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负责商品采购、销售、库存管理的部门及员工。
三、滞销商品定义
滞销商品指连续三个月内销售额低于公司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商品。
四、奖励机制
1. 对于成功减少滞销商品库存的部门或个人,根据减少的库存量和销售额,给予相应的奖金激励。
2. 对于提出有效促销方案并成功实施,显著提升滞销商品销售的员工,给予特别奖励。
3. 定期评选“库存管理之星”,对在滞销商品管理中表现突出的团队或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惩罚机制
1. 对于因采购不当导致大量滞销商品的部门或个人,根据滞销商品的数量和金额,扣除相应的绩效奖金。
2. 对于销售部门未能达到滞销商品销售目标的,将根据未完成比例减少当月业绩奖金。
3. 对于库存管理部门未能有效监控滞销商品,导致库存积压的,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警告并扣罚奖金。
六、奖罚执行
1. 奖罚情况将由库存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审核,确保公平、公正。
2. 所有奖罚决定需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执行。
3. 奖罚结果将作为员工年度绩效评估的一部分。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处理,需经公司管理层特别批准。
3. 本制度将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定期进行修订。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具体需求,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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