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院印]
([年度]×行初字第××号)
起诉人:[起诉人姓名/名称],……(基本信息)行政上诉状
被告:[行政机关名称],……(基本信息)
本院于[收到起诉材料的日期]收到起诉人[起诉人姓名/名称]诉[行政机关名称]……(简述诉讼请求及基本事实)一案的起诉材料。
经审查,本院认为:
[具体阐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如:“起诉人的诉讼请求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重复起诉”,“未先申请行政复议而直接提起诉讼的情形需要先行复议”,或其他法定不予受理的情形等。]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具体条款]条之规定,本院决定如下:
对起诉人[起诉人姓名/名称]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一级人民法院名称]。
审判员:[审判员姓名]
[年度]年[月]月[日]
(院印)
书记员:[书记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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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这只是一个模板示例,实际的不予受理行政起诉书应由具体承办案件的法官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撰写,并加盖法院印章,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