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沫若《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唱和诗索隐与郭沫若多有诗词唱和,其中最耐人寻味的是他们关于《孙悟空三打白骨精》一剧的诗作。
1961年10月18日,郭沫若在北京民族文化宫第一次观看浙江省绍兴剧团演出的《孙悟空三打白骨精》,于10月25日写了《七律·看<;孙悟空三打白骨精>》:
人妖颠倒是非淆,对敌慈悲对友刁。
咒念金箍闻万遍,精逃白骨累三遭。
千刀当剐唐僧肉,一拔何亏大圣毛。
教育及时堪赞赏,猪犹智慧胜愚曹。
郭沫若并以他与特殊的文字交情,将此诗呈献给了。
这时,也观看了《孙悟空三打白骨精》一剧,见到郭氏的七律后,他也诗兴大发,于1961年11月17日挥毫写下《七律·和郭沫若同志》:一从大地起风雷,便有精生白骨堆。
僧是愚氓犹可训,妖为鬼域必成灾。
郭沫若诗
金猴奋起千钓棒,王宇澄清万里埃。
今日欢呼孙大圣,只缘妖雾又重来。
的这首和诗,据郭氏说:“我在1962年1月6日在广州看到,是康生同志抄示给我的。”[1]读了的和诗后,郭沫若当天即用毛诗的原韵,又和了一首十律:
赖有睛空霹雳雷,不教白骨聚成堆。
九天四海澄迷雾,八十一番弭大灾。
僧受折磨知悔恨,猪期振奋报涓埃。
金睛火眼无容赦,哪怕妖精亿度来。
郭氏此诗,也经康生转给了。回信说:
和诗好,不要“千刀当剐唐僧肉”了。对中间派采取了统一战线政策,这就好了。
郭沫若又在《“玉宇澄清万里埃”——读有关〈孙悟空三打白骨精〉
的一首七律》一文中说:
看到舞台上的唐僧形象实在使人憎恨,觉得也其是值得千刀万剐。这
种感情,我是如实地写在诗里面了。“千刀当剐唐僧肉,一拔何亏大圣毛”,这就是我对于把“人妖颠倒是非淆,对敌慈悲对友刁”的“唐僧”
的判状。
但对戏里的唐僧这样批判是不大妥当的。戏里的唐僧是受了白骨精的
欺骗,因而把人妖颠倒了,把敌友混淆了。他是蠢人做出了蠢事。在戏的
后半,白骨精的欺骗当场揭穿时,唐僧也就醒悟过来,知道悔恨,并思念
孙悟空。……假如颠倒黑白,淆乱是非,以敌为友,以友为敌,不是像唐
僧那样受了敌人的欺骗,而是投降了敌人,和敌人一个鼻孔出气,那就完
全不同了。像这样有意地颠倒黑白、淆乱是非的人,他本身就是白骨精,
或者是替白骨精服务的变相妖怪。我们就不应该把对于这种人的看法,和
戏里的唐僧形象等同起来。主席的和诗,便是从事物的本质上,深一层地
有分析地来看问题的。主席的和诗,事实上是改正了我的对于唐僧的偏激
的看法。
总之,在对待戏里的唐僧问题上,郭沫若的第一首七律认为唐僧“真
是值得千刀万剐”;在读了的和诗之后,他才深受教育,改变了对唐僧的
偏激看法,懂得“僧是愚氓犹可训”。三十年来,各种各样的诗词注释,
于此和诗下都是按照郭氏此说来解释的,以突出郭沫若的偏激而勇于改过,的英明而善于诱导。
但是,认真地分析郭沫若的《七律·看〈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原诗,人们就会发现上文所引郭沫若对自己诗作的解释是有问题的,的和诗实质
是误解了郭沫若的诗句,而
郭氏对自己诗作加以曲解实在是有其苦心。以下就此试为论证。
笔者认为,“千刀当剐唐僧肉”的“当”应解为“正要”、“将”,
用以表示时间。王引之《经传释词》卷六云:“当,犹‘将’也。”《仪礼·特牲馈食礼》:“佐食当事,则户外南面。”郑《注》曰:“当事,
将有事而未至。”《孟子·离娄》曰:“言人之不善,当如后患何?”
