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赛道方案
一、“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基本情况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由教育部与有关部委共同主办,被誉为“总书记亲自回信,总理亲自倡议,副总理每年出席”的全国最高规格的学科竞赛,为学校的“双一流”建设、学科评估和学位点评估提供了有利的支撑。大赛共有校级、省级、全国赛三级赛事,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二、“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赛道参赛规则要点
以下为各赛道参赛要求、参赛组别和对象规则的要点,主要参考上一届比赛通知《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见附件),具体要求以正式通知为准。鼓励引导广大师生面向疫情防控需求,集智攻关、科研报国、为国分忧,有效发挥科技创新对打贏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支撑作用,在疫情防控中取得实际应用效果的项目可获得校赛“直通车”资格。
(一)高教主赛道
1.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深化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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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win8 激活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2.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
(2)学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猴子观海
(3)学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股份与学生所持股份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2)参赛申报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并股份不低于10%。
(二)“青年红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1.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筑梦之旅”赛道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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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沐鱼(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体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4)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5)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六届大赛。
2.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大赛“青年红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
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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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筑梦之旅”赛道。
(三)国际赛道
1.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