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主要经济法律法规综述》
100邸海珊
摘要。经济法的体系是指由经济法部门所构成的一个有机联系的系统,经济法部门是经济法体系的构成要素。虽然不同经济法部门有不同的调整对象和法律法规,但他们相互关联,共同构成经济法的整体。经济法的体系是有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决定的。通过了解经济法的概念及其发展,将我国经济法体系归为6类来分述,即市场主体法体系、市场运行法体系、市场宏观调控法体系、市场经济监督法体系、市场经济社会保障法体系、市场经济程序法体系。明白各经济法体系的含义,并且了解各经济法体系中具体法律的制定、颁布、实施、修订的时间,以及某些法律法规的废止时间。通过对我国经济法体系分类的整体把握,分析
存在的缺陷并进行评价。
关键词:经济法时间实施修正
一、经济法概述
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在现阶段,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
“经济法”一词最早产生于资本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虽然制定、颁布了一些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没有正式称之为经济法。不少学者认为新中国经济法的研究源于1979年。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方面的立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工作的重点,经过30多年的努力,我国初步形成了经济法律框架体系。
我国经济法概念受大陆法系国家德国、日本和苏联的影响,一直没有统一的定论,当代中国经济法学界具有较大影响的有:需要国家干预说,即经济法是调整需要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家协调说,即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纵横统一说,即经济法是有关确立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的经济法律地位,以及调整它们在经济管理过程中和经营协调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的统一体(总称)。
经济法的渊源是指其形式渊源,即经济法规范借以表现的形式。我国经济法的现行表现形式
有:经济性的宪法,经济性的国际条约和协定,经济性的法律,经济性的司法解释,经济性的行政法规,经济性的部门规章,经济性的地方性法规,经济性的自治条例,经济性的地方政府规章。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发展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根据经济法的概念可知,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不是所有的经济关系,而是特定的经济关系,这些特定的经济关系主要包括:
1、经济管理关系。经济管理关系是指国家组织领导和管理国民经济所形成的经济关系,包括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这种经济关系是纵向的经济关系,是上级和下级、命令和服从的隶属关
2、维护公平竞争关系。这一关系是指国家为了维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和保持其活力,在采取相应的措施维护、促进或限制竞争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
3、经济组织内部的经济关系。经济组织内部的经济关系的含义是指以企业为主体是各类经济组织在内部经济管理中与内部机构之间产生的经济关系,包括企业领导机构与其下属生产组织之间,各生产组织之间以及企业与职工之间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
4、涉外经济关系。主要是指经济法主体涉外的经济关系。
二、我国现行六大法律体系概述
(一)、市场主体法体系
1.1含义指调整并规范市场主体之间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旨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及交易安全。主要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国有企业法、企业破产法等内容。
外资企业法1.2构成
1)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x年10月27日通过,自202x年1月1日施行。于xx年全国人大通过,于xx年、202x年及202x年修正。
2)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x年8月27日通过,自202x年6月1日施行。于xx年全国人大通过,于202x年修正。
3)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xx年8月30日通过,自202x年1月1日施行。
4)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x年3月15日通过,自202x年3月15日施行。于1979年全国人大通过,于xx年及202x年修正。《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x年10月31日通过,自202x年10月31日施行。于xx年全国人大通过,于202x年修正。《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x年10月31日通过,自202x年10月31日施行。于xx年全国人大通过,于202x年修正。
4)国有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由xx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于xx年8月1日开始实施。国有企业法是调整国有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由中华人民
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x年8月27日通过,自202x年6月1日起施行。
(二)、市场运行法体系
2.1含义
指规范市场主体交易行为和市场管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市场主体规则法(如证劵交易法、房地产交易法、期货交易法、合同法、担保法、知识产权法等)、市场管理规则法(如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法保护等)2.2构成
2.2.1市场主体规则法
1)证券交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交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交易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x年10月28日通过,自202x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