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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例会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会议秩序,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有效管理,促进企业上下的沟通与合作,提高企业各部门执行工作目标的效率,追踪各部门工作进度;集思广益,提出改进性工作方案;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方法、工作进度、人员及设备的调配,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下属各分支机构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进行管理。
3编制依据和术语
3.1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02]第70号)第19条
3.2术语
无。
4职责
(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安全生产例会召开的情况。
(2)各部门、基层单位从业人员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例会会议的决定。
5详细规定
5.1安全生产例会议事原则
(1)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
(2)坚持责权相统一的原则;
(3)坚持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原则。
5.2安全生产例会组织和要求
(1)公司级安全生产例会,每月至少一次,由安全管理部门召集,公司安全副经理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安全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和各部门主管生产的领导等,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每月第一周召开,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2)部门级安全生产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分管安全的领导主持,部门全体人员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3)班组安全生产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由班组长负责召开,各班组成员参加。时间和地点由各班组自定。
(4)对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如涉及其他有关部门,会议牵头部门应事先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重大决策性议题,应事先做好必要的调查和论证,提供可供选择的方案,并事先书面征求公司相关部门的意见。
5.3安全生产例会主要内容
5.3.1公司级安全生产例会内容
(1)会议主要内容:
1)学习传达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指示等;
2)贯彻和执行安全生产的指标,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检查公司上一阶段安全生产情况,部署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
4)研究分析公司安全现状,制定或落实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对安全生产的相关问题作出决策,切实解决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研究分析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与措施。
5)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额度,满足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并监督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实施情况,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总结上月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评比,制定下周或下月的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7)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出处理和决定;
8)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典型事迹;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事宜。
(2)公司级安全生产例会会议记录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安全管理部门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5.3.2部门级安全生产例会内容
(1)会议主要内容:讨论本部门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里安全生产上的各项决议以及公司在安全生产上的一些重大问题。
(2)会议记录由召集人记录,部门安技员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安技部门不定期抽查会议记录及决议执行情况。
5.3.3班组安全生产例会内容
(1)会议主要内容: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布置、检查、交流、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等;分析班组内外事故案例;结合本班组特点开展事故隐患的预测预控等。
(2)会议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班组长和安全员每月进行定期检查并签字。
5.3.4各专业性安全会议内容
由各主管职能部门领导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由主管职能部门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5.3.5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内容
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的季节性和突发性等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由召集人负责记录。由各职能部门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
核。
5.4确定会议类型
会议管理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安全生产例会的会议类型。安全生产例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类:
(1)一般安全会议:即学习、贯彻生产安全政策、文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会议;
(2)安全事故会议:即公布事故发生原因、落实事故整改措施、处理事故责任人等方面的会议;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3)紧急会议:即针对紧急安全事故进行安排部署的会议。
5.5会议准备
(1)会议发言人准备好会议所需的各类文件,主要包括安全检查报告、安全隐患问题、安全生产整改方案等。
(2)会议主持人应组织会务人员提前准备会议场地、会议设备等相关措施。
5.6会议议事议程
公司安全生产例会议事程序议题,由安委会主任确定,分管副职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可提前向安委会主任或通过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申请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凡提交公司安全生产例会研究的议题,应事先经过安委会副主任组织主持专题会议研究,形成可供会议决策的方案。
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实行安委会主任负责制。对在安全生产例会上研究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时间性较强的紧迫问题,可由安委会主任裁定。
凡上次生产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需由各部门负责人向本次生产例会汇报落实情况。
5.7会议秩序和纪律管理
(1)参会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任何人不得迟到或早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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