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大连工业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方案
大连工业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方案
大工大校发〔2014〕17号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科研水平,紧密围绕国家和辽宁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发展领域、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以及学校重点发展的学科方向和研究领域,实现科技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学校决定实施新一轮科研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团队)建设。根据国家、辽宁省、大连市有关科技政策,参照《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教技[2013]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科建设以及人才队伍现状等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凝练学科方向,汇聚学术队伍,营造学术氛围,培养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的学术领军人才和科研骨干,保持学科研究方向和学术队伍可持续发展;挖掘潜力,整合资源,提高团队
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促进多学科交叉与融合,培育新的学科和科技增长点;打造科技平台,推进博士点、硕士点学科建设,不断提高学校的科技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建设周期
团队建设周期:三年(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三、组建条件
1.团队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人员作为团队负责人需具有博士学位),且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已形成较明确的研究方向,团队考核成员需在组建团队前三年内的年度科研量化考核合格。
2.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团队考核人数为最少3人),团队成员的职称结构合理,各成员应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研究成果。
3.团队成员的年龄结构合理,团队成员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其中,团队负责人年龄一般
不超过58周岁(男)或53周岁(女),二级教授不受此年龄限制,40周岁以下中青年教师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4.团队原则上以博士点学科、硕士点学科、现有科技创新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研究所、基地等)为依托。
5.团队分为理工类团队、人文社科类团队(含管理类团队、艺术类专业基础团队)和艺术类团队。各类团队的经费条件为:理工类团队近三年实际到位经费人均10万元(含)以上;人文社科类团队(含管理类团队、艺术类专业基础团队)近三年实际到位经费人均5万元(含)以上,其中外语、思政、体育类团队人均3万元(含)以上;艺术类团队近三年实际到位经费人均5万元(含)以上。
四、申报和审批程序
1.学校原则上每三年组织一次团队的申报工作。由拟组建团队负责人向所在学院递交《团队组建申请书》,学院审核并择优推荐上报,每人只能加入一个团队。
2.科学技术处(产业办)进行资格初审,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由校学术委员会(根据需要
邀请校外专家)评审,并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如无异议,公布获批组建团队名单,并签订团队建设任务书。
3.我校首轮科研创新团队考核合格的负责人可自动入围组建第二轮科研创新团队,在第二轮组建团队时可调整团队成员,但需满足组建条件的第1、2、3、4条。
大连工业大学怎么样五、建设任务
1.通过团队建设,在多个学科逐渐形成具有明确研究方向的若干团队,产生一批具有代表性、能够体现学校科研特与方向的重要科研成果(获奖、论文、专利等),承担一批国家、省(部)级各类重大科研项目,培养一批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创新人才。
2.考核须同时满足团队考核条件和成员考核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Ⅰ 理工类团队
(1)团队考核条件:三年建设期内,人年均实际到位科研经费10万元(含)以上,其中,
团队承担的项目中,必须包括纵向项目2项(含)以上或国家级项目1项(含)以上,或项目负责人纵向、横向经费累计100万元(含)以上,或团队横向项目经费累计500万元(含)以上;发表符合要求的论文人均2篇(含)以上。
(2)成员考核条件:三年建设期内,团队考核成员中2/3人数(四舍五入)以上须主持纵向项目1项(含)以上或主持横向项目经费累计5万元(含)以上,或团队负责人主持纵向项目经费累计300万元(含)以上,或团队纵向项目每年人均15万元(含)以上;同时每个考核成员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符合要求的论文至少1篇。
考核条件中“符合要求的论文”包括:SCI收录期刊论文、EI收录期刊论文。
Ⅱ 人文社科类团队(含管理类团队、艺术类专业基础团队)
(1)团队考核条件:三年建设期内,人年均实际到位科研经费5万元(含)以上,其中,团队承担的项目中,必须包括纵向项目2项(含)以上,或国家级项目1项(含)以上,或项目负责人纵向、横向经费累计30万元(含)以上,或团队横向项目经费累计100万元(含)以上;发表符合要求的论文人均2篇(含)以上。
(2)成员考核条件:三年建设期内,团队考核成员中2/3人数(四舍五入)以上须主持纵向项目1项(含)以上或主持横向项目经费累计2万元(含)以上,或团队负责人主持纵向项目经费累计150万(含)以上,或团队纵向项目每年人均5万元(含)以上;同时每个考核成员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符合要求的论文至少1篇。
考核条件中“符合要求的论文”包括:SCI收录期刊论文、EI收录期刊论文、SSCI收录期刊论文、A&HCI收录期刊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论文、《大连工业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中认定的权威核心期刊论文和高水平期刊论文、CSSCI/CSCD来源期刊论文(核心版及扩展版)。
Ⅲ 艺术类团队
(1)团队考核条件:三年建设期内,人年均实际到位科研经费10万元(含)以上,其中,团队承担的项目中,必须包括纵向项目2项(含)以上,或国家级项目1项(含)以上,或项目负责人纵向、横向经费累计100万元(含)以上,或团队横向项目经费累计500万元(含)以上;发表符合要求的论文人均2篇(含)以上。
(2)成员考核条件:三年建设期内,团队考核成员中2/3人数(四舍五入)以上须主持纵向项目1项(含)以上或主持横向项目经费累计5万元(含)以上,或团队负责人主持纵向项目经费累计150万元(含)以上,或团队纵向项目每年人均5万元(含)以上;同时每个考核成员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符合要求的论文至少1篇。
考核条件中“符合要求的论文”包括:SCI收录期刊论文、EI收录期刊论文、SSCI收录期刊论文、A&HCI收录期刊论文、《大连工业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中认定的权威核心期刊论文和高水平期刊论文、CSSCI/CSCD来源期刊论文(核心版及扩展版)。在符合要求的期刊上发表的作品每2幅相当于1篇论文(同一种刊物只计一篇)。
六、说明
1.项目(课题)、获奖、论文、发明专利须以大连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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