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企业有关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条,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由此,民法典后未涉及的上述法律依然有效。
二、公司法历史沿革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的发展制定了公司法。
公司法全文一共经过了四次修正,分别如下:
1、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3、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4、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5、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三、公司有关的法律问题概述
1、公司立法的指导原则是什么?
我国制定公司法的目的,就是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依据,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推进建立规范的公司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这种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而
公司正是可以体现这种要求的适宜形式和典型形式。同时,实行规范的公司制度,也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制定公司法应遵循下列指导原则:
1)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法律是起规范作用的,因此公司法首先是对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作出规定,使公司依照法定的规则去设立和运行。在规范的过程中,既可以吸取公司制度长期积累的有益经验,又可以使公司受到法律的保护。
2)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公司法的出发点是保证和促进公司的发展,而公司发展的基础在于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股东的正当利益不受侵犯,涉及公司的交易应当有安全保证,防止侵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公司法中确立并体现这些原则是必要的,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
3)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公司作为重要的市场主体,不但要求其自身是规范的,而且还要对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发挥积极作用,尽到应有的社会责任,在公司立法中必须贯彻维护经济秩序的指导原则。
4)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司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企业形式,制定公司法,确立和推行规范的公司制度,立足点就是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所以它是制定和运用公司法的基本指导原则。
2、什么是公司?
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以营利为目的,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法律规定的程序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组织。这种企业组织是
由投资者以股份的形式联合起来组成的,所以又被称为股份制企业。也就是投资者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将各自的财产结合在一起,组成一个企业,所以公司又被称为是一种财产组织形式。
外资企业法3、公司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1)公司是资本的联合而形成的经济组织。公司是由许多投资者投资,为经营而设立的一种经济组织,具有广泛的筹集资金的能力,这种功能是适合社会生产力发展需要的,所以它有发展的优势。
2)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也就是从法律上赋予公司以人格,使公司像一个真实的人那样,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享有权利,承担责任,起诉应诉,从而使公司在市场上成为竞争主体。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公司是一个经济实体。
3)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这就是指公司一旦出现了债务,这种债务仅是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这个拟人化的实体对债权人负责,而公司股东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间接有限的责任,这就为股东分散了投资风险,使股东在投资中不致影响投资外的个人财产,所以这种责任形式具有吸引力。
4)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这是反映公司基本属性的一个特征,因为投资者投资于公司是有一定利益追求的,希望从公司取得收益;从经济整体来说,公司资产的增值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公司以营利为目的,这也使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有所区别。
5)公司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在通常情况下,特别是在有相当规模的公司中,投资者入股仅仅是为了投资的收益,而不是为了
自己去经营;为了公司的发展,他们委托专业的经营者负责经营。所以公司中的基本关系是投资者出资,从公司获取股利,经营者受委托为股东从事经营,对股东负责。
6)公司依照法律设立和运行,是规范化程序较高的企业组织形式。公司的发起设立、对内对外关系、内部治理结构、合并分立等,都是依照法律规范来办理,公司是一种企业形式与法律形式相结合的体现。
7)公司是永续存在的企业组织形式。这就是说,公司投资者的股权可以转让,投资者可以流动,但公司仍然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实体而存在,公司仍然可以正常地从事经营活动,公司的存在并不取决于其投资人具体是谁。
8)公司的基本特征,表明了公司的本质属性,使之与其他企业形式或者社会组织相区别开来。
4、公司法规定了哪些几种公司形式?
公司可以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分成许多种类,比如,按照规模可以分为大、中、小公司;按照是否公开招股可以分为公开型、封闭型公司;按照公司的内部关系和设立的基础可以分为人合、资合公司;按照公司的支配关系可以分为母、子公司;按照公司在境内外登记的区别可以分为境内、公司等。在法律上一般是按照股东承担责任的形式来区分公司的种类,有些国家将公司分成四种,即:1)无限公司,就是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直接的无限的连带责任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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