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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    鹌鹑养殖技术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对下属控股子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定本控制规范,本控制规范办法管理范围为集团所有下属控股子公司(含相对控股与间接控股)。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管理内容包括:下属控股子公司账户开设、权限设置、支付审批、预算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  集团财务部结算中心(下简称结算中心)对下属公司资金结算行使指导、监督职能。
第四条  各公司财务负责人对本公司各项资金结算管理工作承担主要责任,各事业部财务总监对事业部下属公司的资金结算管理工作承担统筹责任,并负责制定本事业部内部资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  各公司资金结算管理工作纳入集团财务部对派驻财务总监(经理)的工作考核范围。
第二章    管理原则
第六条  集中管理,统一监控原则。结算中心为集团所有下属控股公司资金结算的唯一出口,并负有监控集团各下属控股公司资金结算各环节合理、合法的权利,资金结算业务作为结算中心监管对象,各公司有与义务在资金结算方面配合结算中心的监管工作。
第七条  计划性与经济性原则。要求各公司从加强计划性入手,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公司在途资金量与降低公司平均帐面资金余额,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降低存量资金成本。
第三章    账户开立
第八条  为集中结算优势,减少整个集团银行账户数量,防止在资金管理上出现混乱无序局面,原则上要求各公司所开立的结算账户(含基本账户)不得超过4个。
第九条  新设公司的基本账户需在集团公司指定银行开设。
第十条  在结算中心资金账号未开通之前,各公司所有银行账户预留印签中的一枚必须设定为结算中心可控制的印签。
双盘腿正确坐姿第四章    权限设置
第十一条 各公司应根据内部控制要求设定本公司各类款项的申请、审批及付款流程,并明确各类款项支付的最终审批人与最高审批权限报结算中心,各事业部根据管理需要,也可制定事业部内部付款流程与审批权限规定报结算中心,由集团财务部审核后层报集团领导批准生效。
经批准生效后的各公司付款审批流程与权限规定为结算中心审核下属公司付款合规性的重要依据。
青海湖旅游攻略路线第十二条  公司最终审批人出差时,须出具书面授权书并报集团公司结算中心备案,事后最终审批人需补签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  已开通“网上银行”(下称“网银”)的公司,须将本公司‘网银’最终审批人设定为结算中心结算员,同时将本公司‘网银’的权限设定报结算中心备案。
开有异地“网银”的公司,该账户不得作为对外支付账号,只能作为内部资金往来通道使用。
结算中心对各公司上报的各类权限设置、‘网银’密码保密负责,同时保管好各公司上缴‘网银’电子密鈅。长城和运河
第十四条 特殊权限设定
根据集团公司管理要求,对以下款项支付须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后方予以支付,具体包括:
(一)、广告费(含电视、广播、报刊、杂志、海报及其他媒体广告)支出。在事业部管理手册未明确审批权限前,各公司超过10万元的广告费支出,须报送集团营销管理部批准,方可签订广告合同。事业部管理手册明确相关审批权限后,按事业部管理手册规定内容执行。
(二)、大额的工程款、装修款。在事业部管理手册未明确审批权限前,各公司超过20万元的工程、装修款支出,须报送集团物业管理部批准,方可签订工程、装修合同。事业部
管理手册明确相关审批权限后,按事业部管理手册规定内容执行。
(三)、固定资产采购。在事业部管理手册未明确审批权限前,各公司超过20万元的固定资产购置,须报送集团企业管理部批准,方可签订购置合同。事业部管理手册明确相关审批权限后,按事业部管理手册规定内容执行。
第五章    支付审批
第十五条 各公司完成所有审批手续并备齐付款资料(含公司审批单、合同、入仓单等基础资料)后到结算中心申请付款。
第十六条  结算中心接到付款申请后,经审核无误后即时办理付款手续。结算中心原则上不压单,对付款事项有疑问时应及时联系相关经办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各公司应积极配合结算中心的审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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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为提高结算效率,对有“网银”支付工具的公司,可将某一时段应付款项汇集成“付款审批汇总表”向结算中心提前办理汇总审核,结算中心审核同意后,依据“付款审批汇总表”,在接到各公司“网银”付款请求时即时办理付款手续。
第六章    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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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各公司应做好资金预算工作,资金预算包括二个方面:
(一)、年度资金预算,预算提交时间与年度经营预算相同(预算表格附后)。
(二)、三个月滚动预算,预算提交时间为每月3日前提交。
第十九条  各公司要在每周二前报送资金周报表及相关附表(如应收票据明细表外币余额表等)。
第二十条 各公司上报年度资金预算时,须同时提交上年度资金预算达成情况说明;各公司上报三个月滚动预算时须同时提交上月资金预算达成情况说明。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由集团财务部制(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