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XXX,因(案件名称)案件,现委托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姓名):XXX为我的辩护人。
一、授权范围
申诉
1. 在刑事申诉阶段,全权代理我进行刑事申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向司法机关提交申诉状、参加申诉听证会、与司法机关进行沟通协商等。
2. 代为收集、整理、提交有利于我申诉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调取相关案卷材料等。
3. 代为起草、修改、提交与申诉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申诉状、上诉状、答辩状、法律意见书等。
4. 在申诉过程中,代为参加各类诉讼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庭审、调解、和解等。
5. 代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争取达成和解或其他有利于我的协议。
6. 代为处理与申诉有关的各类行政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阅卷、申请会见在押人员、申请取保候审等。
二、代理期限
本授权委托书的代理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刑事申诉案件终结之日止。
三、注意事项
1. 代理人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职业道德和律师职业道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2. 代理人应如实地向我汇报案件进展情况,并在重大问题上征求我的意见。
3. 代理人应妥善保管好我与案件相关的各类材料,确保信息安全。
特此授权。
授权人(签名):
住址:
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授权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