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承诺书
旅行社承诺书(通用5篇)
旅行社承诺书1
一、旅行社诚信经营服务“七做”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经营。及时妥善处理游客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2、旅行社对本社员工从事旅行社业务实施委派制度,加强对旅行社门市部和员工的管理,并对其经营行为承担责任。
3、与旅行社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发放员工工资和出团补助,不克扣员工应享受的劳动报酬。
4、在旅游接待服务过程中选择有良好信誉的地接旅行社、旅游汽车公司签定合同,规范服务流程。
5、为旅游者提供质量价值相符的旅游产品,真实介绍产品信息,不欺骗客人。
6、使用规范的旅游文本合同,明确价格、服务标准等事项,信守合同约定,履行服务承诺,自觉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办理旅行社责任险,确保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
二、旅行社诚信经营服务“七不做”
1、不超范围经营,不非法转让和变相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搞挂靠承包。
2、不使用不具备旅游营运资质的车辆和社会上无导游证、无领队证的人员接待游客。
3、不搞“零团费”、“负团费”等低于成本价的不正当竞争。
4、不违反合同约定,不降低服务标准,不组织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和购物项目。
5、不发布虚假旅游信息和广告,不用含糊不清的语言误导游客,不欺客宰客。
6、不故意拖欠团款,不侵害客人利益。
7、不向旅游者介绍和提供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内容,含有淫秽、迷信、和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承诺人(手印):
20xx年xx月xx日
旅行社承诺书2
各位领导,旅游界的同仁们:
为树立天台山旅游良好形象,助力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我谨代表天台所有导游员,在此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旅行社条例》、《导
游服务质量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服务行为,抵制不正之风,自觉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树立导游的良好形象。
二、率先垂范、文明待客,争做旅游优质服务的标兵。在导游服务过程中,围绕“让游客满意,玩得开心、游得安心、消费放心”的宗旨,认真接待好每一个旅游团,贴心服务,照顾好每一位旅游者,一切为旅游者着想,让游客满意放心。
三、倡导文明旅游,传播文明之风,积极宣传天台山,“爱我天台、宣传天台”的文明使者。以良好的文化内涵、优美的语言、优质的服务,向海内外游客宣传天台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变化以及名胜古迹、悠久的历史,不做有损天台人形象的任何事情,自尊、自爱,向游客奉献诚心和爱心,当好旅游“形象大使”。
四、认真执行《导游服务质量》等国家和行业标准,诚信待客,履行合同义务,保证旅游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导游工作程序,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向游客索要小费,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自费项目;不擅自改变行程,不随意增加、减少或者中止旅游项目,决不欺客宰客。
以上承诺,请广大游客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我们将自我约束,树立良好的导游队伍形象,打造导游优质服务品牌,为天台山的5a创建做出贡献。
承诺人(手印):
20xx年xx月xx日
旅游合同旅行社承诺书3
为进一步强化“诚信旅游”理念,全面推进旅游诚信建设,塑造绵阳市旅游行业的良好形象,保障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体现旅游产品线路和价格组成的透明度,提高旅游消费者的满意度,四川xx旅行社现向全市旅游消费者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做到合法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始终坚持“质量第一、诚信为本”的宗旨,将“诚信经营”贯穿企业经营的全过程,诚信服务贯穿于旅游服务的各个环节。
1、旅游企业签订自律承诺书,强化行业自律的作用,自觉遵守自律公约,自愿接受失信惩
罚。
2、在旅游产品的制作过程中,做到诚信经营,提供精品线路、合理价格,做到统一产品、统一价格,自觉抵制零负团费现象。
3、在销售过程中,做好与旅游者签订旅游主管部门推出的规范旅游合同,明确价格和服务细节。
