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理常识】人体能忍受多高温
【生理常识】
人体能忍受多高温度
夏天,高温天气让人们烦闷异常,心脏病、高血压、急性肠胃炎的患者陡然增加,许多医院的
接诊率居高不下。究竟多高的温度是最适宜的?人体对高温的忍耐极限是多高?
据医学研究,30℃是最舒服不过的,这样的温度人体会感觉凉热适中。
如果在33℃这样的温度下连续工作两三个小时,作为人体“空调”的汗腺就会开始启动,并通过微微岑汉散发所蓄积的体温。到了35℃时,浅静脉就会出现扩张现象,皮肤微微出汗,心跳加快,血液循环加速。这时对于个别年老体弱散热不良者来说,需要进行局部降温,以免出现不良症状。身体开始报警的温度是36℃。这个时候,人体会通过蒸发汗水,散发热量进行“自我冷却”,此时身体已拉响警报。一般情况下,人体每天大约排除5升汗液,可带走15克钠,50克维生素C及其他矿物质,血容量也随之减少。因此人体需要及时补充含盐、维生素及矿物质的饮料,以防电解质出现紊乱现象。 防暑降温
38℃时,人体的多个脏器将参与降温活动。当气温升至这个温度时,人体通过汗腺排汗已难以保持正常体温,肺部会急促“喘息”呼出热量,心跳速度随之加快,输出比平时多 60%的血液至体表,参与散热。此时,各种降温措施、心脏药物保健及等措施务必要到位。 
39℃是个危险的数字,这时人体的汗腺濒临衰竭。尽管汗腺疲于奔命地工作,但可能会无能为力,很容易出现心脏病猝发的危险。
当气温达到40℃时,人的大脑将会顾此失彼。这样的高温已经直逼生命中枢,以致出现头晕眼花、站立不稳等现象。这时,必须要立即转至阴凉地方或借助较好的降温措施进行降温。 
41℃已经到了严重危及生命的高温,此时,排汗、呼吸、血液循环等一切能参与降温的器官,在开足马力后已经处于强弩之末的状态。特别是对于体弱多病的老年人来说,更要高度注意。在气象上一般以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者超过35℃作为高温的标准,“高温热浪”又叫高温酷暑,是一个气象学术语,通常指持续多天的35℃以上的高温天气。高温热浪的标准主要依据高温对人体产生影响或危害的程度而制定。
高温也是一种较常见的气象灾害。我国除青藏高原等部分地区以外,几乎绝大多数地方都出现过高温天气,包括最北端的漠河(2010年6月还5次出现高温天气)。我国的高温天气主要集中在 5—10月。从地理位置上看:江南,华南,西南及新疆都是高温的频发地。据1951—2009年的资料统计,在我国省级以上城市中(除拉萨没有高温天气),重庆出现的次数最多,达1853天;西宁最少,只有 3天。我国的新疆盆地也是高温的频发地,像吐鲁番多次出现全月(六、七、八月)所有天都为高温的情况。
盛夏季节,长江中下游地区长再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控制下,出现高温酷热天气,是我国夏季热浪袭击的重灾区。梅雨季节过后的七、八月份,一般年份都会出现20—30天的高温天气,梅雨期短的年份高温日数可超过40天。近50多年全国平均高温日呈现先减后增的态势,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初高温日数减少,80年代初开始呈现明显增加的趋势。西北、华北高温日数存在线性增加的趋势,其中华南地区增加趋势最为明显。
高温对人们日常生活和健康以及国民经济各部门都有一定的影响。高温热浪使人体感到不适,
工作效率低,中暑、患肠道疾病和心脑血管等病症的发病率增多;因用语防暑降温的水电需求量猛增,造成水电供应紧张,故障频发。高温加剧了土壤水分蒸发和作物蒸腾作用,高温少雨同时出现时,造成土壤失墒严重,加速旱情的发展,给农业生产造成较大影响。持续高温少雨还易引发火灾,而森林火灾又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另外,旅游、交通、建筑等行业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但高温热浪同时也会给一些生产、销售防暑降温用品及设备的厂家和商家带来商机。高温热浪标准、高温热浪的标准主要依据高温对人体产生影响或危害的程度而制定。
高温热浪灾害受地理、社会和经济等多方面的影响。世界各国和地区研究高温热浪所采取的方法不同,高温热浪的标准也有很大差异。目前国际上还没有一个统一而明确的高温热浪标准。
我国高温热浪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