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厉行节约整改措施(共4篇)
个人厉行节约整改措施(共4篇)
第1篇:
机关优化厉行节约整改措施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驻龙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3号)、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通知(云办发7号)和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通知(保办发43号)精神,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厉行节约,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落实厉行节约要求的责任感近年来,我县各级党政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工作措施,积极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厉行节约、建设节约型机关工作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与加强
党风政风建设的需要,与人民众的期待还有差距。厉行节约、建设节约型机关是一项政治性强、事关大局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各级党政机关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带头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机关经费支出,把有限的资金、资源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多办利民惠民的实事、好事。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理念,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形式主义,厉行节约,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通过党政机关带头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示范和引导,带动全社会改变生产、消费方式,形成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
各级党政机关要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树立良好形象,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厉行勤俭节约二、突出工作重点,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一)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科学的预算决策与编制机制,切实增强预算约束力。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将各项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全面规范党政机关的收支活动。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完善向公众解读政府预算的方式和内容。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高国库集中支付比重,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
系,实时掌握各项财政资金支付情况,防止截留、挤占、挪用资金。进一步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扩大公务卡实施范围。
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减少公务现金支付,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公务消费。继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和完善各项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拓宽政府采购范围,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深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办法,探索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逐步建立资产使用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资产运行管理体系。深化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加快党政机关所属接待设施或场所经营管理社会化进程,逐步实现与所属部门彻底脱钩。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的评审机制。深入开展党政机关"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巩固治理工作成果。
(二)加强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管理。严格机构编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一支笔"审批。坚持机构设置和行政编制总数"两个不突破"。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及时撤销已完成任务的临时性机构。确需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报党委、政府审
批。坚持事业编制总量管理,严格事业编制使用范围,精简撤并职能交叉、任务不饱满的事业单位。除执行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市、县相关规定外,一律不审批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降低公共服务成本。
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共享平台,对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进行动态管理,不得擅自增设机构和超编进入人员,对擅自增设的机构和超编新进人员,一律不纳入政府预算、不核拨工作经费。建立健全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制度,年完成对政府机构改革和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评估工作。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坚决制止、纠正和查处超限额设立机构,擅自提高机构规格,越权自定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和人员控制数,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超编制考录进人,以虚设机构、虚报人员等方式冒用财政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遏制财政供养人员不合理增长。加强监督检查,严肃纪律,严格执行规范津贴补贴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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