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宿管员考核细则(参考)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提升寄宿制学校办学水平,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学校宿管员
二、组织实施:实行量化积分制,由分管领导执行考核工作,实行周通报、月汇总、学期末总评。
三、结果运用:
1、考核积分与工资挂钩。不合格发放工资80%,基本合格发放工资90%,合格发放工资100%,优秀发放工资120%。优秀和不合格等次由学校提名结合县局督查汇总确定。
2、作为下一次竞聘上岗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内容:政治思想、师德修养、敬业精神、工作纪律、岗位职责、工作实绩。
1、政治思想( 5分):服从学校安排和要求,发布传播有损教育系统和学校形象言论的扣3分;学习培训不准时不认真扣3分;不服从学校安排一次扣3分,造成严大损失的按岗位事故处理。
2、职业道德( 5分):不说、不做有损宿管员形象的话和事,不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礼物和钱财,不包庇纵
容学生的不良行为。违者一次扣2分;联系家长要热情大方,做到有问必答,发生家长因生活教师的工作不到位而投诉的,一经查实,每次扣2分;教育学生方式简单粗暴的扣1—2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扣每次3—5分;严重违背职业道德造成重大损失者按师德一票否决处理。
3、敬业(10分):热爱生活岗位工作,有奉献精神;工作积极,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观念转变滞后,工作态度消极的扣3分;工作推诿扯皮,带情绪工作的扣3分;没有大局意识,工作拖拖拉拉扣3—5分;责任心差,工作失误的扣3—10,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岗位事故处理。
4、工作纪律(30分):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按时到岗交接班,迟到、早退一次扣3分,旷工一次扣10分按岗位事故处理;与班主任(科任教师)、家长会和其他生活教师交接学生交接班不及时手续不健全的一次扣2分;上岗时抽查不在岗视为脱岗,一次扣2分;不能私自代班,发现一次扣被代班人和代班人各3分;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扣2分;陌生人进入宿舍一次扣2分;由于不遵
守工作纪律而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岗位事故处理。
5、岗位职责(30分):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分管宿舍学生出现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的视严重性扣10—30分,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岗位事故处理;指导学生的整理内务不力,分管宿舍内务差,每项每次扣1分,不能及时改进每次扣2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规范工作不力,学生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差,扣1—10分;由于岗位职责履行不力而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岗位事故处理
6、工作实绩(20分):工作有创新,成绩突出加5—10分;工作认真负责,完成所有任务,达到目标要求得权重值;工作滞后,失误多,成绩不佳,扣5—10分;所管宿舍每获得一次“文明宿舍”称号加5分;在上级检查中获好评的每次加2—5分;在学校举行的内务竞赛中所管宿舍或学生获奖每次每人加2—5分;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创建工作达标每个生活指导教师加5—10分。
五、几点说明:
1、本细则中的岗位事故指岗位人员因故未履行职责和未照章办事,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在师生中和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的事件。其处理视情节如下:学校通报批评、解聘、学校训诫谈话追究责任、报上级处理。
3、每月最少每楼层评选文明宿舍一次,每学期至少4次。
4、本细则解释权在校委会。
宿管员职责
一、全面负责宿舍楼的管理,维护良好的生活秩序,保持洁净的卫生状况,负责日常的安全防范。
二、热爱学生,服从领导,尽职尽责,具有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意识,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三、关心学生生活,每天深入宿舍,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四、对突发事件采取相应措施
五、每天定时检查内务卫生,合理打分,按时核算周、月平均成绩,组织优秀宿舍评比活动。
六、对住宿区内的好人好事、违纪行为进行表扬或批评。
七、检查、督促保洁员工作,提出奖惩意见。
八、做好防火、防盗、防跑水等日常防范工作。
九、完成新生入住和毕业生离校的退宿工作。
十、经常检查楼内公共设施,发现损坏,及时处理。
十一、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认真完成交接班。
生活老师及宿管员考核评比办法(试行)
为了充分调动生活老师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生活老师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质量意识,不断提高学生
宿舍管理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良好的住宿秩序,达到家长满意、学生满意、学校满意的目的,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评比内容:
1、内务管理:
(1)室内外卫生:要求室内外地面干净(走廊、过道、楼梯等两天拖地一次)、整洁,无垃圾,室内卫生间无异味、无积水,墙角、门角无蜘蛛网,所有垃圾即时清理,达不到要求每处扣1分。
(2)物品摆放及保管:室内所有用品摆放整齐,鞋子、毛巾、洗漱用品等摆放成线,衣物、箱包摆放有序;被褥、枕头、床单、衣物等床上用品叠放成形、统一整齐,小学生衣物、鞋子等物品做好标记,定人定点储放,不出现丢失、拿错、乱放等混乱现象,达不到要求每处扣1分。
(3)财产管理:室内外水、电设施、门窗、床铺、防盗网、空调等设施要经常检查,发现损坏即时报告督促维修,发现人为破坏要及时报告,追究责任,要及时关水、关电、关扇、关空调,达不到要求每处扣1分。
2、就寝秩序:
(1)按照学校作息时间,督促学生按时起床、离寝,按时就寝、熄灯;做到起床迅速、离寝及时,静寝快速。对滞留寝室学生进行登记并报告政教处,达不到要求每次扣1分。
(2)非就寝时间要及时锁好寝室门及宿舍大门,学生有特殊情况在非就寝时间进入寝室须持有班主任批准的请假条方可进入。滞留寝室的学生要分班登记并报告
政教部门处理,未按时开门、锁门每次扣1分,没有请假条让学生进入寝室每人次扣1分。
(3)学生晚寝后加强巡视,配合政教、班主任查寝,清点人数,防止学生就寝后离寝外出,未达到要求每次扣1分。
3、就餐管理:
(1)小学生活老师按照作息时间和分班安排,在开餐前30分钟到达食堂签到并为学生打好饭菜,不得迟到,缺席,迟到一次扣1分,缺签一次扣2分,缺席一次扣5分。
(2)就餐期间,指导、督促学生排队打饭等,保持良好秩序,达不到要求扣1分。
(3)监督学生遵守就餐纪律、注意就餐卫生,不乱倒饭菜,不浪费粮食,不大声喧哗等,监管不到位每次扣1分。
寄宿制
(4)就餐结束后,须等学生全部离开餐厅后方可离开,不得提早离开餐厅,否则,每次扣1分。
4、安全管理:
(1)要及时制止学生在室内抽烟、喝酒、打闹、喧哗、打牌、串寝室等不良行为,没及时制止或不报告每次扣2分。
(2)要关注和及时发现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危险品进入寝室,一有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理,未及时报告,关注不力每次扣1分。
(3)不得擅自留宿他人。不允许学生教师带无关人员进入寝室或留宿,擅自留宿他人扣5分,没有制止师生留宿他人或没有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寝室每次扣2分。
(4)做好防盗、防火、防外逃等安全监督工作。监督不到位每次扣2分。
5、考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