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业务处理,保障系统高效、安全、稳定运行,加速资金周转,防范支付风险,根据《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实行7×24小时不间断运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工作日为自然日,逐笔实时处理支付业务,轧差净额清算资金。
第三条我行为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代理接入银行机构,委托直接接入银行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代为收发业务和清算资金。
第四条通过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办理业务时,我行严格遵守反的有关规定,履行反义务。
第五条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处理的支付业务经付款清算行确认后即具有支付效力,一经轧差即具有支付最终性,不可撤销。
最美的地方
第六条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处理的支付业务应遵循“实时入账、定时清算”的原则。我行作为收款行收到支付业务已轧差通
知后,应实时贷记收款人账户,定时完成和XXXX之间的资金清算。
第七条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大额支付系统和小额支付系统共享我行在XXXX分行开立的代理清算账户,处理规定金额以下的网上支付业务和账户信息查询业务,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办理的支付业务金额上限由XXXX设定和调整。
第八条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和小额支付系统共享XXXX 的净借记限额,我行发起的支付业务只能在其净借记限额内支付。
第二章部门及岗位职责
第九条根据我行职责分工及部门建设情况,营业部承担我行支付结算系统的管理、操作和资金管理等相关职责。其中设置业务管理岗,负责制定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相关管理制度;设置风险合规岗,负责业务质量监督、现场检查及辅导;设置清算主管岗,负责监控业务运行状况,对业务操作授权,处理或授权处理异常业务;设置清算岗,负责进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日常运行操作和监控,按照职责范围处理业务,相关业务清单打印;设置资金管理岗,负责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大额支付系统和
小额支付系统的资金头寸管理;科技部承担我行支付结算系统的维护职责。设置系统维护岗,负责安装、维护计算机软件和硬件,解决系统运行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设置网络维护岗负责安装维护网络设备,设置网络参数,解决运行中出现的网络问题等。
第十条营业机构作为我行对外客户业务操作部门,设置柜员岗,负责处理网上支付跨行清算业务,有关业务清单打印等;设
置主管岗,负责对业务操作授权,处理或授权处理异常业务,监督柜员岗处理业务。
第三章内控制度
第十一条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查询类、支付类等业务应及时响应,严格把控响应时间,降低业务超时率。我行营业部设置业务管理岗,对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每周开展统计,对超时的业务逐条分析,将分析结果反馈至XXXX,并配合XXXX开展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超时等情况的排查和整改。
第十二条我行清算备付金管理由营业部负责,安排专人负责清算备付金账户余额实时监控、资金调拨等工作。我行与主发起行山东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流动性支持协议》,我行出现流动性危机或流动性监管指标不达标时,将通过同业存放等方式支持我行流动性需求。
第十三条营业部清算岗处理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时,单笔金额10万元(不含)以下应由清算主管岗复核,单笔金额10万元(含)以上应由清算主管岗复核并授权;科技部系统维护岗和网络维护岗对系统和设备维护时,均需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AB 岗共同实施完成。营业机构柜员岗处理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时,单笔金额10万元(不含)以下应由主管岗复核,单笔金额超过10万元(含)应由主管岗复核并授权。风险合规岗定期对网上支付跨行清算业务开展全面审计,对出现的违规业务按照《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违纪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第四章网上支付业务
第十四条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处理下列支付业务:
(一)网银贷记业务;
(二)网银借记业务;
(三)第三方贷记业务;
(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支付业务。公文写作
第十五条网银贷记业务指付款人通过付款行向收款行主动发起的付款业务。网银贷记业务可支持下列行为的资金支付:(一)网银汇兑;
(二)网络购物;
(三)商旅服务;
(四)网银缴费;
(五)贷款还款;
(六)实时代付;
(七)投资理财;
(八)交易退款;
(九)慈善捐款;
(十)其他。
第十六条网银借记业务指收款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协议,通过收款行向付款行发起的收款业务,网银借记业务可支持下列行为的资金支付:
系统运维
(一)实时代收;
(二)贷款还款;
(三)其他。
第十七条通过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接收网银借记业务时,我行作为付款银行机构,应与客户签订授权支付协议,约定我行在收到指定收款银行发来的支付业务时,根据协议内容对支付业务有关要素核验通过后可从客户签约的指定账户中进行付款。
第十八条第三方贷记业务,是指第三方机构接受付款人或收款人委托,通过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通知付款行向收款行付款的业务。第三方贷记业务可支持下列行为的资金支付:(一)网络购物;
木马彩衣(二)商旅服务;
(三)网银缴费;
公司年会唱什么歌曲(四)贷款还款;
(五)实时代收;
(六)实时代付;
(七)投资理财;
棋子湾(八)交易退款;
(九)慈善捐款;
(十)其他。
第十九条我行收到第三方贷记业务,应通过在线认证或协议认证方式对支付业务进行确认。
在线认证,指我行向付款人提供在线认证界面,依据付款人在线提交的信息进行身份认证后确认付款。
协议认证,指我行与付款人事先签订授权支付协议,我行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