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一、赔偿金额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前已经支付甲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共人民币 工伤赔偿协议书元(大写: 元整)以及工伤发生之日起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止的全额工资人民币共 元(大写: 元整)。
2、在本协议第一条第1项确认各项费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再一次性支付甲方下
列各项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劳动关系之经济补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复发医疗费、工伤康复费、后续医疗费、辅助器械费、精神抚慰金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
二、付款期限
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通过现金方式支付上述款项。
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劳动关系解除。
四、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自愿放弃赔偿差额的权利。
五、甲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
六、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终结有关工伤事故赔偿问题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甲方不得另行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乙方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双方再无任何纠纷,并且一方放弃追究另一方的一切法律责任。同时,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方自愿放弃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及工伤赔偿事宜所享有的一切仲裁、诉讼等权利。
七、以上条款,甲、乙双方自愿遵守、履行。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共二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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