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绪论
国际结算使各国的产品、服务和资金得以交换,从而让生产得到远比国内市场宽阔的发展空间,实现了更大规模的持续发展;使资金实现国际转移,实现跨国投资,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以便得到最大收益。假如没有相应的国际结算业务,经济的全球一体化就根本无法进行,各国的经济发展也势必受到极大的损害。惜福
(一)汇付结算方式
汇付,又称汇款,是最简单的国际货款结算方式。采用汇付方式结算货款时,卖方将货物发运给买方后,有关货运单据由卖方自行寄送买方;而买方则径自通过银行将货款汇交给卖方。这对银行来说,只涉及一笔汇款业务,并不处理单据,属于商业信用,采用顺汇法。
汇付的缺点是风险大,资金负担不平衡。因为以汇付方式结算,可以是货到付款,也可以是预付货款。如果是货到付款,卖方向买方提供信用并融通资金。而预付货款则买方向卖方提供信用并融通资金。在分期付款和延期付款的交易中,买方往往用汇付方式支付货款,但通常需辅以银行保函或备用信用证,所以又不是单纯的汇付方式了。
(二)托收结算方式
托收,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款人的汇票(随附或不随附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进口人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
(三)信用证结算方式
信用证有光票和跟单之分,通常所说的信用证指跟单信用证,长期以来,信用证一直是国际贸易结算中最为常用的方式。但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推进,这种局面也在悄悄地发生变化。尽管信用证在我国和亚太地区的国际结算中依然保持着统治地位,但是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受到新兴国际结算方式的冲击,信用证结算的比例已经大幅下降。
(四)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 (letter of guarantee) 又称“银行保证书” 、“银行信用保证书”或简称“保证书”。银行作为保证人向受益人开立的保证文件。银行保证被保证人未向受益人
尽到某项义务时,则由银行承担保函中所规定的付款责任。[4]保函内容根据具体交易的不同而多种多样;在形式上无一定的格式;对有关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处理手续等未形成一定的惯例。遇有
不同的解释时,只能就其文件本身内容所述来做具体解释。
(五)备用信用证
备用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对受益人开立的承诺承担某项义务的凭证。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履行其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开具汇票(或不开汇票),并提交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证明文件,即可取得开证行的偿付。备用信用证属于银行信用,一般用于投标、还款或履约保证、预付货款和赊销业务中。
三、影响国际贸易支付方式选择及运用的因素
(一)选择国际结算支付方式时应考虑的实际因素
1、客户信用
具体地讲,如果客户的信用等级很一般或是贸易双方是首次进行交易,应该选用L/C 的方式;如果客户的信用等级较高,可以选用托收的方式,特别是用D/P,就可以达到即节省开证费的目的,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把握物权凭证的安全性;如果客户的信用等级非常高,就可以选用D/A 甚至是直接T/T 的方式,这也是目前在西方国家的进出口贸易中大量使用T/T的根本原因之一。[6]同时,客户的信用等级和客户所在地区有着密切的关系,一般而言,在金融运作体系正常的发达国家,就有可能更多地
采取T/T和托收
2、运输单据
运输单据种类的不同也是导致不同支付方式的重要原因。[8]国际结算中所涉及的运输单据,有些属于物权凭证,有些则是非物权凭证,不同性质的运输单据对于支付方式的选择也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对于海运提单、联合运输单据等代表物权凭证的单据,控制提单就等于控制货物所有权,交单等于交货,在实务中则有利于单据交易,所以对于卖方则可选择信用证方式甚至D/P 托收方式收取款。但在空运、公路/铁路运输邮寄等运输单据项下,以及以记名抬头的海运单这些非物权凭证的运输单据下,则不利于单据交易,特别是D/P 托收方式下,由于没有银行信用作付款保证,更有钱货两空的极大风险。
