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晏红
来源:《江苏教育.心理健康》 2018年第9期
【关键词】家庭教育;指导;概念辨析【中图分类号】G44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6009(2018)苑圆-0050-02
【作者简介】晏红,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北京,100084)教育博士,中国家庭教育学会理事。
一、“指导”概念的基本涵义
家庭教育指导作为一种专门和专业的教育活动,与作为专业活动而出现的“指导”概念密切相关,家庭教育指导概念的建立需要以厘清“指导”概念为基础。专业的“指导”具有以下三个基本涵义:
(一)指导是一种教育过程
指导是教育活动功能分化所产生的具有一定独立性的专业育人过程。但是功能分化不等于功能分隔,以专项指导为工作内容的教育内部职能分工与各种教育活动所具有的指导功能相互结合,共同构成统一的教育过程。
(二)指导是一种导向
指导是对人的主动趋势进行一种引导,而不是外在的控制与管理;指导的价值在于增进人的潜能,并不局限于增进人的知识与技能。不同领域的指导行为也被称为辅导、干预或者介入等,虽然这些活动的称谓不同,但它们的价值取向都是一致的。
(三)指导是一门专业,也是一种职业
指导与学校教育密切相关,但又不局限于此。指导一方面可以在学校指导资源不足的情况下,为在校学生及其家长提供非正规教育形式的专业帮助;另一方面,作为一种独立自主的职业,可以为更加广泛的服务对象提供专业指导。
二、家庭教育指导概念界定与基本涵义
(一)家庭教育指导概念界定
界定一:家庭教育指导也被称为亲职教育。所谓亲职教育,就是一门教导父母如何了解与满足子女身心发展需求,善尽父母职责,以协助子女有效成长、适应与发展的学问。换言之,亲职教育就是为父母提供子女成长、适应与发展有关的知识,增强父母教养子女的技巧与能力,使之成为有效能父母的历程。
这种界定是把亲职教育的对象指向了家长,确定了家庭教育指导的主要体,但家庭教育是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作用与相互影响,儿童作为一个具有主体意识的受教育者,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始终发挥着自己的主动性。因此,家庭教育不是家长教育儿童的单向过程,家庭教育指导的对象不仅涉及家长,还涉及儿童,只不过家长是家庭教育指导的直接对象,儿童是家庭教育指导的间接对象。所以儿童是家庭教育指导不可忽视的指导对象。
界定二:在全国妇联的一个研究项目中,家庭教育指导是指家庭外的机构、团体和个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过程,它是以家长为主要对象、以家庭教育为内容的教育过程,家庭教育指导具有成人教育、业余教育、师范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性质。
这种界定明确指出了家庭教育指导的主体、客体、内容及其性质,家庭教育指导的外延明确;但用“家庭教育”和“指导”解释“家庭教育指导”,是一种同义反复,并非严谨的定义,没有揭示家庭教育指导的质的规定性,同时也存在着家庭教育指导客体范围狭隘的问题。
界定三:美国从促进教育公平发展的角度,用“家长参与”的概念来研究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指导以及家校合作。在“家长参与”概念中,家庭教育指导、辅导子女在家学习、家校沟通属于“以家庭为本”的家长参与;家长参与校内义务工作、家长参与家长组织及校政决策、家长参与学校与社区协作属于“以学校为本”的家长参与。其中“以家庭为本”的家长参与内容主要包括:宣传维持父母与子女正面关系的重要性;
建立支持及尊重家庭责任的政策;认同在多元社区文化及宗教中不同家长的传统观念及生活习惯;提供社区内有关家庭支援服务的活动及资源;协助家长改善子女学习技巧等。
家庭教育文章 这种界定是从促进教育公平、提升学校效能的角度,界定了家长在家庭、学校和社区的协同教育过程中应该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指的是学校教育体系下的家庭教育指导,而不是完整的家庭教育指导。
以上诸多家庭教育指导概念,分别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家庭教育指导的涵义,却未能全面反映家庭教育指导的内涵。家庭教育指导作为一种“指导”,遵循着教育指导的一般规定性,同时又遵循着“家庭教育”指导的特殊性。家庭教育是家庭的一项基本功能,家庭正常发挥教育功能,能促进家庭发展与人的发展;如果家庭的教育功能失调,则对家庭和人的发展产生阻碍作用。据此可以做出第4 条界定。
界定四:家庭教育指导是家庭以外的机构、团体和个人为家庭发挥积极的教育功能而提供的支持、帮助与指引。
这种界定把家庭教育指导的客体明确为家庭,旨在指引家庭发挥促进人的发展的潜能,既包含为家庭发挥正面教育功能提供援助与引导,又包含为家庭功能失调提供补救与矫正。这一界定把家庭教育指导不仅作为教育工作的一部分,也作为社会工作的一部分,以建构家庭教育的支持系统。
(二)家庭教育指导概念的基本涵义
从以上诸多家庭教育指导概念的界定与辨析中,可以发现家庭教育指导具有以下基本涵义:
1.以多学科理论为基础。
家庭教育指导是基于教育学、心理学、生理学、社会学、家庭学等相关学科的发展而逐渐专业化的教育指导活动。家庭教育指导的研究与推广需要综合多学科的理论与多领域的成果,需要加强学术研究、专业发展与学科课程建设。
2.兼具教育价值和家庭发展价值。
家庭教育指导是顺应社会与家庭的变迁、教育的变革而逐渐产生的。家庭教育指导不仅具有教育价值,还具有家庭发展价值。家庭教育指导通过提高家长的教育能力来发挥家庭的教育功能,创建有利于自我实现的家庭环境,不但有益于儿童的健康成长,而且能促进家庭关系的建设与家长人格的发展。
3.非制度化的教育指导。
家庭教育指导属于非制度化的教育指导活动,兼职与专职并存,专业化与职业化并行发展,是一项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事业,同时又需要各种社会力量的统一与合作。因此,家庭教育指导需要加强组织建设、规范管理与专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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