4、坚决不使用“黑社”、“黑车”、“黑导”。
5、在企业内部管理中,坚持诚信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诚信评比机制,将诚信服务的要求落实到旅游服务的各个环节。
二、不做虚假、不实和模糊的宣传广告
在旅游产品的发布、销售过程中,做到坚持统一广告宣传、统一企业形象、统一产品、统一价格、统一服务质量。在旅游线路的发布过程中,坚持不做虚假宣传和过分宣传,不使用带有不实之词的广告语诱导消费者。
三、做好旅游合同的签订工作
与旅游者签订旅游主管部门核准的规范旅游合同,明确价格和服务细节。国际组团社出境旅游团队应配备合格领队。
四、严格按行业资质和接待质量选择旅游业务合作伙伴
1、建立供应商资格审查备案制度,筛选资质高、信誉好的地接旅行社、饭店、餐厅、景点、汽车公司、商店并对其各项资质进行调查、核实、备案。
2、在目的地旅游部门指定或推荐的范围内,选择接团旅行社并进行评审,信誉和业绩优良者优先选用,以确保组团社所销售的旅游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3、按要求与接团社签订书面接团协议。
五、严格遵守所承诺提供的旅游标准和旅游活动安排
严格按照旅游合同或散客协议提供旅游服务、安排旅游行程、安排食宿标准、安排旅游项目。有效控制旅游团队行程,保证服务质量,按旅游团队行走的不同阶段,采用电话追踪检
查、质量反馈表、个别旅游者专访的方法,了解旅游者的满意程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严格控制旅游购物和自选、自费旅游活动
坚持开好行前说明会,让旅游者明明白白出游,不组织旅游者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和购物项目。
七、认真做好旅游投诉工作,做好旅游产品的售后服务
1、建立出境旅游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出境旅游服务质量检查机构和监督机制,依据本标准对出境旅游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2、做好服务质量的监督。通过《质量反馈表》及其他方式认真听取旅游者的合理建议和意见;对收集到的旅游者反馈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了解旅游者对组团社出境旅游服务的满意度。
3、服务质量的改进。根据旅游者的满意度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确定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针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达到出境旅游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
4、投诉处理。对旅游者的投诉应认真受理、登记记录,依法作出处理。设专职人员负责处理旅游者投诉。对于重大旅游投诉,主要管理人员应亲自出面处理,并向所在地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5、建立健全投诉档案管理制度。
八、拒绝挂靠经营和承包经营
对于以上的承诺,我单位愿意接受游客、社会各届、行业协会和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如违反承诺,损害游客利益,损害绵阳市旅行社行业形象,我单位将服从行业协会的处理,服从旅游局的依法处罚。
承诺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20XX年1月1日
旅行社承诺书4
为把云南创建成为名副其实的旅游大省,树立国旅辉煌品牌形象,适应新世纪形式下旅游事业的发展。真正满足您自由自在、随心所愿、舒心愉快的旅行。
在此,我们郑重承诺:
1、散客、团体天天接待,免去您因人数等种种限制而有时间却难圆旅行的梦想。
2、首家推出全程独立专车服务,在这里您可自愿选择旅游车型、车款并不受人数等因素的制约。
3、旅行线路、酒店星级、服务标准、交通工具、导游等级、特别护理(如:翻译人员、随团医护人员、全陪、地陪等)均可完全自愿选择。
4、旅途中您可自由支配景区观光游览时间,从根本上改变传统古板、仅能让美丽的.风景与您匆促而别、走马观花的旅游接待运行模式。
5、风景区的景点均可自由进行选择,游过或不感兴趣的点或景区可自愿放弃。
6、每团(无论人数多少)双方均签订云南省旅游标准合同书,我方将会严格遵守、严格执
行我社在旅游合同书中对您的一切承诺。真正明明白白消费。
7、我社将全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保险(不论国籍)
8、在旅途中,我社将严格执行旅游局关于购物的明确规定,尊重您自愿购物是否的意愿,每天原则上仅安排一次(特殊不超二次)、停留时间确保在一小时左右,真正将您的时间安排于风景区。
9、相应确保旅游期间及往返交通途中的机、车、船等优惠票务。
10、在旅游期间,我社绝对确保您的旅程畅通无阻、衔接有力、温馨愉快。并开通了24小时电话及迅速处理、随时诚心为您提供相应快捷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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