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租房合同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租房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一、房屋基本信息
1.1 甲方出租房屋地址:【房屋地址】
1.2 房屋结构及面积:【房屋结构】、【房屋面积】平方米。
1.3 房屋用途:住宅。
二、租赁期限
2.1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租赁开始日期】至【租赁结束日期】。
2.2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租赁,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调整租金,具体租金双方协商确定。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为:【租金】元/月。
3.2 乙方支付租金方式为:【支付方式】,如转账、现金等。
3.3 乙方应在每月【租金支付日期】前支付当月租金。
四、押金
4.1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支付押金:【押金金额】元。
4.2 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后,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还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无损坏或经乙方赔偿后,甲方应在扣除乙方应付款项后,将剩余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保证所出租房屋符合国家有关租赁住房的相关规定,具备居住条件。
5.2 甲方应在租赁期内负责维修房屋及附属设施,确保房屋及设施的正常使用。但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
5.3 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6.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
6.2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转租、转借或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权利。
6.3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
七、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
所得税法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
8.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9.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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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注: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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