真话。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再作为发展对象继续培养、教育和考察。②公示。对于即将发展的对象,党支部以公示栏或会议通报等方式向党内外众公示,广泛接受党内外众的评议监督,公示时间一般为10天左右。
③预审。这是党组织发展党员中充分发挥把关作用,有效地监督和指导党支部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履行入党手续,确保党员质量的重要保证,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由党委组宣部实施,两种方式:一是审查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看其是否成熟,能否发展。入党材料主要有: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党员培养对象考察登记表、党内外众座谈会记录、政审材料、党校结业证书等。
5、确定入党介绍人。党章明确规定:“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入党低碳环保项目
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组织指定或由发展对象约请。
生聚教训 6、填写入党志愿书。《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是党组织对申请入党人进行审查的主要依据之一,也是党员的重要档案材料之一。填写入党志愿书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是对申请入党人的一次实际教育,申请入党的同志在填写时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党忠诚老实,不得有任何隐瞒。
8、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正式审批前,上级党组织还要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申请人的情况及其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经过上级党组织集体讨论批准,才能成为预备党员。
9、入党宣誓。面对党旗举行入党宣誓,是我党的传统,是对预备党员进行的一项庄严的、生动的党性
观念教育。
10、预备党员的考察。预备期为一年,支部将考察情况载入《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
5、这些都是理论上的程序,如果有人帮你,不会那么麻烦
党员交纳党费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和标准要严格按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执行.收取标准为:
(一) 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此部分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工龄津贴,教龄津贴,护士工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
(二)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第一条所指的计算基数)在400元(含400元) 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 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三)在乡镇机关和乡镇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党员,村干部和民办教师(代课教师)中的党员,凡有固定收入的(工资和补贴),按照每月固定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其他农牧民党员每
月交纳党费2角.
(四)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五)从事个体经营,自由职业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网站源代码
(六)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七)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生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八)没有经济收入或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九)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十)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
吸收反义词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十一)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十二)党员自愿额外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州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十三)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十四)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十五)党组织除按照.规定收缴党费外,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十六)各基层党支部负责收缴,登记该支部全体党员上缴的党费,并按党组织隶属关系,定期将本支部收缴党费全额上缴上一级党组织,做到应收尽收.党支部一律不得自留党费 。
党支部的设置
(一)设置党支部的原则和要求
设置党支部总的原则是要有利于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有利于党支部自身建设的加强,有利于党的领导的加强和改善。
按照党员人数以及地域和单位设置党支部,是设置党支部的一般原则。按照党员人数设置党支部,可以便基层党的上级组织和下级组织、党组织的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保持适当比例,有利于基层党组织的精干高效,有利于基层各级党组织的效能得到充分发挥;
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根据上述精神,设置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
部委员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部分对国计民生影响重大的科研院所、工矿企业、外交外贸机构和边防要塞机关,虽然党员不足50人或100人,但领导力量较强的,经上一级党委批准,也可以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
(二)建立党支部的一股程序
1.向上级党委写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以后,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