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判决》透视卡夫卡的父子关系
作者:刘晨
来源:《大观》2014年第06期
作者:刘晨
来源:《大观》2014年第06期
摘要:《判决》讲述了一对父子间的冲突,这种冲突的本质是儿子的独立于父亲的强权之间的矛盾。《判决》中儿子与父亲之间冲突不断激化激化乃至难以调和,虽然略显荒谬无理,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卡夫卡自身与父亲的关系。
关键词:《判决》;卡夫卡;父子关系;冲突荒谬
《判决》是卡夫卡写得较早的一篇小说,代表的主要是卡夫卡创作早期的思想。主要讲述了儿子与父子间的矛盾冲突。这种冲突的本质是儿子的独立于父亲的强权之间的矛盾。儿子将自己结婚的消息告诉了俄国的好友,却因此受到父亲的责难。父亲怀疑他根本没有这个朋友,甚至上升到儿子人性的执拗和罪恶这一高度上。儿子感到害怕惶恐,以至于丧失了理智,跳河自尽。
父亲对儿子的“判决”,是荒谬而无理的。他要儿子从这个世界上消失,然而儿子却照着父
亲的审判去做了。在落水之时,儿子仍悲哀地辩白道:“我的亲爱的爸爸妈妈,我可是一直爱着你们的啊!”爱着父亲,父亲却让他;明知父亲的荒谬,却依旧按父亲的旨意执行。
要谈《判决》,可能要先从卡夫卡的那封《致父亲的信》说起。在卡夫卡的叙述中,父亲的形象强大、威严、给人以强大的压迫感。“与这种差异相应的是你在精神上占有绝对的优势。你完全凭自己的本事干成了一番事业,因此,你无比相信自己的看法。这种情形我小时候就有所感觉,但没有我长大成人后感觉到的那么突出。现在你是坐在躺椅里主宰世界。你的观点正确,任何别的观点都是荒谬、偏激、疯癫、不正常的。你如此自信,根本不必前后一致,总是有理。”卡夫卡信中的父亲,与他在《判决》中描绘的父亲形象,几乎是如出一辙。《判决》中父亲对儿子的权威与凌辱,使儿子的独立性与自我意识面临崩溃。在小说中,父亲就是强权与威严的代表。“只要我对一个人稍微流露出一点兴趣来——我的本性决定,这并不是经常发生——您就会给予百般责骂,诽谤,凌辱,丝毫也不顾及我的情感,毫不尊重我的看法。”
小说完成于1912年,也就是卡夫卡29岁的时候。这个接近30而立的年纪是很微妙的。“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
所欲,不逾矩。”孔子说的三十而立,并不是成家立业,而是立人立身。30岁是一个人的人格真正走向独立的年纪。同样是在《致父亲的信》中卡夫卡提到,父亲的逆反心理极强,“问题在于你的逆反心理,你总是非得让孩子失望不可,而且,你所反对的事不断增多,你的逆反心理不断增强,最后成了习惯,即使你与我看法相同,这样,孩子所感到的失望就并非日常生活的失望,由于它牵涉到你,而你是衡量万物的尺度。”这种在我们看来应该是青少年人才会犯的毛病,其实在很多成年人身上也有,甚至更甚。在我理解中,这其实是一种对自己权威的宣示,通过反对别人来增强自己的信心或对他人的统治权。“我就是正确,我就是标准,我就是真理”这种想法,其实每个人都有,但只是有人的自我肯定意识太过强大,因此造成了对他人的困扰。
其实对于卡夫卡而言,生活就是读书、思考、写作。外界的赞誉或毁谤对他而言并不算什么,而家人对他生活方式的不赞赏,是给他的最大的约束。《判决》中儿子与父亲之间冲突的激化与难以调和,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卡夫卡自身与父亲的关系。卡夫卡也曾在日记中提到《判决》:“这是从我身上自然而然生下来的产儿。”而《判决》中的父亲把儿子批判得一无是处,让儿子丧失了活下去的希望,觉得继续活下去也没有必要,因此选择了自尽。在现实生活中,父母对子女的这种审判也是很伤人的。父母对子女生活的不理解不赞同,从
而进行说教。而子女无法说服父母,父母也无法说服子女。父母有父母的权威,子女有子女的独立思考,毕竟如果接受了说教,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其实是变相地承认了自己之前生活方式的错误。这种不可调和的矛盾,不止是针对卡夫卡,更是把很多这样的子女推进了绝望的深渊。不仅是卡夫卡那个年代,从古至今这都是很严重的一种社会问题。父母认为自己对于孩子是绝对真理,殊不知不同的成长环境早就了不同的价值观,因此子女与父母在对同一件事的判断和行动上都是存在差异的。都是“代沟致父亲”,但有的父母可以处理得很好,有的却像小说里一样糟甚至有过而无之不及,逼疯、逼死子女的父母比比皆是。
庆幸我的父母没有对我的生活多加指摘,就算我选择的专业与职业规划并不是他们所了解或看好的,他们也并未横加干涉而是给与了最大的支持。其实很多父母只要清楚一点,子女并不是永远在自己的控制之内生长,他们也是独立的社会个体。不把子女当成自己的所有物,或许问题能够解决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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