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37条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有利于理顺劳动关系,在权衡国家、企业、劳动者三者利益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和社会环境。更多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内容请点击“劳动合同”查看。
    本条是关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的规定。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始终处在弱势地位,从维护劳动者权益启程,法律剥夺了劳动者单方中止劳动合同的权利。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中止劳动合同,应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告用人单位”。本法对此项权利也搞了规定。从而以立法的形式原则性规定了劳动者单方中止劳动合同的权利。这样有助于劳动者根据自身的能力、特长、志趣嗜好 去挑选最适宜自己的职业,充分发挥劳动者自身创造力,从而有助于同时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必备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歇息放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列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以上条款在劳动合同中都应包含。
    一旦员工的岗位、报酬等内容发生变化,或者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的情况,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以免在今后可能的劳动纠纷中陷于被动。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公民身份号码:
    定居住址:
    :
    紧急状态联系人:
    :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创建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遵从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签定本劳动合同(以下缩写合约),双方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证实合约为化解争议时的依据。
    第一章 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本合同为紧固期限劳动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了,共_____个月。
    第二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订立时间不一致的,以乙方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乙方到岗后双方才正式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章 试用期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若乙方实际到岗之日与试用期约定上岗之日不符的,试用期同时提前或顺延。
    第三章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 工作。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企业本部。
    第六条 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
    第七条 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须要,有权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整体表现适度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第八条 乙方所在岗位继续执行标准工时制。
    第九条 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乙方节假日休息及婚假、丧假、产假等。
    第十条 甲方因工作须要精心安排乙方缩短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当顺从甲方统一安排;
    第十一条 乙方自行加班的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支付加班报酬的义务。
    第五章 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 声誉和利益。
    第十三条 甲方依法创建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合同签定前甲方尚无的规章制度以及在本合同履行职责过程中甲方按法定程序制订、更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均具备约束力,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十四条 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更不得将属于甲方的业务转让给其他方或乙方自行经营,同时,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五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除了给予乙方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解除本合同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乙方的月工资(均为税前应发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甲方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统一制定工资调整、加班费、福利待遇以及请事、病假和旷工的扣除标准等,对此乙方予以认可并接受。
    第七章 劳动合同的更改、中止和中止
    第十七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签定合约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出现关键性变化,以致合约无法履行职责的,经协商同意,可以更改合约有关内容或中止。
    第十九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乙方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解雇乙方,例如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分担索赔责任:
    1、如无特别约定的,合同签约后5天内员工未能上岗的。
    2、乙方被查证在实习时向甲方提供更多的其个人资料就是不实的,包含但不局限于:辞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健康检查证明等就是不实或假造的;实习前罹患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实习时未声明的;实习前曾受其它单位处分、委以重任实地考察、辞退或免职等轻微处分、或者存有赌徒、吸食等劣迹而在实习时未声明的;实习前曾被劳动教养、拘押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实习时未声明的等。
    3、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
    4、轻微渎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导致元(不含)以上关键性侵害的。
    5、乙方是驾驶员的,因其自身原因,其营运服务的证、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发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车死亡事故或次责以上(含次责)特大行车事故或物损三万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劳动法 试用期
    6、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创建劳动关系,对顺利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导致严重影响超过损失元以上的,或者经甲方明确提出,欲不废止的。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局收容教育的。
    8、乙方向甲方请辞或者经协商被甲方中止雇用的。
    9、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辞退乙方,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身负重伤,医疗届满后无法专门从事原工作,也无法专门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并拒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劳动管理的。
    3、甲方因并购、统合、合资、转回(改为)制、经营方式调整等客观情况出现关键性变化或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以致合约无法履行职责的。
    4、甲方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二条 凡存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辞职。
    2、甲方违背合同规定,未足额及时缴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提供相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侵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终止:
    1、合约届满且双方无法就相同劳动条件的签下达成一致一致的。
    2、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甲方宣告破产、退出、被吊销其营业执照、责令停用或者被撤消的。
    4、乙方享受基本养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死亡的。
    5、乙方暂时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但仍存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将的,包含但不局限于乙方因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其它司法机关管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产学习与深造、继续执行有关部门的公益性任务等原因而无法正常履行职责本合同少于15天的。
    6、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 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向甲方选定的人更替工作;
    2、完好归还其占有的甲方的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有形或无形资产;
    3、向甲方完备转交载有甲方关键信息的任何载体;
    4、协助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
    5、顺利完成甲方规定的辞职确权程序,办理有关辞职相关手续
    6、处理其他应了而未了的事务;
    7、严苛激进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并严禁存有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言论和行动。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未提早三十天向甲方明确提出请辞或存有其他擅自辞职情形的,甲方可以在乙方核验工作更替完后,将截至乙方明确提出请辞或擅自辞职之日的工资缴付给乙方。
    第二十六条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补偿金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八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甲方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等同。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全面知悉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并理解无误。
    第二十八条 合约例如与法律、法规二者相冲突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更改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率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合约未尽事宜,双方Seiches签订合同的,从签订合同;双方没签订合同的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九条 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双方若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其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