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1.(2021·湖南长沙市·浏阳一中高三月考)朱元璋选用深通法律的学者编订律令,经过缜密的商定,去繁减重,编成《大明律》,又为简化公文起见,于洪武十二年立《案牍减繁式》颁示各衙门,使公文明白好懂。由此可见,明初
A.建立了完备的法律体系 B.重视法令和吏治的建设
C.以法治国成为上下共识 D.有利于老百姓明晓律令
2.(2021·山东高三月考)唐律规定∶官员必须做到"诸断罪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否则触犯刑法。官员不得援引皇帝的权宜处分断案,一切定刑量罪只能依据法典律条。这些规定表明唐代
A.司法公正观念备受重视 B.官吏的政治特权被废除
C.君权神授理论受到冲击 D.官吏违法审判现象严重
3.(2021·河北高三一模)唐律以丧服礼中的五服作为量刑定罪的重要参考标准.将亲属关系
由近及远分为五等。犯罪连坐,先亲后疏。亲属间犯罪,虽行为相同,面视其亲疏关系量刑大异。这说明唐律
A.注重维护社会等级秩序 B.总结了前代法律的实践经验
C.深受儒家宗法伦理影响 D.体现了量刑定罪的公正原则
4.(2021·安徽安庆市·高三一模)唐制规定五品以上得立庙,庙数按官品规定不一。本来立庙者应是嫡系的宗子,但是庶子如果官品达到标准,可以为其父另立别庙,称为“祢庙”。祭祀时“兄陪于位,以庙由弟立,己不得延神也”,家族祭祀时嫡兄只能陪祭,地位反而低于庶弟。这说明唐代
A.宗族嫡庶观念强化 B.嫡庶之间地位平等
C.官品超越血缘关系 D.立庙制度混乱无序
5.(2021·朝阳县柳城高级中学高三月考)《唐律》规定:“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大清律》中将刑罚改为“杖一百”,而父母许令分产者则不予追究。上述材料反映了中国古代
A.父母对子女的严格控制 B.儒家伦理遭遇严重冲击
C.法律彰显人文主义思想 D.儒法相结合的治国思想
6.(2021·河北高三月考)《晋律》确立了"准五服制罪"的制度,即九族以内的亲属之间的相互侵害行为,依据五服所表示的远近亲疏关系定罪量刑;服制愈近,以尊犯卑,处罚愈轻;以卑犯尊,处罚愈重。这一规定体现了
A.律令儒家化的特点 B.礼法融合的开始 C.法律与教化的冲突 D.宗法观念的淡化
7.(2021·全国高三月考)唐代律法对犯罪活动的制裁不仅为了威吓犯罪分子,也是为了恢复宇宙阴阳平衡。司法实践中,重复出现的自然灾害可能导致判刑数量的减少,不到300年的时间里有174次大赦来补偿可能的不公正。这表明唐代律法
A.凸显儒家为政以德的思想 B.完全不受君主意志的干预
C.强化了君权天授的权力观 D.体现了天人合一的世界观
8.(2021·山东菏泽市·高三一模)下表为隋代五刑的内容。《隋书·刑法志》记载∶“蠲除前代
鞭刑及枭首、赣裂之法,其流徒之罪皆减从轻”。这反映出隋朝刑罚制度的特点是
A.细密严苛,轻罪重刑 B.德主刑辅,礼法结合
C.宽严适中,明德慎刑 D.立法宽简,疏而不失
9.(2021·广东汕头市·金山中学高三月考)商周之际,职官就任,必先册命。商代册命巫鬼彩明显;周代册命多强调敬天保民、褒德赏功。这种变化反映出,周代
A.宗法制成为册命的依据 B.周王取代巫鬼成为信仰主体
C.周王借助奖赏控制大臣 D.国家治理具有浓重人文理念
10.(2021·四川泸州市·高三一模)《左传》记载,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汤刑》,周朝有《九刑》,表明早期国家可能有了法律。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把刑法浇铸在金属器皿上,制定了中国最早的成文法。据此可知,先秦时期
