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项菊(1966—),女,黄冈师范学院文学院副教授。
一民俗是民众自发创造、约定俗成、并在一定环境和条件下经常重复出现的行为方式,是与国家、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变化密切相关的人文现象。有人类就有民俗。中国民俗文化源远流长,既有丰富的典籍、周到的礼仪,也有丰富多彩而又相对统一的民间行为和思维方式;既有无需政令而自觉遵行的风俗习惯,亦有普天同庆的传统节日、生生不息的民俗事项,由此而形成的代代相传、共同遵守的生活模式,构建了华夏文明斑斓多彩的民俗文化图。
俗话说:“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各地都有不同的风俗习惯,风俗习惯的地方性,往往和当地当时的语言有着密切的联系。人生重大礼仪如丧葬在不同的民族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仪式或手续,于是用不同的词语表现。民俗事项中这种用以指称一定民俗形式的特殊词语,即为民俗词语。本文拟以一些民俗词语为例,对鄂东丧葬习俗作一粗略考察。鄂东位于长江北岸、大别山南麓,地处“吴头楚尾”,境内土肥物丰,民风古朴。从历史的角度看,鄂东属楚国疆域,既受到过瑰丽奇谲的楚文化的哺育,又经受过吴越文化的熏陶,形成了独树一帜的地区文化传统和文化特。鄂东丰富的民俗风貌、深厚的文化风情,从其有关丧葬的民俗词语中可窥一斑。
二
光绪《黄州府志》载称:“丧礼多崇佛事”,并有“愆期不葬”停棺于厝之俗。明代前葬礼尚简,至清初,朝廷
推行丧葬礼仪,致使“薄养厚葬”之风染濡民间。自是鄂东民间重视“白喜”不亚于“红喜”。人们认为,阴间和阳间是相通的,阴间的亡灵和阳世亲眷仍有某种联系,办好葬礼,彼此可平安无事,
否则就会让亡灵受苦,又给亲眷遗患无穷,故鄂东人对丧葬非常重视而又谨慎从事。某些人才及中年就备葬,办棺材,制寿衣。富豪自选墓地,读书人自刻墓碑。死期将至,乃缝“被套”
(即用白纸粘袋,上写姓名及出生时间,盖道士印信),内装纸钱及道士的“批文”(相当于到阴间的通行证)。另备“包袱”(皮纸粘)若干个,一一注明“某某收用”。民间以为,死人仍用铜钱,难于携带,得雇脚伕。故另备“包袱”一个,注明“脚伕收用”。死者弥留之际,子女守候跟前,陪伴死者,谓“守夜”。工作在外的子女赶回,亲眼看见死者去世,称“送终”。
(一)入殓报丧。
1.卷“晏草”。死者落气时,床沿不坐人,门口不站人,意在“不挡去路”。痰气消歇,子女跪地送终,同时搬蚊帐,旋卷“晏草”(死者原垫睡的草),送到室外烧掉(鄂东罗田、麻城、英山等地习俗),移死者于椅子或木板上,脚朝门口,头朝内。
2.烧寿钱。死者刚咽气时,于死者床前烧一定数量的纸钱,叫“烧寿钱”,并在大门口烧一堆纸钱,此即烧给接死者的钱。
3.请水。孝子或孝女撑着雨伞到村边取壶清水(来去的路上只能朝前走,不能回头),曰“请水”,以之给死者沐浴,象征性地上下擦三把。
4.小殓。“浴”毕更衣(须由福禄双全、夫妻健在、有儿有女的长者所为),此谓“小殓”。“老衣”(即寿衣)为三腰五领(即三条裤子、五件上衣,夹衣一算两。家贫者以假领假腰配足其数以代之)。衣料用丝、麻、棉布,不用皮毛,不行(háng)棉絮。衣裤不锁边,不缀扣。“老鞋”为红布软底鞋。死者胸口盖压犁镜,脸上蒙一张草纸,称为“蒙面纸”,口中放一枚铜钱,称“含口钱”。
项菊
(湖北黄冈师范学院文学院,湖北黄冈438000)
摘要:民俗是广泛流行于民间的风俗习惯,是一种悠久的历史文化继承现象。鄂东位于长江北岸、大别山
南麓,地处“吴头楚尾”,其地域文化极富特,特别是其丧葬习俗。
