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河镇党员承诺制落实情况考核奖惩办法
为保证党员承诺制的有效实施,使党员承诺制真正取得明显成效,促进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落实党员承诺制考核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党务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负责党员承诺制的落实、督查、考评奖惩兑现等事项,对党员的承诺落实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与定时定量考核,使党员承诺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定期督查制度
每位党员结合自已岗位职责作出承诺后,向众公开。考核小组对党员承诺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查,通过听汇报,查看工作实绩,检查党员承诺的具体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予以反馈,并督促党员本人对照整改;对问题较多的,由党员所在支部的书记对其批评教育,整改情况记录在案。
三、总结考评考核制度
考评采取分类分层评诺的方式。考评结果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一)召开党员承诺兑现会
每个党员对承诺践行情况写出个人书面总结,向党支部和全体党员、众代表逐项说明公开承诺的落实情况,并接受众质询。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党员践诺情况分层进行考核。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考评
实行“四评”。即由①所在支部;②众代表;③班子成员;④党委分别评议。
①所在支部的考评。所在支部的全体党员参加,实行无记名填表测评方式,由各支部汇总,负责组织。
②众代表的考评:众代表由各村的非党众组成,实行无记名填表测评方式,由工作组组织实施。
③班子成员的考评:班子成员之间要在民主生活会上根据各自承诺的内容开展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在考评中要形成正式的书面材料递交党委。
④党委的考评:党组织召开成员会,对领导干部进行评议,作出最后评价。
党员公开承诺践诺书
由党员承诺制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以上四个方面的评议,对每位党员落实承诺的情况作出最终评价,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三)对普通党员的考评
对普通党员实行“四评”,即①党员自评;②众帮评;③领导点评;④组织总评。
①党员互评。全体党员参加,实行无记名填表测评方式,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②众帮评。由众对党员进行测评,由工作组组织实施。
③领导点评。由党员所在支部的分管领导,对党员进行点评。
④组织综评。由党员所在支部根据公开承诺的落实情况,对党员作综合评价。
考评小组汇总以上四个方面的评议情况,对每位党员落实承诺的情况作出最终评价,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五、奖惩制度
两次评议满意率达到90%以上的,按照10%的比例确定为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奖励,并给予200元的物质奖励。一次评议不满意率达到30%以上的,提出批评教育;两次评议不满意率仍在30%以上的,经调查核实有关问题后,定为不合格党员;对问题严重的党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