A.法家法治思想成为当时治国共识 B.法律体系建立并走向完备
C.礼法结合是国家治理的主要手段 D.国家治理日益走向规范化
11.(2021·安徽高三开学考试)下表为先秦典籍记载的内容,这些反映出周朝
A.保护生态的法律体系完整 B.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C.人与自然间长期和谐共存 D.最早制定生态保护法律
12.(2021·广东高三月考)明清时期统治者构建了严格规范的“圣谕宣讲”制度,以儒家正统观念为核心,以皇帝颁发的“圣谕”为内容,在乡里定期对所有民众进行宣读与讲解。“圣谕”的内容也由明初的六条扩展到清代的十六条并有详细的解读。这一现象反映了统治者
A.重视基层治理 B.开始独尊儒术
C.注重政令传达 D.压制宗族自治
13.(2021·安徽六安市·六安一中高三月考)1989年在湖北云梦出土的龙岗秦简是揭开《秦律》神秘面纱的重要文物,其中有记载:“春二月,毋敢伐材木山林及雍(壅)堤水。不夏月,毋敢夜草为……百姓犬入禁苑中而不追兽及捕兽者,勿敢杀;其追兽及捕兽者,杀之。”这段材料说明我们的祖先很早就懂得( )
A.严禁猎杀家犬 B.禁止进山伐木
C.封闭山林牧场 D.保护生态资源
14.(2021·云南昆明市·昆明一中高三月考)刘邦进入关中后,“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
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西汉建立后,刘邦令萧何制定汉律。萧何在秦律基础上进行修订,合为九章,称作《九章律》。这反映了
A.汉初缺乏对秦亡教训的深思 B.秦律与大一统国家治理相适应
C.西汉延续了秦朝的治国理念 D.汉初立法缺乏充足的思想资源
15.(2021·青海西宁市·高三期末)清初统治者重视"人臣服官,首重廉耻之节"。清初直隶社会秩序的重建,与官员的良好示范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例如,于成龙"天性忠直,并无交游,惟知爱民……直隶地方百姓旗人无不感戴称颂"。这说明,清初统治者
A.强调道德与秩序互动 B.重视理学观念的渲染
C.重视官员的垂范作用 D.激起了官员的荣辱感
16.(2020·吉林长春市·长春十一高高三月考)据《史记》载,秦朝在各地的纪功刻石中,宣扬仁义道德称颂皇帝“原道至明”“体道行德”,“大圣作治,建定法度,显著纲纪。外教诸侯,光施文惠,明以义理”。秦朝这种做法的目的是
A.加强礼教维护封建统治 B.使儒家思想成为治国方略
C.强化神权与皇权的结合 D.推动全社会重视礼制教化
17.(2021·吉林油田高级中学高三)唐代制定的法律条文比隋代旧律减大辟者九十二条,其余变重为轻的还有很多。但是却把谋反、谋大逆、大不敬、不孝、内乱等定位十恶,"特标篇首"。这体现出唐律
A.保证了吏治的清明与高效 B.基本精神是维护专制统治和封建伦理
C.突显外儒内法的治国理念 D.重视教化在治国理政中的积极性作用
18.(2020·江苏南京市·高三月考)“亲亲得相首匿”是西汉时期确立的刑罚适用原则,即在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外,均可互相隐匿犯罪行为,官府不予追究。这一现象表明当时
A.血缘亲情关系逐渐淡化 B.儒家纲常伦理渗入法律
C.法家思想重新得到重用 D.亲亲之间享有相同权利
19.(2020·山东青岛市·黄岛一中高三月考)鉴于秦亡教训,汉初,约法省刑,简易疏阔。到汉武帝继位以后,刑律日繁,“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大辟四百九条,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出现这一变化的主要原因是