3、财务成本
国际贸易中的成本由很多因素构成,如商品制造或购买成本、运输成本、保险成本
等,在现代国际金融体系下,结算成本也是其中因素之一。如果只有一种结算方式,因无法比较,可以说不存在结算成本问题。但当有多种结算方式供选择时,在不同结算方式的比较中就会产生贸易结算成本的概念。例如因支付方式的改变,导致了交易中某一方财务费用的增加,或者导致了使用第三
者(一般是银行)费用的增加等等。所谓贸易结算财务成本,就是使用某种支付方式时所必须承担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财务费用、款项转移费用。财务费用。这里的财务费用是指:由于付款日期的不同,交易双方为履约,比如说,出口商为组织商品的生产,或者说进口商为付款所额外付出的融资成本,或者是使用自己流动资金的机会成本。付款日越早,进口商的财务费用越高,出口商的财务费用就越低。反之,付款日越晚,进口商的财务费用越低,出口商的财务费用则越高,在实际工作中,财务费用是根据成交日、装运日、卸货日、使用日四个付款时间来计算
(二)国际结算方式选择注意事项
1、运用灵活的T/T付款方式
T/T付款,比起银行本票和商业支票来讲,既快捷又安全,银行本票和商业汇票要反向托收,或到银行贴现,而且商业汇票存在极大风险。[11]在实际业务中,灵活采用T/T 付款方式,有时也可和其它付款方式结合起来应用。例如可以T/T10%(预付),装船后再T/T40%,余款50%采用D/P即期付款交单。
2、支付方式的综合运用
不同的支付方式,对交易双方的风险、利益不同,在具体业务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选择。但是,如
果根据客户、产品与市场的不同,在付款时间和支付方式的掌握上灵活采用不同结算方式组合,使用银行信用与商业信用相结合,不仅可以降低成本,而且买卖双方的风险趋向均衡,双方利益都有保障,可以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支付方式的综合运用包括一下八点:
3、信用证与汇付结合应用
信用证与汇付相结合是指一部分货款用L/C支付,另一部分通过T/T 支付。一种做法为买方在合同签订后先T/T20%-30%的货款作为预付款,余款由L/C 支付,卖方在收到预付款和信用证后开始备货,保证了收汇的安全性;另一种做法是,货款的70%-80%由L/C 支付,余款待货到目的地若干天内由买方通过T/T方式支付给卖方,这样即使买方未在约定期限内T/T 余款,损失对卖方造成的影响也不是很大。
4、信用证与托收结合应用
祝福语英文信用证与托收结合是指部分用信用证方式支付,余额用托收方式结算。这种结合形式的具体做法通常是: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出口人)开立两张汇票,属于信用证项下的部分货款凭光票支付,而其余额则将货运单据附在托收的汇票项下,按即期或远期付款交单方式托收。这种做法,对出口人收汇较为安全,对进口人可减少垫金,易为双方接受。但信用证必须订明信用证的种类和支付金额以及托收方式的种类,也必须订明“在全部付清发票金额后方可交单”的条款。
5、银行保函与汇付结合使用
在使用预付货款,或是货到付款的情况下,都可使用银行保函来防止不交货或不付款的情况出现。如果进口商预付了货款,就可要求出口商提供银行保函,保证按期交货,否则应退还预付款并支付利息或,如果出口商拒绝,则由担保行付款;如果是货到付款,出口商有权要求进口商提交银行保函,保证进口商在提货后的规定时间内按合同付款,如果进口商拒付,担保行应承担付款责任。
股票投资分析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国际贸易支付方式选择是否恰当,会直接导致出口人是否能够安全、快捷地得到货款。在选择时,不仅要考虑自己的风险,也要考虑对方的成本,力图达到双赢的目标。所以,要根据对方的资信等级、自身的经营意图、合同金额的高低、运输方式和种类、财务结算成本高低等因素来决定。为了将风险分担,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在确定付款方式之前,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对客户资信实行动态掌握,连续考察,随时注意调整结算方式,不同地区的客户要采用不同的做法,视合同金额的大小和新、老客户区别对待。而且要更多地灵活运用组合的、综合的支付方式来进行国际贸易的结算,促成国际贸易更顺利地发展。
衡水学院
结课论文
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的比较与选择
论文作者:罗清艳
指导教师: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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