《韩非子·外储说右》:“大公望曰:‘且先王之所以使其臣民吉,非爵禄,则刑罚也。今四者不足以使之,则望当谁为君乎?’”《史记·魏公
子传》曰:“公子当何面目立天下乎?”又《留侯世家》曰:“横绝四海,当可奈何?”以上“当”字均与“将”同义。
“当”不但可以一般性地表示未来时间,还可表示现在即将发生之事
的时间,如《太平广记》卷三二一《司马义》云:
义以大元中病笃,谓碧玉曰:“吾死,汝不得别嫁,当杀汝!”曰:“谨奉教。”葬后,其邻家欲娶之。碧玉当去,见义乘马入门,引弓射之,正中其喉。
同书卷一二九《王范妻》又云:
晋富阳县今王范妾桃英,殊有姿,遂与阁下丁丰、史华期二人奸通。范当出行不还,帐内督孙元弼闻丁丰户中有环佩声。
这里的“当”皆作“正要”解。“当去”犹言“正要离家”,“当出”亦同。郭诗中的“当”亦应取此义。
“一拔何亏大圣毛”的“何亏”,人们皆解作“何损”,这也是错误的。“何”可表感叹,可解为“多麽”。《乐府诗集·相和歌辞十六·白
头吟》“竹竿何嫋嫋,鱼尾何离蓰!”李白《古风》之三:“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这里的“何”皆当解为“多麽”。韩愈《孟生诗》:“顾
我多慷慨。”即顾我何慷慨。杜甫《光禄坂行》:“安得更似开元中?道
路即今多拥隔。”“多”一本作“何”,“何”、“多”义近,故可代用。“亏”,侥幸之辞,表示藉以免除困难。《西游记》第十四回:”当年大
反天宫,甚是亏他。”《儒林外史》第三十回:“如今亏我留神打听,打
听得这位姑娘,在花牌楼住,家里开着机房,姓王。”李渔《奈何天·敕诓》:
“亏得你度量宽宏能受;我设身处地,委实难留。”“何亏”即“多亏”、“幸亏”,表示由于别人的帮助或某种有利因素,避免了不幸或得
到了好处。
由此,我们可知,郭诗所谓“千刀当剐唐僧肉,一拔何亏大圣毛”,
就是说唐僧正要遭受妖怪们千刀剐肉之厄时,多亏孙大圣不计前嫌,施展
神威拯救了他。只要我们将这一解释放到诗中,结合上下文来理解,便可
验证其是否正确。
诗的第一联“人妖颠倒是非淆,封敌慈悲对友刁”是说唐僧的糊涂态度。第二联“咒念金箍闻万遍,精逃白骨累三遭”是税唐僧的糊涂行为深
深地伤害了孙大圣,致使白骨精三次脱逃。唐僧伤害了朋友放跑了敌人,
得到的结果是什么呢?第三联告诉我们,尽管他“对敌慈悲”、“精逃白骨累三遭”,但妖精并没有放过他,反而使他面临千刀剐肉之厄;而孙大圣并没有因为唐僧“对友刁”,及“咒念金箍闻万遍”而弃其危而不顾,
反而在唐僧将被“千刀”剐肉之时,大展神威拯救了他。道一联上句写出了唐僧“人妖颠倒是非淆,封敌慈悲封友刁”的恶果,下句突出了孙大圣救唐僧于灭顶之时的深明大义,并进一步反衬出唐憎的糊涂。第四联两句直接对上三联的叙述进行评论,所谓“教育”是对今天的观众而言,也是对唐僧本人而言。如果第三联上句真的是认为唐僧“值得千刀寓剐”,那么这里还谈什么对“愚曹”“教育及时”呢?所以,从诗的上下文来看,我们的解释更符合诗的原意,传统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1961年11月17日的和诗云“僧是愚氓犹可训”,说唐僧虽是愚蠢之人但还可以批评教育,这显然是针对郭沫若诗“千刀当剐唐僧肉”一句而来。将唐僧正要被妖精千刀剐肉当成唐僧真值得千刀万剐,因而批评郭氏的态度过于偏激,把“犹可训”的“愚氓”当成“必成灾”的妖精、鬼域。然而,根据上文对郭诗的分析,的这一和诗实际是误解了郭诗之意而引出的。
如果只是一般的人,当郭沫若读到其和诗后,大可做些解释以说明自己的本意。但实非一般人,60年代初期与郭沫若的关系也实非一般人之间的平等关系,
而的和诗也并非用正常方式直接寄给郭沫若,却是在广州由康生抄示的。在这种情况下读到的和诗,郭沫若又怎能为自己辩解,说主席理解错了呢?因此,他只有将错就
错,顺着“僧是愚氓犹可训”说“僧受折磨知悔恨”,借唐僧这一角向作检讨。看到康生送来郭氏的和诗后,自是非常满意,回答说“和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