A.春秋决狱 B.专制强化 C.经济发展 D.国家统一
20.(2021·江苏常州市·高三期末)唐朝《杂令》规定,家庭财产须由家长作主,如不经家长授权或同意,其子孙弟侄对其财产私自进行任何变更都是非法的,要受到法律制裁。据此可知,唐朝
A.在法律上不承认财产私人所有权 B.注重维护人的价值和尊严
C.财产继承和分配的宗法观念浓厚 D.政府可任意剥夺私人财产
21.(2021·兴宁市第一中学高三期末)汉文帝时,有人冲撞了他的马,按法当罚金,但文帝想加重处罚。廷尉张释之上奏说,如果皇帝你当时直接了除此事,就可以把他杀了;可是你已交给廷尉处理,那我就必须依法办案。于是文帝只好让步。据此可知,当时
A.法律权威高于皇权 B.皇权受到法律约束
C.官僚队伍秉公执法 D.践行儒家治国理念
22.(2020·广西北海市·高三一模)1989年在湖北云梦出土的龙岗秦简是掲开《秦律》神秘面纱的重要文物,其中有百姓“取其豺狼、豕原、豸舟、狐狸、穀□雉兔者毋罪”,“诸取禁中豺狼者毋罪”之语。这反映《秦律》
A.体现儒家仁政彩 B.重罚偷猎偷盗行为
C.注意维护生态平衡 D.司法操作的灵活性
23.(2020·四川成都市·高三月考)春秋决狱又称“经义决狱”,是用儒家经义来对犯罪事实进行分析、定罪、量刑的一种审判案件的推理断方式,董仲舒曾收集整理了232个案例,指导律吏,称《春秋决狱比》。这表明汉代
A.推行礼法并用 B.关注人情冷暖
历史的选择C.弱化宗法观念 D.强化法制体系
24.(2020·宜宾市叙州区第一中学校高三月考)唐律规定:“诸造器用之物及绢布之属,有
行滥(指器物不平不直)、短狭(谓绢、布长宽不足) 而卖者,各杖六十。”“市及州县官司知情,各与同罪,不觉者,减二等。”这说明
A.唐代商品的质量已达到较高水平 B.唐代依法抑制商品生产和销售
C.唐朝政府重视对商业秩序的维护 D.官营手工业严格控制商品产销
25.(2020·濮阳县第一中学高三月考)1989年在湖北云梦出土的龙岗秦简是揭开《秦律》神秘面纱的重要文物,其中有百姓“取其射狼、家原、舟、狐狸、殺口雉兔者毋罪”,“请取禁中豺狼者母罪”之语。这反映《秦律》
A.保护个人私有财 B.司法操作的灵活性
C.注意维护生态平衡 D.重罚偷猎偷盗行为
26.(2020·海口市琼山华侨中学高三月考)清朝乾隆皇帝十分关心《四库全书》的编撰,先后发出多道“圣愉”,对收录书籍的原则和历史事件评说有详密周到的指示,其指示体现了“修书以遏邪说”的宗旨。这反映了
A.封建政权重视文化传承 B.统治者推动儒学创新
C.专制皇权强化纲常伦理 D.闭关锁国阻碍西学传播
27.(2021·江西赣州市·高三月考) 材料 武德元年,唐高祖鉴于隋炀帝法烦刑苛导致的严重后果,宣布废除《大业律令》(隋炀帝继位后所立),命大臣依照《开皇律》(隋文帝在位时所立)修订新法,于武德七年颁布以宽简为原则的《武德律》。唐太宗即位后,多次组织名臣研究立法的方针,并采纳魏徵的建议,确立宽仁、慎刑的宗旨,命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修订法律,经过十年,于贞观十一年(637年),正式颁布《唐律》(即《贞观律》)五百条,基本内容有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等。唐高宗时,由长孙无忌领衔,对唐律奈文加以注疏,编成《唐律疏议》十二篇三十卷,对当时的高句丽、日本、安南等国有重大影响,也是宋、明各朝法典的范本。 ——摘编自樊志树《国史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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