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雪夜林边驻足》的音韵之美
[摘要]诗的音韵美和诗体是相互依存的。本文从音韵的角度对弗罗斯特的诗《雪夜林边驻足》进行剖析, 解读此诗的音韵格式来品尝诗的内在之美,使诗的内涵得以充分呈现,深层揭示诗人所表达的复杂的情感。
[关键词]音韵弗罗斯特
弗罗斯特 1847-1963)是20世纪美国最著名的自然诗人,也是美国人民最喜爱并引以为自豪的少数几位诗人之一。他三十九岁才成名,与其他诗人相比,可谓大器晚成;但他一生中享有的荣誉却是其他任何一位美国诗人都难以与之相比的。他曾四次荣获普利策诗歌奖,多次获得美国许多大学和学院授予的荣誉学衔。晚年,他获得了美国政府授予他的荣誉勋章,并应肯尼迪总统之邀在其就职仪式上朗诵自己的诗歌。从20-30年代直到他去世,弗罗斯特实为美国未受封的桂冠诗人
弗罗斯特善于把握诗歌的音韵特征,把平淡的无奇点化成富有美的,意味深长的诗趣;透过诗歌意象的描写,追求深远的意蕴,使诗从多层次,多角度展现出一个富于弹性的艺术空间,给
人以清新纯朴,富于生活气息,语调宁静亲切的美感。《雪夜林边驻足》这首小诗,质朴清新而诗意隽永,富有韵律而又自由,不落俗套,既遵循传统又具有时代气息,充分体现了音韵美与诗意美的和谐。
在阅读此诗时,我们的脑海中可以浮现处这样的一幅画面:某人在雪夜经过一个熟人的树林, 不顾夜黑风寒,驻脚观望,稍作休息后,不得不继续赶路。
音韵的艺术形式在艺术作品中, 尤其是在诗歌审美的重要方面具有独特的美学意义。大雪覆盖的白森林, 银装素裹美丽非凡,但作者有许多承诺的事要做, 只得稍停后又继续赶路。要真正领略诗人赋予此诗的深刻的内涵和丰富的哲理, 我们就要去感受这首诗歌的艺术形式的构成,从诗人和谐的音韵美和丰富的意象描写中, 进入到诗歌的深层意蕴里。这是因为作品的内容不是独立于形式而存在的, 而是贯穿、溶解于特定的形式中的, 内容是表现在形式中的内容,形式是表现着内容的形式,两者不可分离。某个内容变换了或离开了特定的形式,即改变了文体,作品的美感和艺术感染力也就立刻消失[1]。下面从诗的音韵角度来赏析此诗的独特的美感。
诗歌是语言的艺术,诗人通过诗的语言的艺术形式来表达人们的生活、思想和情感。在诗歌的韵律中,节奏、音律、韵律都是重要的构成因素。在一首诗里,节奏不仅构成诗歌的节律,还能传达出诗歌的感情的变化。
Our chief delight in reading poetry comes from our response to its music.[2](弗罗斯特说:读诗最大乐趣来自我们对诗的音乐的反应)一首富有节奏的诗不仅给诗带来音乐性,使之优美动听,而且增强了诗的表达力。弗罗斯特的这首《雪夜林边驻足》工整、押韵,读起来朗朗上口,极富韵律感。全诗共分四小节,每小节四行,每行八个音节,用抑扬格四音步的格律写成,即一个弱读音节后跟一个重读音节。在英语诗歌的四个主要音步,抑扬格、抑抑扬格、扬抑格和扬抑抑格中,抑扬格在英语诗歌中是最常见的音步,从而也被称为最自然的韵律,用这种音步写就的诗行,其节奏鲜明而又持续平缓、畅如流水,更适于表现田园风光恬静素淡的美,也难怪弗罗斯特在几个传统音步韵律中偏爱抑扬格。他曾说:“There are only two metersstrict and loose iambic.”对英语诗歌而言,抑扬格和稍加变化的抑扬格是唯一自然的韵律。稍加变化的节奏往往能产生震惊的效果,不合规范的音步常常有不同寻常的意义。以第一小节为例:
Whose woods / these are / I think /I know.
His house / is in / the vi /llage though;
He will / not see / me stop / ping here
To watch / his woods / fill up / with snow.