关键词:民俗词语;鄂东;丧葬;功能中图分类号:K89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477(2009)09-0196-03
从一些民俗词语看鄂东丧葬习俗
湖北社会科学2009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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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踩路。更衣毕,或孝子拄杖绕房一周,叫做“踩路”(黄冈、新洲、红安等地习俗);或让死者手托饭团,脚踩青砖,女儿、媳妇守候其下,名曰“接香”(蕲春、黄梅、武穴习俗);或摊尸于门板上,枕布瓦,执皮纸扇,停于中堂,全家守候,待近亲瞻睹遗容后入殓(英山、罗田、浠水、麻城习俗)。
6.接气。尸体停放一段时间后方可入棺。孝子在死者入棺后,立即睡于死者床上,称为“接气”,以承接死者生前之财气、福气。
7.把信。其间差人向亲戚报告死亡消息,又叫“报丧”。
8.供灵、进棺、七灯、招魂幡、守灵。棺材置于两条板凳之上,棺头(头朝门口)摆张小桌,上放灵
牌、香炉、斗烛、一对酒杯、两双筷子,名为“供灵”。死者入棺,棺盖半掩,前拴白布,称“招魂幡”。棺下放斗,斗内点油灯七盏,称“七灯”或“长明灯”,并宰杀公鸡一只,以便给死者“爬路”。香炉前置一碗饭,饭上竖立一熟鸡蛋,直插一双筷子,称为“倒头饭”。夜里,子侄挨棺而睡,名曰“守棺”、“守灵”。
9.搭孝棚、答祭、祭轴、下礼。死者去世后,在屋前搭棚,以接待前来吊唁的人。亲友闻讯,即携香纸、爆竹、祭轴、挽联、供品前去吊唁。往吊者上香三柱,敬三爵(酒三杯),行三拜,孝子陪之,谓之“答祭”。祭轴(今多为毛毯、被面、床单等)挂于壁间。“下礼”指死者直系亲属(多为晚辈)对前来吊唁者下跪,若吊唁者辈分比下礼者大,下礼者则双膝下跪,吊唁者以单膝下跪,以示回礼;反之,下礼者单膝下跪,吊唁者则以双膝下跪。
(二)荐亡哭丧。
1.请道士。停棺期间(一至三天),要请道士(本区民间道士为替死者说好话的巫),看坟山、坟墓。道士进门,洗手烧香,用皮纸给死者封包袱(即钱袋)。封就,写表文,向天界、地府报告死者平生要事。准备就绪,击鼓奏乐,上三牲供品,唱读荐亡书,随后宣读祭文。鄂东罗田、麻城等地有出丧请道士唱十二月“散花词”之俗。
2.封梓。唱罢祭文,送包袱到村外烧化,撤祭,“封梓”(即盖棺)。
3.哭望乡台、叫茶。封了梓,哭丧者集于棺材前,哭声与道士的唱声呼应。道士高唱,哭者低泣;道士停唱,哭者放声。除了活人哭,还要想象死人也“哭”,故谓“哭望乡台”。俗谓,人死三日,灵魂尚未入冥府,还会想念家乡站在“望乡台”上啼哭。既哭,口必干,想喝茶,故域人摆茶于门外,供其“自饮”;是夜孝子捧茶出屋,家人及邻人跟随,绕村三周,边走边喊:“某某回来喝茶,莫在路上买茶喝!”从者呼应,此谓“叫茶”。
4.哭丧棒。用竹棍与桐木棒制成,棒之一端裹麻布,缠红、绿、白三纸条。白代孝子,红代其孙,绿代重孙,共同表示子子孙孙福荫长庇。出殡时,死者亲属戴孝,举“哭丧棒”随之,棺落地,插棒于坟上。
(三)下葬出殡。
1.厝或沙、打井、暖井圆子。鄂东民间重棺葬,棺葬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或“厝”或“沙”。“厝”即小厝屋,棺搁地面两至三年;“沙”为简单墓井,棺埋地下数年再葬。第二步,请“地仙”看风水,选好墓井,由专人挖掘,叫“打井”,看好日子正式
落地。一般要于井上吃“暖井圆子”。暖井圆子即为用米粉做成的小圆饼,蒸熟后由专人送给打井者吃,小孩在大人示意下折木棍去抢食,以求平安。
2.出殡、大班、龙杠。抬棺出屋称“出殡”,出棺叫“抬殇”。抬殇者为八至十二身强力壮的青壮年,谓之“大班”。“龙杠”即粗圆、长大之实心木杠,和“龙绳”皆为抬棺之用具。抬主杠的叫“抬龙杠”。
