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三峡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本、专科学生,其他类型学生参照本方案制定相应办法予以实施。
第二章 测评办法
第三条  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测定与评价,务必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力求科学、准确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四条  评价内容包括:思想道德测评P1(占15%)、学业成绩测评P2(占55%)、文体素质测评P3(占10%)、创新创业测评P4(占10%)和社会实践测评P5(占10%)。
第五条  综合素质测评总分P=P1×15%+P2×55%+P3×10%+P4×10%+P5×10%
说明:0.0≤Pn≤150.0,总分及五个分项最高分均不得超过150分,超过150分的按150分记,各项扣分扣至本项为0分为止。
第六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等,各学院分别以同一专业或同一年级(班)为单位,按综合素质测评总分高低评定等级。其中:优秀占20%,良好占40%,中等占2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等级为不及格:
(一)综合素质测评总分不足75分者;
(二)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不改者;
(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本学年内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第七条  思想道德测评P1细则
(一)政治素质基础分
基础分:75.0分
政治表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者,记15.0分。
(二)政治理论学习、竞赛与新闻宣传
1.政治理论学习及表彰
 
院级
校级
省级
国家级
g调指法
参加政治理论学习
1.0
2.0
5.0
8.0
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军政训练、新生入学考试等受表彰
2.0
3.0
8.0
10.0
 
2.政治理论文章、新闻宣传稿件撰写及获奖
政治理论文章、新闻宣传稿件撰写
在校广播台播出
0.5
按每篇计,累计加分≤30.0
在校级及以上(正规门户及新闻网站)、新媒体平台发表原创文章(三峡大学、学生处、三峡青年等校级以上官方新媒体平台出具有效证明方予以认定)
1.0
在《三峡青年》、校报等校内刊物上刊登
1.5
在校外公开发行的报刊刊登
3.0
政治理论文章、新闻宣传稿件撰写获奖
校级
5.0
按每篇计,累计加分≤30.0
省级
8.0
国家级
10.0
3.党团知识竞赛、校纪校规及爱校竞赛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胜奖
院级
4.0
3.0
2.0
1.0
0.5
校级
6.0
5.0
4.0
3.0
2.0
4.无故不参加统一规定的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包括党、团组织生活会,报告会,主题班、团会,各种大型活动等),每次扣3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由学院和班委会认定。
(三)日常行为表现和社会公德
1.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如无偿献血、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学业帮扶等)受表彰
无偿献血
4.0分/次,每年不超过8.0分
参加公益活动受表彰级别
加分
院级
4.0
校级
8.0
省级
13.0
国家级
18.0
 
2.文明寝室评定
文明寝室级别
加分
院级
获评一次3.0,二次4.0,三次及以上5.0
注:校级及以上等级文明寝室每年记且仅记1次加分,就高不就低。
校级
5.0
省级
8.0
国家级
10.0
 
3.违纪扣分(每违纪一次扣减相应分值)
违纪类型
扣分
警告
-4.0
严重警告
-8.0
(四)青年志愿者服务及劳动表现
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及劳动(学院认定有效)
1.0分/次,累计加分≤30.0
青年志愿者服务受表彰
院级
4.0
校级
8.0
省级
13.0
国家级
18.0
 
环保的标语(五)党、团员表彰加分
兰亭集序朗读
 
党员
团干
团员
院级
7.0
6.0
4.0
校级
11.0
10.0
8.0
省级
16.0
15.0
13.0
国家级
21.0
20.0
18.0
 
第八条  学业成绩测评P2细则
1)专业文化素质积分B
专业文化素质积分B=学年培养计划课程成绩积分B1+素质拓展选修课成绩积分B2+辅修、双学位专业课成绩积分B3+培养计划课程学年学分绩点奖励积分B4
1.学年培养计划课程成绩积分B1
    以教务系统专业排名平均成绩为准。
2.素质拓展选修课成绩积分B2=素质拓展选修课总学分×0.5,B2≤8.0分
阿难陀
3.辅修专业、双学位课程成绩积分B3=学年辅修专业、双学位课程总学分×0.5,B3≤8.0分。
4.培养计划课程学年学分绩点奖励积分B4
测评学年学分平均绩点以教务系统专业排名平均绩点为准。(1)学年学分平均绩点=4.0,绩点奖励积分B4=10.0分;
(2)3.7≤学年学分平均绩点<4.0,绩点奖励积分B4=7.0分;
(3)3.3≤学年学分平均绩点<3.7,绩点奖励积分B4=5.0分;
(4)3.0≤学年学分平均绩点<3.3,绩点奖励积分B4=3.0分;
(5)2.7≤学年学分平均绩点<3.0,绩点奖励积分B4=2.0分。
(学年学分平均绩点计算方法参照《三峡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二)外语等级考试及竞赛
1.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
若初见
考试级别
专科
本科
备注
四级笔试
8.0
5.0
笔试成绩自达到最低资格划线当年起,口语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以后每年记入相应等次分(等次就高不就低),笔试和口语可以累加。
六级笔试
12.0
8.0
四级口语
5.0
3.0
六级口语
8.0
5.0
雅思、托福、GRE等相关英语能力、水平考试
——
——
学院酌情统一加分指标(不低于六级笔试加分)
2.专业外语水平考试
考试级别
英语专业
备注
专业四级
5.0
小语种外语等级考试由学院参照专业英语等级予以加分认定
专业八级
8.0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
1.计算机能力考试
四子王旗一中
 
二级
三级
四级
备注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5.0
8.0
11.0
每年记入相应等级分(等级就高不就低,不累计加分)
 
初级
中级
高级
计算机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8.0
13.0
18.0
 
 
(四)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及专业性竞赛活动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胜奖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正式赛)
校级
10.0
8.0
6.0
4.0
——
省级
15.0
12.0
10.0
8.0
——
国家级
20.0
18.0
16.0
15.0
——
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
——
13.0
11.0
10.0
——
学科竞赛
(A类)
院级
5.0
4.0
3.0
2.0
1.0
校级
8.0
7.0
6.0
5.0
3.0
省级
10.0
8.0
7.0
6.0
5.0
国家
13.0
11.0
9.0
8.0
7.0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