如果按音律要求应该分别重读inwill这两个我们平时轻读的词,这就意味着这两个词应该比通常情形下受到重视,就像为了强调我在房间里面而不是外面时应该重读下句中的in,读成Im in the room一样;在这首诗中,重读它可以表示林主肯定不在场甚至不关心本来He will not see me stoppinghere只是讲他不会看到,是一种事实的陈述;如果重读will,则表示一种情态不愿意,林主在家里(其实只是在屋子house所代表的家,而非home)他不能够或者不想欣赏雪景之美他甚至不愿意看到我在欣赏他的林中雪景,表现了人的自私与冷漠。
英诗的音乐性除了呈现在节奏、格律、语调和语音等方面外,还体现在音韵上。所以,一首诗的音乐性不仅来自诗的格律,还通过反复使用相同或相似的有规则音素而产生的,它不但可以加强语言的音乐美,还增添艺术的情趣和感染力。《雪夜林边驻足》的韵脚的排列方式
也非常独特。全诗按照aababbcbccdcdddd的方式押韵,即第一节的一、二、四行押韵,这三行的最后一个音节都是〔 u;第一节的第三行和第二节的一、二、四行押韵,最后一个音节均为〔i ;第二节的第三行和第三节的一二、四行押韵,最后一个音节均为〔eik;第三节的第三行和第四节的一、二、三、四行押韵,最后一个音节都为〔ip〕。除此之外弗罗斯特在诗行内还使用了大量的头韵、元音韵、辅音韵、首尾韵、重复等音位和句法结构。以第一小节为例,第一行,whose-woods these三个词使用辅音韵;第二行his-house两个词首尾押韵,is-in是头韵也是元音韵,the-though押头韵;第三行he-seeme-willstopping-not押音韵;第四行watch-woods-with押头韵,his-fillwoods-to押元音韵。这样错落有致,交相呼应,由前一个小节引出下一小节,到了最后一节又合为一韵,暗示着结尾。并且韵脚都落的十分自然,一点没有牵强的感觉。
《雪夜林边驻足》传统的韵律基础上又煞费苦心地创造出了一种独特而极为困难的韵律。传统的四行诗的韵律一般为双韵,即abab abba,但弗罗斯特用的则是三韵,即abab;而更为困难的是,他将前一诗节中那个不压韵的诗行的最后一个音作为下一诗节的主韵,依次类推,则全诗的韵律为:aaba bbcbccdcdddd,成连环韵,但在最后一节,诗人又使用dddd 来替代dded,打破了全诗的连环韵式,着并不仅仅是为了韵而韵,而主要出于对内容
的考虑。其原因主要有三:第一,由于诗中人被美丽的树林雪景所吸引而停止了履行人生责任的行程,起规律的生活发生了变化,内心深处(在诗歌的最后一节)产生了矛盾;第二,诗的最后一行是前一行的重复,这一方面可以强调生活责任不可推卸,另一方面也给人一种勉强加上去的感觉,而诗中人虽不不愿离开美丽的雪景,但有于生活责任的催促,最后还是勉强决定继续他的行程。用dddd的韵式给人一种下定决心了的感觉;第三,最后两行诗中的“ sleep”睡觉)可以象征死亡。人死了一切都结束了,因此,弗罗斯特用dddd的韵式来截断全诗的连环韵,给人以结束的感觉。当然,上述解释难免牵强,但这首诗的尾韵变化确实耐人寻味,这无疑给诗的内容增加了深度,给读者增添了无穷的遐思。
有人将写诗比作在下棋,说写格律诗好比下象棋,写自由诗好比下围棋。如果这种说法可用于外国诗人作诗的话,那么,弗罗斯特不仅是一位象棋大师,而且也是一位围棋高手,因为他不仅能牢牢把握住英诗的传统格律,写出了万般变化的诗行诗句,同时又能洞察自由诗的内在联系,写出了许多看似无章实有章的名篇佳作。《雪夜林边驻足》可以说是弗罗斯特最好的抒情诗之一,诗的音韵形式和内容得到完美的结合,从而把诗深层的含义揭示得淋漓尽致,使读者从中领略到诗歌的幽深与人生感悟之美。
参考文献
[1]童庆炳.文体与文体的创造[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5274
[2]伍蠡甫.西方文论选(上卷)[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2秋之韵178
[3].文学的基本原理[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1.
[4]WILLIAM R Slager. English for today[M]. New York: McGraw-Hill Book Company 1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