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公益性捐赠的扣除。⼯资薪⾦的扣除。保险扣除。企业经营期间发⽣的合理的借款费⽤可以扣除。企业三项费⽤的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和标准是什么?
1、、薪⾦⽀出
企业发⽣的合理的⼯资、薪⾦⽀出准予据实扣除。
2、职⼯福利费、⼯会经费、职⼯教育经费
企业发⽣的职⼯福利费、⼯会经费、职⼯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
(1)企业发⽣的职⼯福利费⽀出,不超过⼯资薪⾦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会经费,根据《⼯会经费拨缴款专⽤收据》在不超过⼯资薪⾦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费
(1)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缴纳的“”,即基本费、基本费、费、费、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准予扣除。
(2)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付的补充养⽼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准予扣除。
(3)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4、利息费⽤
企业在⽣产、经营活动中发⽣的利息费⽤,按下列规定扣除:
(1)⾮⾦融企业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出、⾦融企业的各项利息⽀出可据实扣除。
(2)⾮⾦融企业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出,不超过按照⾦融企业同期同类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
5、借款费⽤。企业在⽣产经营活动中发⽣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准予扣除。
6、汇兑损失
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民币时产⽣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7、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的与⽣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出,按照发⽣额的60%扣除,但最⾼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的5‰。
8、⼴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的符合条件的⼴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所得税法⼆、税前扣除的墓本原则是什么?
税前准予扣除的项⽬⼀般是指纳税⼈取得的与应税收⼊有关的成本、费⽤、税⾦和损失。
过去,内、所得税在成本、费⽤和损失税前扣除⽅⾯规定不尽⼀致,如内资企业所得税⼀般实⾏计税⼯资限额扣除制度,⽽外资企业所得税对⼯资⽀出实⾏全额据实扣除制度.内资企业公益救济性捐赠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例限额扣除,凡外资企业对公益救济性捐赠实⾏全额据实扣除等。内、外资企业在所得税前扣除项⽬上存在许多差异。税前扣除标准不统⼀,是构成内资企业的税负重于外资⾦业的重要原因,不利于内、外资企业的公平竟争和公平税负,新税法对内、外资企业实际发⽣的各项⽀出扣除做出统⼀规范,同时新税法实旅条例对准予税前扣除的主要内容、条件和具体标准,以及不允许税前扣除项⽬作出了其体规定。
由此可见,企业所得税实⾏税前抵扣的项⽬很多,包括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的各种成本、费⽤等。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
准也是根据不同项⽬有所区别的。企业财务部要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的原则,对企业的每项⽀出进⾏审核,以求算出准确的纳税⾦额。这⾥有⼀点需要注意,并不在抵扣项⽬之中。在抵扣的时候要特别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