3.祭杠、暖棺、吃福饭、压丧。祭杠各地形式不一。罗田、麻城等地起棺前由龙杠师傅酹酒祭杠,其时棺下置一饭甑,名“暖棺”。棺起,孝子坐甑面,称之“接气”。抑或让长子抱抱甑,骑上棺,以手抓饭给弟妹、晚辈吃,称之“吃福饭”。棺材起身时,孝子须坐在棺材上,叫“压丧”,并让人向棺材上摔碎一只酒壶,叫祭龙杠,以求上山顺利。
4.路单、路灯、路祭。抬棺起步,道士烧化“路单”,同时鸣爆竹“发引”。孝子擎引路幡骑棺数步而下,然后低头前行,不得回头,逢险处,一一叩首求安。夜间出殡,沿途各户放“路灯”、摆“路祭”。
5.下已、暖井。棺材抬至墓地,依道士定的时辰“下已”(下葬)。时至,烧纸钱“暖井”,并烧“地契”(道士书写的租、买墓地契约)。墓井中心用纸钱摆个“王”字,表示安稳如王,随之移棺入内。孝子捧把土撒在棺头上,表示落土安息。
6.送烟火。出葬头三日,亲属每日傍晚送一只稻草扎成的烟把,点燃,放在坟旁,或送蜡烛,故亦叫“送灯”。民间认为死者为新鬼,人生地不熟,送烟火或蜡烛给他照明。
7.回煞。人死后第七日,于大门口撒些草灰,门虚掩,门缝放一鸡蛋,桌上摆好供品,以招引亡灵回家探视,称为“回煞”。此为“头七”之事。
8.拦坟。从下葬日起,每七日为一“七”,共七七四十九天,俗称“七七”。逢“七”必去坟头祭拜,或请道士做法事,曰“做七”,以“头七”、“五七”、“满七”为重,此谓“拦坟”。
9.烧灵。“供七”的标志是灵牌和“灵屋”。“灵屋”用蒿(篾)棒绑扎,以彩纸剪花糊之。一般用米粉做成粑,垫在灵屋的四个脚下,一起焚烧。
10.吃大肉。葬毕人归去,主家设宴“办白喜事”,俗谓“吃大肉”。大肉古称“胙”,肉块长三寸,宽二寸,厚一寸许,吃不完可带走。客人向主家讨块大肉带回家中给小孩子吃,认为可保无病无灾、长命百岁。送到山上的大肉须用手或树枝夹着吃,叫“散灾”。龙杠酒席全用红烧肉,一斤肉只切四块,每盘十二块,以待抬龙杠的人。或曰大肉另一作用是“润龙杠”。抬棺途中,龙杠绑在棺材的正上方,扁担在龙杠下面,龙杠和扁担间用活榫连接,以方便抬棺的“八大金刚”择路和转向。故为加大活榫转承的灵活性,往往夹块“大肉”增强润滑度,以减轻人们的劳累。“吃大肉”一词平日忌说,送礼若为猪肉则不宜剁成大块。
三
民俗是民族意识、民族心理、民族文化的积淀,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婚丧喜庆礼仪不一,有的独标一帜,不同地域的民俗文化在方言中都打下了自己的烙印。上文通过分析一些民俗词语,初步考察了鄂东的丧葬习俗,民俗词语作为一种符号系统,对与整个社会生活息息相关的民俗文化,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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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其重要的认知价值。
1.传承功能。
语言是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一种历史悠久的文化主要是靠语言来传承的,人们生活中大量的社会文化活动也是靠语言来实现的。”[1]语言和民俗具有相互渗透的关系。语言是无所不在的,它必然活跃在民俗领域,因此民俗事像必然要在语言中有所反映。一般说来,“民俗是第一性的,先有某种民俗,然后才产生和这种民俗相联系的方言词语;反之,民俗的形成和推行必须借助于一定的语言形式,必须有一套和这种民俗相联系的独特的词语。”[2]这些独特的词语,对于民俗的形成和固化具有促进作用。
