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露天矿工程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下达2008年制修订煤炭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8]145号)的要求,在中国煤炭建设协会的组织下,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标准规定了露天煤矿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内容和深度,同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附件《投资估算书》和附图的格式与深度也做出了规定。
本标准共分3章、3个附录和条文说明,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与深度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编制内容、投资估算工书编制内容和附图编制内容等。
本标准适用于由中国政府相关部门核准或备案的设计生产能力1.0Mt/a及以上的新建、改扩建
露天煤矿项目。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管理,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负责本标准具体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各单位将意见和建议寄交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邮编:110015),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员:
主编单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煤矿设计研究院
昆明煤炭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审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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