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招商加盟政策
一、 加盟原则
1、 加盟店必须按公司的统一加盟政策执行;
2、 为了提高品牌形象知名度,所有加盟店严格按照公司统一的VI、CI系统等方案执行;
3、 加盟店须按照公司管理模式、销售模式、服务模式和相关的培训内容执行;
4、 专卖店装修必须按照公司设计的图纸要求进行,如有需要改动必须经过公司设计师同意并备案,否则取消装修补助;
5、 积极配合公司的统一的促销活动方案的执行。
二、专卖店政策
(一)、装修补贴政策
1、 根据公司确定的设计方案和时间及相关的要求进行专卖店的建设,专卖店在装修结束后并
完成产品、饰品的陈列,经公司验收合格后方能执行专卖店补贴政策,否则不予补贴。
2、 装修补贴政策:专卖店装修补贴:120元/平方,以实际使用面积算。
3、 专卖店在装修和摆场完成后,经公司验收合格后方能补贴。首次返全部装修及余下的部分按每个月提货额百分比执行,一年内返完为止。
4、 4、饰品支持:为了保证卖场效果,专卖店饰品配置不能低于80元/㎡,公司支持一半,饰品由公司统一配置。
市场分类
装修补贴
饰品补贴
首返
月返
保底提货
一级市场(省会、省代)
120元/平方
40元/平方
30%
5%
260万
二级市场(市级、县级市)
100元/平方
30元/平方
20%
5%
80万
三级市场(县级、地区)
80元/平方
20元/平方
15%
5%
广告招商
60万
 
 
 
 
 
 
(二)、广告政策
1、 为了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加大品牌的宣传,提高专卖店的销量。加盟商在商场内和户外所投入的广告,需经过公司同意后方能投入。其广告的制作必须经过公司的审核,方能执行。
2、 广告补贴的政策:广告的费用分配,公司与加盟商所占的比例为:1:1;但是补贴不能超过专卖店全年提货额的2﹪,首返50﹪,余下的合同年终结算返还。
3、 广告补贴报销需要加盟商提供:广告合同、发票、照片、宣传DM单原件、报纸原件等物件方能报销,否则不予报销;如有弄虚作假也不予报销。
(四)、促销政策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推出特价产品;带动专卖店的销售。
三、品牌保障规定
1、 “品牌”等相关品牌标识已经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属于公司的无形资产,经公司批准后
经销商可在指定的范围内使用,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
2、 合作协议签定后,需要保证金:5000元,此款为形象保证金,如数退还。
3、 公司在收到加盟商的保证金后方能设计图纸和备货。
四、年终返点
达到保底提货额,年返点2%,未完成保底提货额度无年返奖励。
备注:1、公司的所有的补贴和返点都不返现金,冲抵货款;
2、非专卖店不享受专卖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