鄂东丧葬习俗作为鄂东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用广泛,流传至今,同样离不开语言的传承功能。如前所述,“哭望乡台”、“叫茶”、“请水”、“暖井”、“暖棺”等行为方式,寄托了亲人对死者的哀痛和思念,表达了人们对死者的关心和祈福;“接香”、“接气”、“吃福饭”、“吃暖井圆子”、“吃大肉”等习俗,则是人们对自己和后人福禄双全、无病无灾的美好祈盼。人们生存发展离不开文化背景,“任何文化都表现为一些象征符号或符号系统,也表现为人在创造和使用这些符号过程中的思维和行为的方式”。[3](p7)人们更愿意在物质生活里发掘属于精神文化生活的因子,因此,人们不断地把对世界的认识、对事物和
现象的理解,通过一定的具体可感的形式或行为方式表现出来,这些被赋予了象征意义和丰富文化内涵的特定形式,又以语言符号即民俗词语的方式固定下来,成为与人们生存生活息息相关必须遵从的习俗和法则,人们亦正是从履行这种繁文缛节的礼仪程序所带来的隆重庄严感中,去获得某种文化意义和心理价值的满足。鄂东丧葬习俗中的许多繁琐程序发展演变到今天,实际上仅代表一种具象征意义的仪式。如“吃大肉”,无论是出现在酒桌上还是被带回家的“大肉”,人们已很少吃或不吃了,“大肉”润滑龙杠的作用亦逐渐被忽略,“吃大肉”已和丧酒划上等号,变成一种象征符号,故在日常生活中“吃大肉”一语等同咒语,成为人们的忌口。“倒头饭”与丧事密切相连,这一实物也被赋予了某种文化涵义,平日人们忌讳在饭碗上直插双筷。
人生礼仪习俗受到一些传统的吉凶祸福和人生观的影响,从中国文化传统的角度看,鄂东丧葬礼仪中的许多习俗,大多是由于受宗教的影响而形成的,因为几乎人类的所有宗
教都以关心死亡及生命的归宿为主旨。鄂东丧葬仪式中,如“烧寿钱”、“叫茶”、“暖棺”、“暖井”、“烧灵”、“回煞”等民俗词语,反映了人们信仰阴曹地府、重视相墓术、求吉避凶、祈福禳灾的文化心理,这是道教文化在鄂东民俗中的印痕。前文中提及的“供七做七”,即为佛教文化给中国传统丧葬礼仪程序带来的所谓“七七追荐”。宗教文化在鄂东丧葬习俗中借助一些民俗词语得以体现和传承。
2.礼仪功能。
中国素以“礼仪之邦”著称于世,人从生到死每个环节都与社会发生关系,都受礼俗的制约,正如孔子所说“不学礼无以立”,不懂礼的人难以立身处世。礼仪与风俗习惯以及文化宗教交融在一起,礼仪是它们的基本表现工具。反过来,民俗是社会的集体的现象,不是个人有意无意的创作。民俗遵循的是一种类型性或程式化的模式,在千差万别的民俗事像中,它呼唤人们讲求人情世故,注重礼尚往来,信奉“人以礼当先,树以果团圆”,崇尚“人情贵似金”,中国的这些传统美德通过一些民俗词语也得以体现和折射。如上所述的“把信”、“答祭”、“下礼”等无一不是待人晓之以礼,同时错综复杂的尊卑长幼的等级观念又蕴涵其中。再如“哭望乡台”、“叫茶”、“抬龙杠”、摆“路灯”、“路祭”等都须有亲朋好友相帮、邻居村人相助。鄂东的丧酒席如“龙杠席”、“抢丸子酒”、“吃大肉”、丧葬过程中的“吃福饭”、“吃暖井圆子”等,亦逐渐演变为人们约定俗成的礼俗。这些礼俗仪规成为促进人际交往友好和谐的道德规范之一,也是构建起与他人和睦相处的重要桥梁。
以上我们通过对一些民俗词语的分析,初步考察了鄂东的丧葬习俗。方言是民俗的沉积,考察鄂东方言民俗词语,犹如欣赏一幅鄂东民俗画卷,它们充分展示了鄂东风土文化之丰厚,由此我们不难看到语言与民俗文化的密切联系。
参考文献:
[1]陈克.中国语言民俗[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3.
[2]温端正.方言和民俗[J].中国语文,1988,(3).
[3]戴昭铭.文化语言学导论[M].北京:语文出版社,1996.
责任编辑高思新礼仪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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